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9-11 09:02:1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公司劳动合同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公司劳动合同九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签订以后,一般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限于对劳动合同中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合同当事人的变更要通过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与其订立一样,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一、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二、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

  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自负。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实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和其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等岗位要求重要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其它触及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终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另行制定。

  第四条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换、提升或降低。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实行每一天八小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形式为货币。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九条 工资标准(含税)根据乙方的受聘职务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确定。甲方为乙方代扣 代交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工作岗位、职务的变化,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完成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奖励。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第十三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乙方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2、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纳的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甲方的企业文化,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培训;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依照合同规定予以一次性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苛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三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三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 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 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九、违反商业秘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开办或参与同行业务与甲方竞争。否则乙方赔款甲方伍万元整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

  1、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甲方开展业务的技术方案、数据及技术诀窍等;

  2、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客户信息等;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不同工作岗位和职务,对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薪金奖惩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

  中国 青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限为年,即自月 日起,至日止。

  3.其中试用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4.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规范、规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进行考核。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及发放形式,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6.根据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7.对乙方进行人事管理,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8.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义务

  9.甲方聘用乙方后,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社会保险金缴纳等事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劳保和福利。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1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13.为乙方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创造条件。

  14.甲方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权利

  15.享有按时领取报酬和享受劳保福利的权利。

  16.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17.享有参加技术培训、参加工会活动、参与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权利。

  18.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19.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义务

  20.遵守职业道德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恪守职责,积极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21.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损坏或丢失公司财产要赔偿。

  22.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24.乙方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5.凡乙方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创意文案,申请专利和著作版权的权利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单方要发表发布或单独使用均要得到另一方认可方能生效。

  26.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涉及相关的项目,否则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法律责征。

  27.乙方离开甲方后,乙方应保守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内部的各种秘密,维护甲方商誉。

  28.乙方从事策划、销售、市场或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时,须根据甲方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携带、传播与甲方项目相关的创意文案的作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29.甲方执行标准工作制(特殊岗位例外)。乙方作为甲方职工每天工作作 小时。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时,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但甲方应

  提供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假

  30.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体内容参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

  (三)劳动条件

  3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32.甲方应建立安全项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33。 甲方定期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4。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35.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结合本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在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时,甲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以现金或储值卡等的形式根据对向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如甲方统一调整发薪时间,则相应按照新规定执行。

  36。甲方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7.乙方取得劳动报酬后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38.员工每月薪酬的异议期为发放日起30日内。过期视为无异议。

  六、保险福利待遇

  39.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

  40.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相关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和保险福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青岛市标准执行。

  42.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青岛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43.乙方在聘任期内,应服从甲方劳动纪律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当月(年)工作任务;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如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4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等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 变更

  46。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47.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 解除

  4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

  ①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材料、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

  姻状况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中有虚假的。

  ② 乙方出现任何影响工作的病症(精神病、传染病等),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③ 乙方如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的。

  ④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的。 ⑤ 乙方未能达到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岗位标准的。

  ⑥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岗位考核项目中所涉及的严重违纪项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即出现甲方规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或有违法乱纪行为;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的。

  (5) 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名誉的,即由于个人原因果计被客户投诉达三次的。

  (6) 偷窃甲方或他人财务的。

  5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

  在京暂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于本次派遣活动结束之日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1.全日制家政服务;2.计时家政服务。

  乙方的服务项目: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一家庭病人护理;6.医院病人护理;7.宠物养护;8.其他(可填写多项)。

  第三条 【工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第四条 【知情权】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应向乙方告知用户情况和服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并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 【岗前培训】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 【劳动条件】

  甲方应与用户协商确定保证乙方休息时间和人身安全的劳动条件,并保证用户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及劳动。

  第七条 【工资标准】

  乙方的工资标准:

  1.乙方工资标准为_元/月或_元/小时;

  2.乙方工资标准由甲方、乙方与用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时服务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甲乙双方就工资标准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工资支付方式、时间】

  乙方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托用户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3.甲方委托用户在乙方完成当次工作后,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条 【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和医疗社会保险。

  第十条 【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因乙方擅自离职或服务事故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按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赔偿】

  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收的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7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公司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在想要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时候,却不知道公司是否能继续履行。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

  二、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一规定确立了违约金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20xx年 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一规定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并没有作出限制。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赔偿。《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劳动法》未作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则作出了一般性规定。笔者之所以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般性规定,是笔者认为,对于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与他们的劳动合同,除应按《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赔偿外,还需要按相关特殊保护的规定予以赔偿。如: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劳动者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和“三期”内的女职工,则用人单位除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外,还需支付医疗期工资和“三期”工资;如果是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外,还应给予劳动者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三)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劳动法》未明确规定继续履行为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方式,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则明确规定继续履行为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对继续履行能否成为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规定不明。笔者认为,对普通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不宜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但对用人单位提供了特殊优厚待遇或专业技术培训并签定了保密协议(含竞业限制)或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能继续履行的,可以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

  公司必须在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时候,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公司都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本篇文章由小编为您整理编辑,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公司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三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9

  合同编号:1229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杭州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邹XX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1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____日起至

  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20________年____月6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

  2____月

  5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一、乙方从事销售(导购)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市衣之家百货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或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 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做一休一除外。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1500

  元月(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乙方 试用期合格后,基本工资为

  1500元月。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 资待遇。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其工资发放时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乙各方有权按法律的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前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电子文档)、证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欠(罚)款、工资办理等。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六、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

  第七条

  第五款规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乙方办结相关交接手续后,甲方再行支付。

  八、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

  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乙方申X: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获得甲方的规章制度文本并知悉全文且认同并愿意遵守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规章制度与本劳动合同有冲突的,以规章制度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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