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4-05-23 16:42:12 实践报告 我要投稿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热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社会实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热门)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

  这个寒假,我走进了xxxx刑庭,进行了为期不长的两周的实习。

  虽然以前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也参加过刑审,但这一次,却是如此真实地深入到庭审的背后,期间,我的实习主要有以下内容:旁听;填写公安卷;发送达回证及判决书;装订档案;打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查阅及复核卷宗。

  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实习收获及感悟:

  一、无论所做的事情轻重缓急,到要做到谨慎细微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书记员。由于她所负责的法官的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比较急用,让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实打这些文书,模版已经拟好了,关键是运用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将犯罪嫌疑人的档案资料填入其中。书记员把需要注意的问题讲述了一遍,如刑号、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学历、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实等等,最关键的是刑期了,若稍有松懈,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关乎当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权利也将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损害。本以为这是简单的手脚功夫,但真正做起来时,才发现,必须逐一校对,细致入微,方可保证无错。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准、狠,还需些时日来训练埃

  同时,我还发现,刑庭的电脑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条文以及对应案件的资料,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大大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这个“作战武器”是大有裨益的。

  二、法院工作者人员应该树立的中立地位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

  还记得第一次庭审的旁听,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其中年纪最小的'初中未毕业,而父亲,作为他的辩护人,在法庭上,竟难过得激动地流下了泪,或许是痛苦又心疼的泪吧。看着泪痕印在他那沧桑的脸上,同情之情立马燃起。他儿子年纪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骗过去的了。然而,当看到法官那义正严辞的方脸时,心中警钟即时敲响,作为法学人员,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义公平更需有一颗中立之心!

  三、关于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运用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基本与课本的条件要求符合。并且花都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结论。

  然而,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几件的案件在同时审理宣判,也大大地节省了法院资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关于绑架罪的认定

  在书上学习时,只是抽象地认为,绑架罪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当然必须考虑的是构成要件。而在实践中,需做到实际的运用。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强制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威胁及其他暴力手段来所取财物就是勒索财物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骗取了乙的手机,乙不平,以暴力手段实际控制甲,威胁其返还。这并不构成绑架罪,而为拘禁罪。只有当乙索取超过手机价值以外更多的财物才有可能构成绑架罪。

  理论的知识真的需要通过实践的运用,才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

  五、关于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的认识

  在实习过程中,从接触到的案件中,发现有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才导致了犯罪。看来依法治国的方针,法律意识入人心的措施还未贯彻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教育水平对法律意识的影响最大。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学历都是中小学的,还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来越成熟,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地扩大深入。

  实习的时间或许不长,但是却让我接触并初步了解到实际的刑事审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巩固了理论知识。同时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够抓紧每一次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得学习到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全面提升专业能力。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2

  一.实践方案

  1.活动背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的冲击和压力越来越大,乱丢生活垃圾的现象无处不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池塘、河道两旁等地方,随处可见各种生活垃圾,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生活垃圾多由一些无法或很难分解的物质组成,对土壤、地下水、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危害更是在不断增加,会产生多种有害气体包括二恶英之类的剧毒物质,污染空气,同时产生大量的残渣。垃圾处理方法多不理想。生活垃圾数量大、增长速度快,组成成份越来越复杂,给人们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大,这已是不容争议的事实。是什么原因使生活垃圾到处泛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人们健康呢?

  1、人们对垃圾危害认识不够,人们多忽视了垃圾的危害。

  2、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不当。多使用焚烧、掩埋、堆肥。这些方法破坏土壤、危害生物、淤塞河床、污染水质……对空气、土壤、水质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主人,首先应该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自觉清除身边的垃圾,创造一个干净而美丽的生活环境。

  2.活动目的

  (1)鼓励同学从社会、自然和科学等不同角度考察并理解环境问题,激发同学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及好奇心,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的活动。通过同学的亲身参与,获得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表现,发挥同学的自主性,培养同学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敢于实践的精神。通过活动,培养同学动手实践的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培养同学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资源意识。

