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4-01-09 08:44:46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从哈罗德一路向北去看望女同事奎妮的旅途中,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接受,着手改变,懂得放下,这样才能更好地成长。

  接受自己的平凡,是一生的必修课,我们要认识自己的平凡,我们因接受平凡,才能变得不凡。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事业上也毫无建树,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再也没有开心过,由于各种痛苦堆叠,他陷入自我否定中,越来越消沉。但在这个旅途中,他学会了审视自己,打破了内心的桎梏,一路上他遇见了各色各样的人,每个人普通却又独特,他们会重复犯各种错误,会为自身不完美而焦虑,他开始直面自己的平凡。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最后都要回归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人生才是圆满的。”只有认清自己的人生定位,摆正自己的生活态度,才能以更好的状态去享受生活。

  欲望越大,期望越高,这只会让自己越累,学会接受,才能真正改变。接受是认识自己的前提,改变让人学会成长。我们都曾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在面对千篇一律的'生活时不做任何改变,我们要学会面对未知和挑战。

  哈罗德在旅途中面对他人询问是否可以走到贝里克时,他回答:“只要敢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他自退休后一直在自己的舒适区里过着安逸的生活,但当他决定去奎妮所在的城市时,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在不断地挑战自己,改变自己。世上最难的事从来不是已经做的,而是还未去做的。对于当今时代的我们来说,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我们特别容易满足,即使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但却依然躺平,精彩的人生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去争取,因为选择了改变,才可以面临更多的选择。

  学会了接受,才能懂得放下,放下是对自己的救赎,我们才能有崭新的生活。

  哈罗德和妻子的孩子戴维在十八岁那年选择了自杀,这让他们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相互埋怨之中。但是在这场朝圣中,他们选择了放下,重新审视自己,不再互相责备,在选择放下之后,他们收获了久违的美好。人生就像修剪花枝,你总要学会恰到好处地剪去不好的枝桠和叶片,才能拥有另一片海阔天空。放下过往的痛苦,才能开始享受生活,放下内心的枷锁,才能拥有新的幸福。

  在小说的结尾,哈罗德见到了奎妮,虽然奎妮还是走了,但哈罗德在这个旅途中收获了更多,命运在给予我们苦涩和伤痛的人生时,亦赐予我们重新生活的能力。我们要接受该接受的,改变该改变的,放下该放下的,学会珍惜当下,感恩所有经历,只为更好地成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你以为走路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吗?不,漫漫人生路,走路对于我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便说明了这个道理。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故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自从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直到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得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与失以及时光流逝中那些被忽略的感情。

  哈罗德在朝圣路上中的反思,使他找回了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做了:他向妻子表达了爱,虽然每次明信片上的字迹寥寥,但他毕竟做了。

  我始终相信,个人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和人之间才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坚定与温暖。

  我们要趁年轻,趁着一切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有些事,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候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走在路上,走到心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一段旅程,去寻找自己,直视自己,成为自己。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1个人,87天,627英里,他穿着一双帆船鞋,凭一个信念,从他脚步迈开的瞬间,开始了一场找到自己的旅程。

  生活在英国西南部的哈罗德,过着平静的退休生活,但这一切在收到老友奎妮患癌症的告别信后被打破。打算回信的他,不知被什么驱使,没有停下脚步,在路上,他做出了改变一生的决定——横跨英格兰寻找老友。

  这封信,给了哈罗德方向。在这之前,迷茫、麻木、颓废、失败疯狂地打击着哈罗德,妻子的仇恨,自己的失望藏在心底让哈罗德不敢直视内心。一路上,他慢慢开始去寻找内心中的自己,直视自己,成为自己。

  走过了一个个邮筒,在路过加油站时,他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迷茫的生活终于找到方向;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来,成为他的信念。这次来之不易的`方向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踏上寻找老友的旅程。

  旅程中,他开始回想自己的一生。自幼缺少父爱母爱的他,父亲酗酒,不务正业,母亲很早就离开了他。十六岁的他被父亲赶出家门,从此在酿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幼时的虐待和生活的平淡麻木了他的神经,甚至在他有了儿子之后,他不知道如何做一名父亲。他是失败的,是迷茫,像很多人一样,他找不到方向,找不到生活的意义,他经历着迷茫。人生总会经历迷茫,只是有的人经历了一阵子,有的人经历了一辈子。

  当他仅靠一双帆船鞋走了六英里后,忍受不住疲惫,他开始买路上必用的防晒霜、药用棉,他相信自己徒步旅程在这里才真正开始。哈罗德觉得自己很天真,居然认为当他决定开始看望老友的时候旅程就已经开始。原来,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但记者的曝光,慕名而来了许多朝圣者们,他们搅乱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这矛盾和商业气息,这让哈罗德再次失去方向。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哈罗德其实和我们一样,选择着,疑惑着,最后又坚定着。他想起自己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他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他也在争取。

  随着朝圣者一个个离去,哈罗德又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虽然坚持87天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这次旅行的结果,让他找回了真正的自己。在这旅程中,他慢慢接受了他不了解的东西,开始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先说说得到这本书的过程吧。

