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汇编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 篇1
一、 订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需要和对乙方基本条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
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 年。
三、 工 作 内 容:
1. 全面履行企业会计职责,负责公司各种票据的收集、分类、制作凭证。
2. 完成分类帐、总帐、报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
3. 负责销售货款督催、结算。
4. 进行年度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税务办理,协调处理好与税务等部门的关系。
5. 根据公司领导布置,提供会计分析资料。协助部门经理进行零星采购,招工和办公室值班等工作。
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劳 动 报 酬
1.本企业工资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每月发放一次, 每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日。
2.乙方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平均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元/月。
六、劳 动 纪 律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即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
2.有事必先请假, 获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工作时间, 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会客、聊天, 不准在电脑上上网、进行娱乐活动。
4.不准擅自将外人带进公司办公室, 确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见面的, 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5.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声誉和对外形象, 爱护公司的设备和设施。要自觉的保守企业秘密, 不准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和磁盘记录资料提供他人查阅和复制。并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3.由于乙方无视约定的劳动纪律, 给本公司带来较坏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责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约束, 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七、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企业规章制度造成损失和有害影响的;
3. 严重失职的, 营私舞弊或勾结社会上的人员, 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损甲方专利、技术、经营利益,并为其他企业服务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在工作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合同期已满, 双方不再续订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 拒不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负责人安排加班后的补休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乙方工资(含生活补助)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经甲方培训后成为企业管理技术骨干, 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与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甲方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纪律, 对企业工作秩序造成混乱, 损害甲方经济益的(可以计算损失的部分)。甲方违反劳动合同, 除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外, 接受政府执法部门的处罚;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 要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为录用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由于乙方过错, 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
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乙方离开本企业,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企业业务相似的企业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经 营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邮编:
潍 坊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制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
效。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
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小时)( 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
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已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行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月 日起,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年 月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为。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
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
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
(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
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元
(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
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
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
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
期期间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
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
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
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
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为: 。
八、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
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
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元,乙方 年内不得在(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劳动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
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
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篇_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合同签署权限
一、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 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 签订时间
一、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
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 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 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 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 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 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 公司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一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流程图
综合管理部量化考核方案模板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篇_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和员工(下简称乙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根据《劳动法》及省(市)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甲方与乙方用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协议,也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本。
第三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的全面改革,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临时工的界限,取消行政级别,变职务管理为岗位管理。甲方用工以定岗定员、职位分析为准则,实行竞聘择优上岗并按劳付酬。
第四条 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统一使用广东省或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和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国家用工条件及甲方聘用条件,经批准录用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包括原国家干部身份、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交通系统内部商调流动人员、社会就业人员等),愿意为甲方服务,履行本人的岗位承诺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合理调配,接收甲方给予本人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的,一律按本规定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明确的工种或岗位,合同期内由于工作、生产需要而变换工作岗位时,为简化手续,只要双方同意,不再另行补签合同,以书面通知为依据,只要乙方到新岗位工作即视为有效。
第七条 甲方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制,并制订薪酬福利方案等配套制度,以维护乙方合理的劳动报酬。合同期内,乙方工资支付的标准变动,不再另行补签新的合同,按甲方统一制订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才能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续签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经甲方批准录用的,在到职30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劳动合同书并交本人,经乙方确认合同条款内容无意见后签名,然后送公司法人代表审核签名(盖章),合同签订完毕。
(二)乙方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所在部门根据其工作、思想、学习、身体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后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上述第(一)点程序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 劳动合同期限及工龄计算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之内),具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如下原则由甲方确定:
(一)公司本部聘用的普通员工按1年一签原则签订。
(二)公司本部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按其职务聘用文件发布之日起3年一签。
(三)关于改制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满十年者,经商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按1年一签原则签订。
(四)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公司本部只与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其他人员则由子公司总经理签订。
(五)非上述情况或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
(六)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今后无论任何情况,任何人员(包括甲方兼并、重组和收购行为接收的人员),其合同期限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七)公司在兼并、重组和收购时,如有关收购协议、合同中有明确对人员的处理条款的,按收购合同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员工的工龄按如下办法确定:
(一)本企业工龄:凡因工作需要,由省直交通(含航运)系统内各单位商调进入本公司的人员,其在省直交通系统的工作年限,视同本企业工作时间连续累计。兼并、重组和收购行为接收省直交通系统的人员,没有发放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视同本企业工龄连续累计。在社会上招聘及辞职后重新招聘到公司的,从到公司之月起计算本企业工龄。
(二)基本工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属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除名及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已领取补偿金的,不再计算连续工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篇_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为确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劳动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本公司工会参与讨论、制订,于 年 月 日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平等协商确定。本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全体职工具有效力。
一、 定义
本制度所称劳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指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
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书、用工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二、
三、
工。
(二) 用工协议:退休返聘人员、内退劳保人员、以及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签。
(三) 培训协议:接受了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的员 工。
(四) 保密协议:科级及以上岗位;技术、财务、成本价格管理及薪资计算管理一般岗位。
(五) 竞业限制协议: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关键技术岗位。
四、 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规定
(一)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六个月。
(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4~5年,再次的可5-8年。
2、生产技术骨干、关键、重要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3~4年,再次的可 4-6年。
3、普通操作工、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2~3年,再次的可 3-5年。
4、员工已经在我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在二00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已经连续两次与 我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三)用工协议签订期限
1、退休返聘人员签订1年期用工协议,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2、内退劳保人员按已签订协议执行。
3、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限比照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四)培训协议签订期限
1、培训费用<5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2年。
2、5000元≤培训费用≤20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4年。
3、培训费用>20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6年。
(五)保密协议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期间及竞业限制期间;虽然期满但按协议规定仍需保密的至该秘密 适用范围 合同签订对象 全日制用工 (一)劳动合同书:具有劳动能力的、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经公司录用的全日制用
不再需要保密为止。
(六)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期限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期限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五、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
1、 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继续有效。
2、 本制度实行后,新签的劳动合同,以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和工资关系等区分, 属于哪个法人实体的员工就与哪个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区别在盖章上)。
3、兼管股份公司和各事业部工作的员工,一律与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员工与各事业部或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亲自签订,不允许他人代签。
六、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即到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核实新进员工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等情况,与员工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2、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决劳动合同关系,并附上相应依据。
3、劳动合同期满前35日,人事部门通知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并在一周内将结果书面反馈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调查了解后签批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
4、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事部门出具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员工。员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合同到期时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离司手续;员工在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及时反馈续签信息,并于合同到期日到人事部门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七、 劳动合同的保管
1、劳动合同原件由各个劳动合同签订主体负责保管。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由股份公司人事部以合同实际签订主体的名义统一负责办理。
3、劳动合同的管理遵循职责回避原则,即合同保管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由部门主管保管。
4、股份公司人事部对劳动合同的签定、保管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或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单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身体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体检不合格,不能胜任该岗位基本要求,提供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虚假信息和资料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2)有《**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中丙类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人事部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其他重大调整实施经济性裁员时,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八、 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一)劳动合同终止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然后结合员工的意愿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办理续签或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包括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的变更,合同变更以合同变更通知书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生效。
(三)劳动合同解除
1、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门,试用期内须提前3日通知人事部门,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3条规定的,公司仅需书面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即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4条规定的,公司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工会,工会作出书面回复后,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
公司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的送达【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1)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一般应由劳动者亲自签收;
(2)不能亲自签收的,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邮寄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书上提供的通讯地址。
(3)劳动者既不能亲自签收,又不能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则采取公告方式,即由劳动者所在部门一名领导和一名普通员工证见证下,在公司张贴栏上实施公告,拍照公告现场、存根张贴文件、记录有关情况,并由见证人员在记录单上签字、注明日期。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 劳动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邮编 实 际 居 住 地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 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时止,并以 为该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准。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乙方应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2、工作地点:南京市,如乙方岗位为经营或工程管理则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出差或派驻工程现场,随着甲方经营范围的扩大,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合理变更本条中规定的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制定或变更,以甲方实时发布的通知为准。每天的劳动时间不包括午餐和休息时间。