  (2)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将自己的研究成果通过不同的形式展示,具有创新能力。培养同学在生活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同学综合实践能力的发展。经过小组的'集体研究,对自己的成果有喜悦感、成就感,感受与他人协作交流的乐趣。

  (3)通过活动,使同学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明白绿色生活涵义,引领同学走进环保世界,体验现实世界生活,提高同学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间的联系的整体认识,初步形成自觉保护周围自然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能力,并身体力行。

  3.实践意义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锻炼自身,亲身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用实际行动去爱护身边的环境,领会国家的相关政策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作为大学生,我们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在努力学习的同时,要主动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成长,为祖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4.实践内容

  (1)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

  (2)在星海公园义务清扫

  (3)留意游客对垃圾箱的标识的认知

  (4)问卷调查

  (5)自制宣传板展示,环境保护宣言收集

  (6)实践心得

  5.实践流程

  (1)借用多媒体教室,举行环境保护专题班会,向同学介绍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让同学们粗略掌握一定的知识基础。

  (2)提前制作宣传板。主题为“环境保护,从我做起”

  (3)以班为单位,集体到星海公园进行义务清扫。出发前要分为5个小组,选出小组长。准备好清扫工具,宣传板,班旗等相关物品,并进行安全教育!要保证本次实践活动的安全性。各小组长需管理好本组成员及清扫工具,如遇紧急情况,立即与班长联系。

  (4)5组同学中3组进行义务清扫,1组同学进行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传,并收集环境保护宣言,黏贴于展板上。最后一组同学负责调查问卷及对游客对垃圾箱的标识的认知的调查,并对结果进行记录分析,本组同学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会有摄像机全程录像!活动从下午2点开始至下午4点。活动结束后,由班长带队返校。

  (5)每个小组写一份实践过程报告,至少1000字。

  (6)每人写一份不少于100字的实践心得。

  (7)汇总调查数据、图片、录像和实践心得,制作实践报告。

  6.实践分工

  参与实践活动人数:31人(31人)

  班长:曹振宇 负责协调整体,本次实践活动的设计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培训的主持,对大家进行监督、照相和录像。

  二.实践过程

  1.《环境保护知识――垃圾分类》宣传讲座

  时间:12月2日星期五

  地点:西部校区 化工综合楼B103

  出席人数:28人(31人) 注:3人因创新实验课请假

  过程:

  本次讲座由班长主持,目的在于让大家知道什么是垃圾分类?为什么要垃圾分类?怎样可以更好的做到垃圾分类?

  讲座由水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和工业污染引入正题:生活垃圾。

  紧接着,班长为大家解释了什么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把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开投放,废弃物如果丢弃就是废渣,就要污染环境。其实,任何废弃物都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果我们开动脑筋,它们都应该有回收和利用的价值。

  本次讲座大家收获了许多有关环保的知识,例如: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 垃圾分类可以回收再生资源,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人类对垃圾处理的方法具体分为四种.它们分别是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等等。

  讲座的第二个环节是知识竞答环节。我们让同学按排分组,每一排为一组,回答问题。

  (第一组)

  (第二组)

  (大家在努力思考)

  (第三组)

  (第四组)

  此环节是为了了解大家对本次讲座知识的吸收情况,回答问题时,大家积极踊跃的回答,虽然有个别题目大家给的答案不是很确切,但是大家已经基本了解了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从这一环节中同学们的表现可以充分看出环保已经深入人心,紧接着,我们的讲座也在同学们的高涨情绪中进入了尾声。

  最后一个环节是宣誓环节。由班长带领大家郑重宣誓:

  我们以共青团团员的名义宣誓:

  一定把身边的垃圾分类扔进垃圾箱;

  并进行废旧电池的回收;

  对废旧材料进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处置;

