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申请书

时间:2024-06-10 12:02:01 申请书 我要投稿

查封申请书常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查封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查封申请书常用[15篇]

查封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_______)铜民初字第_______号裁定:

  查封申请人的_______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担保财产:货币担保_______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_____________,保额足以承担_______的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致铜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封申请书2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1月29日,杨xx驾驶鄂xxx车辆在江边时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民警以盗窃为由抓获,并将该车扣押。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没有调查清楚事实,扣押车辆并非作案车辆,而且现场被抓时并非是作案现场无证据证明是作案车辆。申请人认为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没有证据鄂xx车为作案车,应该立即解除对该车辆的扣押。

此致

  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3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928号,送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1801室。

  代理人:吴洪江,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陈涛,男,1978年2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马河村一组28号,现住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判决后于20xx年8月1日已经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xx)闵执字第6327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贵院于20xx年8月10日查封了陈涛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但一直没有拍卖。

  陈涛是一个大老板,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在上海开办多家超市,为了逃避执行,陈涛驾驶的小车登记姐夫的'姓名,超市使用妻子的名义,陈涛曾经和朋友说,已经和闵行法院法官联系好了,等法院查封期限过后,马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申请人认为:陈涛据不执行贵院判决,损害了法院的权威。陈涛在上海的房屋不是唯一的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拍卖。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院权威,特申请拍卖查封的房屋,申请人愿意提供一切协助,包括为被执行人租赁居住的房屋。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吴洪江,联系电话4000-080-636

  20xx年11月12日

  附:1、(20xx)闵执字第6327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一份;

  2、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房屋登记信息一份。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查封申请书4

  申请人:陈朝阳,男,1975年4月16日生,汉族,住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路20号锡缘轩,电话:xxx。

  紧急请求事项。

  20xx年11月5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红诉被告衡阳市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廖振钢、第三人吴友生、第三人蔡龙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查封了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人民路49号一层29.6㎡房产,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立即依法撤销(20xx)石民一初字第53—7号、53—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29.1平方米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53455)的违法查封。

  事实及理由。

  一、裁定查封的房产系申请人合法取得,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20xx年2月,珠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申请人与杨政林、廖振钢及衡阳市商业银行(抵押权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申请人代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银行债务以解除抵押,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门面311.445平方米即归申请人所有。[见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珠执第105—5号民事裁定书]。

  55、080534。

  56、08053457号,税费均由申请人支付)。

  因此,申请人是在衡阳市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对价后,取得人民路49号门面的,是善意第三人。

  二、追加申请人为被告适应法律错误。追加申请人为被告的行为有恶意乱作为的嫌疑。

  贵院适应《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规定只是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贵院却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请问原告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的同时是否想过,自己有没有向申请人履行过义务?原告与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原告与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故申请人不是该案中适格的被告。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也不能追加申请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之规定,追加当事人人民法院应该尽审查义务,3月份该案中止审理的理由就是申请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提供了所有权证复印件,石鼓区人民法院却明知道申请人在该案中为被告的主体并不适格,依然追加申请人为被告的行为有恶意乱作为的嫌疑。

  三、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应立即驳回起诉。

  申请人是依据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20xx)珠执第105—5号裁定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款“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的规定,应该立即驳回起诉。

  四、裁定查封申请人房产适应法律错误,石鼓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一项“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94条第一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的规定,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的诉讼请求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原告诉讼只是单纯的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确认合同无效不需要申请执行,不存在有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诉讼请求的范围”,而不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请求,故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已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了民法“不告不理”的原则。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这里法律的用语是“可以”。也就是说,法院是否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经过司法审查的。故石鼓区人民法院已经认定是本案是确认之诉,裁定将申请人房产查封错误,就应该本着“错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销。

  五、法律明确规定对第三人合法所有财产法院不得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原人民路49号房产是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而原告签订的《衡阳市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相对人是衡阳市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石鼓区人民法院却张冠李戴查封了申请人购买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

  申请人是按照珠晖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办理房屋产权的,且支付了贰佰多万元的对价。申请人付款及房产过户前后才几个月,石鼓区人民法院又作出裁定,查封申请人取得的房产,使申请人不能行使《物权法》所规定的权利人正当的权利。石鼓区人民法院此举既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的公信力,也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案件,原告明知申请人负有高额高息债务,故意使用恶意诉讼的手段。恶意诉讼离不开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支持,法官自由裁量权也应该受法律原则的指导,并不是毫无阻碍,任自由裁量者为所欲为。申请人希望执法者能基本执法,不求公平公正,只求不要碗底朝天,不要刻意给社会制造很大的安全隐患,与中央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法制社会的决定”相违背。人民法院法官应尊重法律事实,依法办案,而不是依个人好恶,凭一些很牵强的“道理”来裁判。如果依照本案追加被告的办法,全中国十几亿人口,看不顺眼的我就将他列为被告起诉,急需贷款的我就申请财产保全将该抵押物查封。

  人民法院必须认认真真地执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办案原则,人民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在对案件的审理中,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依法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5

  申请人:x,男,198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xx县佛阁寺镇梅湾村委谷庄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x,男,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x,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6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我公司申请xx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xx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xx公司xxx万元的现金,而xx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xx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xx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xx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敬礼

  _____城区法人民院

  申请人:

  时间:

查封申请书7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申请书副本________份

查封申请书8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xxxxxx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xxxxxx存款人民币25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xxxxxxxxx有限公司、x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深南法xx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x月xx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9

  申请人(自然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被申请人(自然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申请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元的财物,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房屋一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由于事由,申请人特提出上述申请事项,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地址: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_________号楼独单元_________层东_________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______年7月10日作出(20______)开民初字第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______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申请人:_________

  20______年12月20日

查封申请书11

  申请人: x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此致

  xx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12

  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 ______月 日______生,住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 ,男,汉族,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 两处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查封申请书13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14

  申请人:xx,男,汉族,现住址:xx深圳市南山区xxxx,身份证号码: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有限公司在中国xx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存款人民币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有限公司xx、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年)深南法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15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xx

  地址:xx市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两处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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