  应该是个风和日丽的中午,我和同学刚吃过午饭,因为刚考完试而且还挺早的,于是乎为了放松心情我们决定去图书馆溜达溜达。可惜,我们来得不是时候,阅览室锁了门,我们只好望而却步。正要转身离开时,我看到墙壁上贴着一张海报,上面推荐了几本书,我忽然记起这里有一本书我曾几何时留意过,曾几何时我打算要买。为了不再忘记,我拿出手机、快门一按,把它锁定在我手机里,方便日后记起就可以上网买了。

  没得进图书馆并没有影响我们的心情,我们当作散步,随便走走。走着走着,我们走近了书店。我喜欢逛书店,因为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精神养料。我常常被耐人寻味的书名以及光怪陆离的封面所吸引。而这次我被一本叫《一个人的朝圣》给吸引过去了。我迅速拿起它,惊讶地看着同学,说:“一个人的朝圣!这里有耶!够巧哦!”同学看到后同样惊讶了起来。惊讶兴奋之余,我突然意识到我没带钱,可是我很想当即就把它带走,于是我试探性地问了问同学有没带钱。同学顺势的摸了摸裤袋,掏出了几张零碎的钞票,数了数还差4块钱!我感到有点无可奈何,想着又得跑一趟了。但是,机智的同学问了问书店阿姨能否微信转账,阿姨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们。顷刻间,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油然而生!

  人生,真是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啊!

  开始说说读后感了。

  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老头,他在收到一封信后决定徒步横跨英格兰,赴寄信人最后一约。读的过程我如同顺着作者的笔尖,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起行走在朝圣的路上。

  哈罗德朝圣之路并不顺畅,之所以不顺畅在于路途遥远、身体不给力,更在于他矛盾的心理,这种矛盾的心理就如卖炭翁一样“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有时他认为朝圣之路何其简单,只要把左腿迈到右腿前面,再把右腿迈到左腿前面,如此而已。而有时,他又觉得横跨英格兰像爬一座险峰这么难,连脚下的平地都陡峭了起来。就这样失望又期望、期望又失望。

  粗燥的.路面磨平了哈罗德的帆布鞋。鞋底薄的像张纸一样,他没有选择换新的,只是用蓝色胶布缠了几圈,都不知是穿着蓝色胶布还是帆布鞋了,好像鞋子和他连成一体,有着他的思想意愿。最后,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完成了他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平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有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英国BBC资深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故事从哈罗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开始,那信是从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奎妮向他写信告别,哈罗德既高兴又吃惊,赶紧给她写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为那女孩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想法,哈罗德决定亲自步行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给奎妮打电话,告诉她:他会走路过来看她,让她一定要等他。后来哈罗德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少走路的他,脚磨出了无数水泡,腿痛的不能动弹,坏天气,挨饿淋雨,甚至累的倒下来。但是他凭着“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达的”这种信念,坚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个穿着裙子、眼睛被人打肿了的男人,给他吃的又让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没有孩子的女人,盯着奎妮的信看的肿瘤医生,钟爱奥斯汀、对着空气说话的女人,满手疤痕的自行车手母亲,坐火车去看运动鞋男孩的银发绅士,等着永远也不会回来的男朋友的'玛蒂娜,从没有离开过南布伦特的女侍应,还有维尔夫、凯特等等,这些孜孜不倦寻找幸福的人,给了他勇气。而奎妮,一个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锅、帮助过他,这个哈罗德愧对的朋友,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机会说,这也许就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哈罗德的朋友奎妮,也终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静的离开。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哈罗德从小没有到得到父母的关爱,被父母抛弃。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团糟,因为不懂得付出爱,对儿子抑郁自杀死亡的无能为力,被妻子怨恨,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经过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终于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视悲伤的过往,敞开心扉,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节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构思巧妙语言描写一环紧扣着一环,确实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书中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段话:“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但愿我们都有勇气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席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英国长篇小说,当时看它时,觉得故事平淡,内容也简单: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为了探望病危友人,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约相当于1009公里),最终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小说看了两年多,一直心里有这个故事,也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时候,好像跟这主人公一样踏上旅程,一路上也会想很多,关于生活、工作、友情、亲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样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与领悟吗?

  小说讲的,其实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和解,关于爱的治愈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个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离破碎让他患得患失,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不真实的幸福,与妻子的感情慢慢变淡、儿子的自杀使得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此后的二十年,家庭关系一直是冷漠与疏离状态、平庸的职场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负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圣之路,从收到一封信开始,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写信来与他道别。男主人公写完回信,路过邮筒想投递时,觉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励,太简单,而且他也想起当年的懦弱,以至于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偏离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为友人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

  直到路过加油站,一个女孩跟他说:“或者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于是主人公决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疗养院,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友人等他,坚持活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揭伤痛,去面对我们不敢面对、不愿意面对的心结,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时候,也完成对别人的救赎。最终,他完成了徒步,见到了友人,友人带着微笑离去,妻子开车来接他回家,两人也相拥和解。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男主人公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他后来所记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忆。记忆唤醒了美好,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也烟消云散,男主人公最终修复了爱的关系。