  自觉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并带动身边的朋友、亲人参与环保行动,积极向社会宣传环保知识!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3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年少轻狂的我们,有着意气风发的激情,有着指点江山的锐气。年少就要经得住暴风雨的洗礼,轻狂就能忍得住大社会的磨练。春华秋实,岁月潇湘。转眼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就过去了,通过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见过大量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的案件,一些案件还是我去立案的,甚至有些从立案到结案的过程中,我还承担着具体案卷整理工作,仔细研读卷宗,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专业的律师讨论,并向其请教,这使我不仅对现实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劳动法律知识的加深,更重要的是还扩展了知识面,了解了许多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办案程序,另外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生活哲理,那是从书本上难以学不到的。劳动关系是一门社会性的学科,对它的把握却离不开社会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丰富专业知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毕业后能真正融入社会,在暑假期间,我去到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始了我的暑假社会实践之旅。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和登记前来咨询、寻求法律援助的人;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整理文件、订卷;写各种法律文书、报告;跟随时福茂律师学习处理劳动关系的技巧、旁听各种案件的庭审;处理一些简单的案件等等,从7月19日到8月26日,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十几天的时间,但是收获确实不可估量的,就像我刚到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时,时福茂律师跟我说的:“在我们这里你每天都能看到各种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确实是这样,这里每天都能接到劳动领域各种案由的案件,比如说:拖欠工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合同问题,工伤赔偿问题等等。曾经呆在象牙塔里的我们,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对社会了解得过于肤浅,对什么问题都是“想当然”的想法,令我更惊讶的是,在祖国的首都,天子脚下,也会有那么多的劳动争议与纠纷,那些辛勤劳作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受损害,农民工问题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大瓶颈。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但是在这段时间内,有太多的记忆刻骨铭心,从中我学到了许多在书本里不可能学到的东西,我对劳动领域的了解不再停留在书本上,而是深入到了现实中,我不再是呆在象牙塔里的孩子,叹似水流年,感红颜白发,我学会了生活在现实中,关心身边的事,关心弱势群体,更深层次的了解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疾苦;同时,我也看到了中国的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不在委曲求全,默默承忍受,而是采取走法律程序来维权。一个月对于我们的实习来说的确太短,但是在这有限的时间内,我们却收获了很多很多。

  一、大部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显着增强。

  在还未到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实习时,猜想在首都这样的大城市,所谓天子脚下,应该不会有很多劳动纠纷案件需要处理。在致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工作也仅仅只是在办公室翻翻报纸,看看法条而已。等真正到了办公室的那天,才发现原来在办公室的律师每天都会有忙不完的工作,有很多的案件需要办理,每个人手里可能同时办理着一二十个案子,很多案件都有着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

  每天从早上到下午的实习,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这些农民工同志或咨询自己亲人朋友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并寻求法律援助,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有些甚至是群体案件,关乎一百多个人的案件,在这一个多月里,有关工伤、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意外事故的赔偿案件不计其数,而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在持续,在世人的眼中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都是不高的,这些农民工中也不乏年过半百的老年人,他们能找到这个法律援助单位,能采用走法律程序来维权,至少说明他们已经认可了法律是一种强有力的维权手段。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上或者现实中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凭着一股子蛮劲去企业,去有关机构,单位去闹,采用各种暴力手段拼个你死我活。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都在不断提高。当然,从与他们的交流中,也体会到了他们生活和工作上的无奈,无助,无可奈何,虽然改变中国农民工这种现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绝非一人之力所能及,但是我们作为劳动关系专业的学生当然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劳动领域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企业追求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是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牺牲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这种行为是应痛加斥责的,也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在实习中,我从各种案件中发现,现实中的劳动关系危机四伏,问题重重。

