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本报讯 今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从面世之日争议不断,本届省两会中,亦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多位代表上交议案反映此问题。省人大代表梁凤仪反映,因对《劳动合同法》解读不尽相同,今年12月,顺德一家大型企业甚至引发了上千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风波。
梁凤仪建议,广东省应尽快制定执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代表吴青亦提出,拒签劳动合同与社保保险缴费基数过高和社保转移制度不完善有关,职工负担过重宁愿不签合同,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相关部门应先理顺好这些制度。
员工拒签合同企业风险增大
梁凤仪介绍,在新《劳动合同法》执行日期远未到期的时候,企业回应《劳动合同法》的行动已掀起,十月份的“华为事件”、“沃尔玛事件”,十一月份的“东莞千人大***事件”,十二月份“深圳、番禺员工静坐事件”继而出现,今年12月,顺德一家大型企业出现上千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梁凤仪曾与上届省人大代表潘棣华在企业中调研,“在签新劳动合同时,不排除企业一些规避行为,执行中有误区,但令人吃惊的是,有不少员工反而选择拒签,此外,招工时拒签人员一般都占到2%-3%比例。”梁凤仪说,有的企业既想用人,又无法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唯有采用自制约定,由员工写上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书,以备查核,但这样其实对企业、对劳动者都存在着风险,劳动者一旦推翻申请上告法院,企业违法,按不签合同论处,企业同样要赔偿,劳动者的利益矛盾增加。
拒签因为社保接续不上
为什么员工拒签新劳动合同?老代表潘棣华说,在签新劳动合同时,有的员工觉得吃亏,原有的`工龄等都没了,同时,有的企业新合同上确实有一些不利于员工的条件,比如,工资计算,是计件还是定额?
代表吴青分析,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有障碍是主因,目前大多数企业职工跨地区换工作时无法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往往从原参保地转出来不难,但到新参保地却接续不上。此外,目前社保保险缴费基数过高,超过了大量收入较低的农民工实际承受能力,以致该部分职工往往请求企业不购买社会保险,而以现金向他们发多一点工资。
吴青提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应尽快消除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障碍,广东省可以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合作平台,率先与部分省区实现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并确定符合实际水平的合理缴费基数,承认大量外来农民工的差别,在社保缴费上实行不同的费率,允许收入较低的农民工及其企业根据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费率。
实施新劳动法全国应一刀切
顺德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潘棣华是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在2007年12月,佛山新旧人大代表交流时,他就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提出一些看法,获得了人大代表梁凤仪的赞同。
“新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但也要考虑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的合法利益,今年正式执行实施,广东乃至全国应该‘一刀切’,防止出现这个省份执行,那个省份又不执行或暂缓执行的不公平现象。”因为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企业的运营成本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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