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20年,计划财务工作主要围绕市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加强服务意识,帮助基层,履行岗位职责,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抓好财务管理制度的修编,做好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主要围绕“制度体系建设”展开,以制定、修订整体财务管理制度为核心,加强监督力度,逐步形成“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监督到位”压滤机滤布的财经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对财与物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第一,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历年来制订的财经法规进行梳理,针对市局近几年来出台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跟踪分析,重点对固定资产管理、经费报销、票据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技术机构及协(学)会财务管理、滤布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八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拟制定《漳州市质监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成综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整体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第二,以教育培训为桥梁,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继续加强对全系统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人员财经法规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及解决财务管理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能力,更充分的发挥财务人员的管财、理财职能,为领导把好关、献好策。拟邀请市检察院、市审计局的同志开办财务管理讲座,重点就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收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对全系统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教育培训保证财务人员队伍安全。第三,以监督检查为保证,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开展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检查,依据《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规范化管理考评标准》,从制度建设、经费管理、会计工作、资金管理、票据使用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几个方面对各个县级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评,逐步规范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抓好年度预、决算编报工作,保证整体财务稳健运行。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分析全年经费的使用、分配情况,确保全系统人员经费、创收指数等收支预算,不出差错,准确无误。认真做好决算工作,确保全系统年度决算能够忠实体现预算执行情况。
三、抓好各项报表的编报工作,确保领导决策依据的准确性。针对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紧扣创收主线,采取逐月跟踪检查、督促的方式,认真统计、汇总、分析每月三项收入的创收进度与收缴情况,准确放映全系统各项收费情况,及时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字依据。
四、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在07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原有工作力度。加大对各项装备的投入,特别是抓好技术机构的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同时做好固定资产购买、处置的申报、审批、建档工作,确保系统固定资产逐年增长。
五、抓好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各级技术机构积极申报。组织本系统的技术力量申报项目,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从中选送一至两个本系统急需的、科技含量高的科研项目申报省局。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一、范行政执法方面
1、统一电子版执法文书。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机关业务科、队、各县级局的执法办案文书,统一全系统的案件办理模式。
2、完善全系统行政执法办案备案制度。为了便于市局更好的掌握县级局案件办理和行政处罚情况,也便于市局领导掌控全市的执法动态,今年继续完善和执行该项制度。
3、继续完善自由裁量规定。为使行政处罚更加客观公正,我科与业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定量包装商品、汽瓶安全监察规定、条形码、3C、工业产品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规定。对于已制定好的自由裁量规定要把好关。
4、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今年下半年对全市各县级局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内容包括:执法文书规范化、办案质量等。对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5、召开案例研讨会。拟于今年年中召集全系统的案例研讨会。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将岗位引向深入。
6、严把案件审理关。根据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案件的审理关,对于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决不将就姑息。
二、 宣传工作方面
1、要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突出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宣传工作方法,采取有效宣传措施,多宣传报道深层次、高质量、影响大、效果好、频率高的质监新闻,建立起以电视新闻、广播电台、报纸、刊物和网络为主的宣传阵地,努力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有新突破、新成效,提高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要综合利用质监系统宣传资源。要求各单位要积极梳理、提供各类宣传素材,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并及时报送市局、省局宣传工作机构。各县级局在报送各类政务工作信息给市局、省局办公室的同时,要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局法规科(新闻报道专用邮箱)和省局法规处(新闻报道专用邮箱),以切实反映质监部门工作动态;重点执法打假案件查处情况原则上要向媒体公开曝光,但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开展监督抽查的情况,特别是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和企业的,要按《产品质量法》规定,报省局法规处,由省局统一对外公告。
3、要实行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宣传通讯员撰写的稿件,经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宣传通讯员名义或与新闻记者联名直接向新闻媒体投稿,凡向省级以上媒体投稿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局法规科和省局法规处新闻报道专用邮箱。市局各科(室、队)和县级局新闻报道的任务数详见附表。
4、要建立宣传工作通报、考核和奖励制度。一是实行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要求各单位于每月4日前填写《新闻宣传统计报表》,将上月本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特别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新闻报道情况,报市局法规科,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视为当月未发表报道。二是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考评。市局在年终行政执法和打假责任制考评中,将宣传工作单列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三是落实奖励制度。市局每年开展评选质监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宣传通讯员、质监好稿件好新闻等活动,对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所,局各有关科室:
为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泰州市财政局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全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各自的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以及细化的目标任务,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安排了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财政监督科在对各科室检查计划进行汇总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区财政局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经局领导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精心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检查项目,监督检查前要精心准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的监督检查通知、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等文书由相应的责任科室拟发,并抄送财政监督科。
2、遵守监督规程。
各科室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有关调查、核查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对检查、调查或核查组提交的财政检查、调查或核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规范处理整改。
各业务科室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不涉及行政处理处罚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并督促单位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对象有财政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局领导审定,对确需行政处理处罚的重大问题,由财政监督科及时整合检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财政监督科专项检查结束后应及时下达财政检查结论或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涉及到相关科室的,抄送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要结合日常财政管理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
4、完善财政管理。
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跟踪被监督单位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实施回访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财政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5、加强监督考核。
人秘科将会同财政监督科对各科室完成监督任务、监督质量以及落实整改和材料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全年相关综合考核制度中。
6、各财政所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局财政监督科。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一、日常监督计划
(一)时间:每季前10日我局稽核股对上季度本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
(二)20xx年度日常监督重点:
1、养老保险费征收和个人账户管理:核查个人账户历年记帐本金、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核查系统中个人账户缴费记账数额是否与征缴部门发出的缴费计划、基金财务部门基金实际到账数值保持逻辑对应关系,有无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记账金额的现象;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个人账户缴费及记账信息;核查业务部门是否定期与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年度缴费信息,重点核查个人缴费基数是否和省里规定的档次一致。
2、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核查转入转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转入转出条件;核查申请人的参保缴费凭证和《接续信息表》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是否一致;核查转移转出人员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记账额是否准确、完整;核查业务经办环节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转出手续。
3、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核查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核查养老金发放计划是否符合经办、审核、领导签字的程序要求,对用人单位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环比、跨年同期对比、重点核查部分养老金异常增长情况是否真实、准确;核查养老金直发后业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与待遇领取个人之间的各项经办操作是否符合内控管理规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安全。
4、基金财务管理:核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与开户银行签定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协议,是否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建立业务、财务、银行自动对账制度,实现财务对账日清月结;基金支付业务是否匹配业务计划单据,支付结果是否与业务支付计划一致;二次以上支付业务是否与发放失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二次支付信息为上次失败的支付信息后,财务才可办理二次支付处理。
5、数据信息管理:是否对数据的修改、维护等操作有明确的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业务、财务数据修改是否有业务、财务部门授权;数据修改记录和手续是否完整、合规,并定期存档备查;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备份,并建立数据远程备份机制。
6、单位增减人员的办理:办理人员增减时所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或有效;是否有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岗位,且复审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只能回退;办理减少人员时,若参保单位或人员有欠费的,是否要求完成清欠。
7、参保人员关键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账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等涉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信息,是否执行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领导签字认可等程序;是否存在擅自违规篡改关键信息的行为;是否有执行修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并完整归档。
(三)抽查方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时查询、档案室纸质档案查阅、实地问询等。
(四)抽查程序:抽查相关记录;填写日常监督记录表;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经稽核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予相关股室确认,确认没有问题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有问题的提交整改意见并落实。
二、内控检查评估计划
本次检查评估按照统一部署、股室和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1、成立自查评估小组。6月底前完成。本局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评估小组。
2、股室自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对照本股室相关业务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自查评估小组。
3、自查评估小组抽查。8月25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小组对各股室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好相关记录,并经相关股室确认,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报相关领导,并提交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股室整改并落实,根据股室自查和自查评估小组的抽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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