  我没有主人公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穿越地域,来一场时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时间。跑步过程中,身体放松,与黑夜融为一体,内心安宁,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想的时候,过去的点滴,有甜蜜、苦涩、快乐、遗憾。很多情绪在我的脚下慢慢展开、呈现,让我内心更加温和,也让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这本书的出现是个尴尬的故事,一个男孩到我们公司上班第一天,当作见面礼给每人送一本书,后来一些意外的原因导致男孩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时赌气懒得找我们把书要回去,而我则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把书带回了家,书不厚,但是我读得慢,所以两个月过去了才有观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来自一个多年都没有联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原本这只是一封道别的信,可是却意外唤起了主人公多年压抑的勇敢(我想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双鱼座,感性意识这么强),他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个需要跨越整个英国才能到达的医院,而他随后表现的行为仿佛是在表达:只要他还在走这段路,故人就不会离去。

  旅途中历经坎坷,受过太多伤,主人公有怀疑,但不甘心放弃,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终点,只知道继续将一只脚放到宁一只脚前面就好了。

  有段时间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这种堪称“朝圣”之旅,还来了不少主动加入队伍的人,这段时间让他坚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可是带着这么多人上路,又变成新的麻烦,他开始意识到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个人走才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终点。

  临近终点,孤独的主人公却意外的打算放弃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边,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这时妻子给了他强有力的'鼓励,劝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妻子知道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况是马上就要成功了,放弃只会让他未来的人生都在后悔中度过,妻子鼓励主人公坚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来继续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几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体力也即将耗尽,意识也只能支撑着将一只脚放到宁一直脚前面……终于到达目的地,主人公却开始不知道如何面对结局,读后感·这大半生的经历,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样在脑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离和埋怨,在这段旅途中反复重现,然而伤心痛苦之后,主人公选择将那些难以释怀都放下。小说结尾妻子来到主人公身边,两个人在沙滩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那场浪漫舞会,悸动的心让他们再次相依。

  整个阅读感受如果用一个词形容,我觉得是孤独,仿佛小说的每个词都被独孤的气氛笼罩着,让我时不时有种想要找个山头喊一嗓子的冲动,但是又不得不承认孤独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说每个人生而孤独一样,生病没有人能替你打针,跌倒没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温暖、有人愿意给予、有人愿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愿意敞开怀抱,将自己坦诚,那是给别人一个温暖你的机会。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独不能自拔,不管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泪,只要你还活着,请再相信一次美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今天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一颗心终于落地了。

  看的时候担心哈罗德坚持不到贝里克就会转身回家,那奎妮怎么办呢?又担心哈罗德的身体受不了,万一生病了倒下了怎么办,奎妮肯定等不了那么长时间的。也担心莫林误会哈罗德和奎妮的关系。还满怀希望的看到戴维的出现……看着也这样担心着,希望着。看着哈罗德把一只脚艰难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看着莫林渐渐的回到了自己和哈罗德一同居住的房间,又看见戴维……,看见奎妮……,自己的心情好复杂!

  加油站的女孩对哈罗德说:“你一定要有信仰……,如果有信仰,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这时候仿佛看见女孩的头顶有一圈光环在闪耀。我也仿佛看见了头顶光环的加油站女孩,自己虽然只是一个加油站的员工,说出的话却不一般,正因为自己的一些经历,因为自己没有去干,没有干好一件事,所以小女孩就像一位伟大的哲人一样说出了震撼哈罗德的话语。高手在民间,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任何和我们有缘的人都有我们学习的经历和人生。正是有了这个女孩的一番话坚定了哈罗德的心,一定要走到贝里克,去看看奎妮。行动起来了,没有带任何的衣物以及野外行走需要的一切,没有和妻子商量一下,就这样上路了。

  上路了,就这样心无旁骛的上路了。每天也会给妻子打个电话,但更多的时候是独处,独处的时候哈罗德回忆了自己的童年,回忆了和妻子相恋相爱生活的点点滴滴,回忆了儿子生前自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回忆了和奎妮相处时的样子。渐渐的哈罗德看到了自己的心,对儿子自己满怀愧疚,在儿子溺水需要营救的时候自己却还想着先解鞋带再跳进水中,妻子对自己有所怨恨还真是应该,好几次行走的途中仿佛看到戴维,哎,可怜的孩子。其实独处的人不是哈罗德自己,哈罗德的妻子也在独处,也在回忆,自己搬回了和哈罗德的卧室,睡在哈罗德的'被子了,呼吸着哈罗德的气味,感受着哈罗德的气息,心中充满了爱恋不舍。看,这就是独处的魅力,当一个人学会独处的时候,内心就变得强大了,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如何去爱,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宽容。有的人也许活一辈子也不知道什么是宽容。哈罗德要不是这一次长途跋涉,哪会有妻子的宽容,他们的生活也许会一直那样下去,互不说话,别别扭扭的过下去。

  这次朝圣,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不仅仅是哈罗德,也是我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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