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分配申请书

时间:2024-05-18 10:34:14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参与分配申请书[精华15篇]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来参考自己需要的申请书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参与分配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参与分配申请书[精华15篇]

参与分配申请书1

  陈颖毅法官:

  本人丁浩与被执行人徐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8月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贵院的.执行法官马格为具体负责人,当时已经提出了参与分配的申请。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房地产等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作为徐胜的债权人之一,本人想具体了解下参与分配的大概时间和大致方案。

  申请人:

  20xx年10月15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2

参与分配申请书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与被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累计欠申报人人民币65,250.00元。申请人于xx年7月3日向贵院起诉,申请人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6.00元,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xx]xx法民二初字第xx号),并于xx年9月17日开庭审理。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机器设备等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即将拍卖。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91、92条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的财产。

  申请人:xxx

参与分配申请书3

xx人民法院:

  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年xx月x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以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家,债权总额达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4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陈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区内,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锋。

  申请事项:参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的.分配。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民二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申请执行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确认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享有货款本金、利息、诉讼费等债权,至_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上述执行程序开始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案件众多,其财产已经不能清偿申请人所有债权,被执行人现有的房产等财产已被法院查封,进行整体拍卖。鉴于此,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297条、298条规定,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5

___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_国土资源公告[20__]号经开区城南街道群文村3、7、8、10、13、14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交易文件,明确知晓交易文件之条款,我们愿意遵守该交易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交易文件内容和土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我们申请参与该地块竞买,并授权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我方全权代表。

  我们在提交本申请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伍佰壹拾肆万元存入你单位指定的'帐号。

  我们承诺:如能竞得,在签订有关成交确认书后,保证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签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我方违约,你方可取消我们的竞得资格,全部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我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申请时间___年__月__日

  竞买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竞买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6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与被执行人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列xxx号,经贵院审理,判决:被告xx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xx借款人民币20xx00元及借款利息【已计利息为人民币72000元,自20xx年2月1日(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利率计算】;被告xx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人民币538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申请人前向贵院申请执行该生效判决,案号列xxx号。而被执行人xx因xxx号案件,唯一的`财产被贵院查封。目前,没有xx的其他财产线索。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申请人现依法申请参与贵院xxx号案件的财产分配。

  请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7

  申请人:xx,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地,现住xx地。

  被申请人:xx,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xx地,现住xx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xx)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xx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xx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参加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分配。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人民法院已作出__________民事调解(判决)书,现该调解(判决)书已生效,__________拒不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截止目前仍有近_____余万元未执行到位。目前未发现_____在_____地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现申请人得知_____名下在_____拥有一套房产,现该房产已被XXX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业已进入拍卖执行阶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至29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0条至96条,提出上述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9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与被执行人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列……号,经贵院审理,判决:被告__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__借款人民币20__00元及借款利息【已计利息为人民币720__元,自20__年2月1日(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利率计算】;被告__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人民币538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申请人前向贵院申请执行该生效判决,案号列……号。而被执行人__因……号案件,唯一的财产被贵院查封。目前,没有__的其他财产线索。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申请人现依法申请参与贵院……号案件的.财产分配。

  请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0

  申请人深圳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

  法定

  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人诉东莞市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案号:。因东莞市有限公司的财产已被贵院已受理的案件查封,故现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参与财产分配,望予以准许。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月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1

  申请人:,性别,族,xxxx年xxxx月xxxx日生,现住xxx。

  申请事项:参加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分配。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人民法院已作出XXXXX民事调解(判决)书,现该调解(判决)书已生效,XXX拒不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截止目前仍有近XX余万元未执行到位。目前未发现XXX在XX地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现申请人得知XXXX名下在XXX拥有一套房产,现该房产已被XXX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业已进入拍卖执行阶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至29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0条至96条,提出上述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2

  债权人要参与分配,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这一条件的主要目的是确认申请参与分配人是债权人,也就是说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验证过的债权人才能申请,而没有被法院确认为债权人的不能参与。

  (二)分配的前提条件。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这一条件是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够清偿全部债务,所以才需要按照顺序逐一清偿或者按比例偿还债务。

  (三)用以分配的财产条件。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也就是说申请参与分配的时候,必须还有债务人没被执行完的财产可用于还债,否则失去用以分配的'财产,参与分配也就没有意义。

  (四)管辖条件。参与分配应当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和执行依据,由该法院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

参与分配申请书13

  申请人:xxx,性别x,xx族,xx年xx月xx日生,现住xx。

  申请事项:参加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分配。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xx年xx月xx日,xxxxx人民法院已作出xxxxx民事调解(判决)书,现该调解(判决)书已生效,xxx拒不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截止目前仍有近xx余万元未执行到位。目前未发现xxx在xx地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现申请人得知xxxx名下在xxx拥有一套房产,现该房产已被xxx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业已进入拍卖执行阶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至29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0条至96条,提出上述请求。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4

  申请人:某某,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被申请人:某某,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20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某某)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某某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某某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5

参与分配申请书××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累计欠申报人人民币65,250。00元。申请人于20xx年7月3日向贵院起诉,申请人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6。00元,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xx]××法民二初字第××号),并于20xx年9月17日开庭审理。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机器设备等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即将拍卖。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91、92条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的财产。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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