2、甲方可根据部分岗位特征、业务状况,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可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4、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依照相关法律执行。
5、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休假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出勤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基本工资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乙方的绩效工资与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出勤率等绩效挂钩,具体办法以甲方出台的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为准,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
2、甲方发薪期为次月中旬。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规定执行。乙方对当月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帐户或签收现金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对当月工资数额的认可。
3、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的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颁布实施的薪资制度的规定。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调整薪资制度,乙方自愿遵守、服从。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规定,按比例为乙方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也应当按比例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并由甲方在工资内代扣。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4、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他补贴及福利费用。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为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试用期考核。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2)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人事资料卡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3)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性、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
(4)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的,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5)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6)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7)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9)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因乙方隐瞒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规定而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期限、经济补偿等内容参照甲方颁布的《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及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规定。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颁布的《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
甲方颁布的《公司保密制度》及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1)乙方实际居住地是甲方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相关文书时)的送达地址,如甲方按照上述地址送达文书,邮件被退回即视为乙方签收,该地址任何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合同期内如果乙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该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承诺: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受竞业限制约束,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与乙方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简历、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等都是真实有效的。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第三方的费用等。
(3)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考勤、休假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工资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员工手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确认,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已经向乙方明示其工作性质(普通工种、特殊工种、有毒有害工种)。
5、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三个月。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档案存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第一条1款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中选择一项。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有效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项工作和工程确定为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期限。
第一条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迟于本合同签订日期或与其相同。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一条3款填写内容和1款对应:固定期限合同填写合同“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填写本合同“在规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填写该项工作完成标准。
第二条填写乙方担任的“岗位或工种名称”。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要求应使用书面形式说明或签订岗位协议书。
第四条4款从“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选择一种。
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可以用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乙方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工作时数限制的乙方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九条1款中“每月__日”填写甲方发放工资日期。
第十二条中的社会保险在本市实行统筹的有养老、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其他社会保险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填写规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文件的名称。
第十五条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2款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3款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第三十二条免于刑事处分的。
第二十二条2款的“不能胜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整顿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根据北京市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认定。
第二十五条填写适用的文件名称。
第三十五条填写受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第四十条填写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称。
其他注意事项:
1.当事人对本合同所列的条款需要补充完善的和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本合同范本仅供用人单位制订劳动合同书时参考;
3.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劳动合同 篇6
“同工同酬”的“酬”是否包含奖金?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岗位?跨地区劳务派遣如何计算最低工资?昨天,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转发了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网站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一个月之际举行的在线访谈内容。据了解,“同工同酬”的“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务派遣只适用于3类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跨地区劳务派遣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同工同酬”的“酬”指劳动报酬总额
《修正案》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者普遍关心:“同工同酬”的“酬”包括哪些组成部分?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是否可以基本工资部分“同酬”,但奖金、补贴等差异处理?
据介绍,“同工同酬”的“酬”指的是劳动报酬,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奖金也应该实行同样的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岗位?企业能否继续使用新法实施前已经招聘的派遣员工?据了解,针对目前滥用劳务派遣行为,《修正案》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而企业对于新规实施前招聘的派遣员工,符合同工同酬、工作岗位“三性”和派遣用工比例规定的,可以继续派遣。
跨地区派遣执行所在地标准
假如一名员工与广州一家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被派到深圳工作,他是该按广州还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待遇?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在哪里投诉?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因此,该员工在深圳工作,那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就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即现行的每个月1600元。如果发生拖欠工资等劳动纠纷,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在用工所在地即深圳投诉。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
1. 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 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 城镇社会保险b. 小城镇社会保险c.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d.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 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g.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k.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b.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c.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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