创建文明城市体会
创建文明城市,惠民是根本。创建文明城市不仅是显示城市综合实力的系统工程,也是惠及民生的一项大事业,因此,抓好惠及民生这一主题,是完成创建指标,巩固创建成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抓住创建的根本目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城市就是要惠及民生,实现惠民之区。市民作为城市发展与文明进步的能动力量,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和体现者,因而市民的素质决定了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城市的主体——市民的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软条件,市民的文明素质是重中之重。但是,在创建过程中,干净整洁的街道、栉桎毗邻的高楼大厦更加容易被认可,而市民的思想道德修养却经常受忽视。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长久的行为,不是一时的达标或是阶段性的工作。如果我们不加强对公民的'教育,不提高公民的素质,千辛万苦换来的各项达标很可能就是昙花一现,只有加强对公民的文明教育,使公民一代接着一代都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思想素质,城市文明精神才会永葆青春,城市才会焕发活力。
其次,要把握创建的重点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就是提高群众物质生活、社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创业环境、改善投资环境,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就是实实在在的为民做好事,办实事。因此,我们必须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既要经得起创建指标的检验,又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城市的未来负责,才是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再次,要着眼于创建的突出问题——巩固创建的成果。要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民共建”,让群众在创建中唱主角;二是突出“民共富”,让经济发展更多地体现在百姓的共同富裕上;三是突出“民共享”,让创建成果实现最大化共享;四是突出“民作主”,让民意成为创建的指挥棒。只有着眼于这四个突出,才能巩固惠民的果实,才能继续发展惠及民生的事业。
惠民是使人民群众在发展进程中受到实实在在的、能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好处,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越高,惠民的实现程度就越高。因此,创建文明城市,最终是要营造一个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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