  1、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与纠纷问题。

  劳动力供大于求,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把自主用工变为"自由用工",想用谁就用谁,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自订"土政策",滥用"试用期",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视劳动合同为一纸空文,强迫工人长期加班加点,拖欠、克扣工人工资,拖欠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等,很多企业要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么签了也只是出于对法律的考虑,做做样子,劳动合同文本在企业手中,而劳动者没有,一旦事发,等到劳动者真正跟单位追究时,也是空口无凭,难以证明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是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亦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企业都是为了商业利润对劳动者敷衍了事,弄虚造假,因为他们认定现在竞争压力那么大,就业困难,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劳动者不会为了一颗树而放弃整片森林,的确,很多劳动者,特别是很多农民工他们远离家乡,生活艰难,为生计四处奔波,能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所以即使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更多的也是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不想丢了工作,赔了夫人又折兵。另一方面,他们觉得自己无权无势,而那些企业有钱又有关系,即使自己反抗,成功的机率也不大,正是因为这样才助长了那些不法人士的气焰,要彻底解决这一现状不是光靠政府的政策、立法就可以的,更重要的还是要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加强劳动者的普法教育,虽然现在他们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有待加强,让他们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时,要用法律武器给对方应有的法律上的惩罚与教训,而不是姑息养奸,任意放纵,更要让其他的企业引以为鉴;要将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用人单位当然责无旁贷,对他们更有必要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学法懂法,追求效率,但也应注重公平,在与劳动者双赢中追求利润才是长久之道,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

  2、工伤问题

  一个多月的实习,见过了太多的工伤案件,感触颇深。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设备陈旧,无安全措施,也未给职工上保险,工伤事故频繁,职业病有增无减,使劳动者的身心受到伤害,很多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受到伤害后,企业就会想方设法拖延,不承认工伤,经过调解,起诉、上诉,一审二审亦无结果,直到拖至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最后不了了之,损失最大的还是付出辛勤劳动的劳动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事故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和报告,《条例》赋予受伤职工自行申请的权利,这是对工伤职工的保护。但是,由于《条例》没有规定1年的申请时效是否可以中断或延长,在各地的实施细则中,有些就明确规定,超过1年实效后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不予受理。但这种做法对于有些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来说,可能并不公平。如有些农民工不清楚申请工伤的时效规定,或者虽然知道却因为病情严重、亲属不在身边而无法及时申请,或者单位虚意承诺赔偿实际上拖延时间、及至超过1年时效后又拒不承担责任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不允许受伤职工在超过1年申请时效后继续申请工伤认定,他们所受的伤害只能由自己和家人承担,这不仅对受伤职工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其根本没有能力来治疗疾病和延续生活,实际上就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转移给了社会,甚至会成为不安定因素。所以在工伤方面,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允许延长,这将大大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每年,煤矿事件都是频发不止,死伤的劳动者又何止上百个,那些都是鲜活的生命,如果政府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企业加强管理,注重更新设备,安全生产措施到位,遵守法律法规,虽然不能完全避免悲剧发生,但是至少是能减少类似的事故发生的。

  3、小企业用工不规范,家政业劳动者无保障。

  小企业滥用工的行为在当今的中国普遍存在,没有劳动合同,工资低廉,加班加点不给加班费,甚至还拖欠劳动者工资,五险一金更是无从谈起,另外家政行业的职工目前没有纳入劳动法管辖范围,所以他们的权益更是没有保障。他们的工资一般都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也没有固定,延长也没有限制。其实,劳动领域的问题又何止于此呢?现实中的劳动关系又岂是只言片语能够诠释清楚的。

  三,针对问题,对症下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领域之所以问题重重,不仅仅是企业与劳动者的问题,工会和政府也难以置身事外。政府角色存在错位。作为政府,既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展地方的经济,增加税收和就业岗位;又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以获得多数民众的支持。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处理,将主要由劳动关系双方运用市场机制来自行调整,而政府则通过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来对这种运行加以宏观调控,实行"主体自行协商、政府适时调整"。目前,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较多地考虑对资本的吸引力,"低劳动力成本"成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的"法宝"。有的为了所谓的投资环境,对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为厂商侵犯职工权益"开脱"。一些地区把"执政能力"简化为gdp的增长能力,在各种经济数据的背后存在着不和谐的一面,有些"明星企业"存在着明显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个别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在权益遭到伤害时采取过激甚至非法手段,这固然是法律意识不足的表现,但也反映了这部分群体对公共权力的不信任。这几年来,中央在这些方面做了很多改善工作,但在一些地方贯彻落实还有较大差距。从这段时期的实习中,我看过很多以前的卷,近年来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上升的趋势,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定等已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的焦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日显紧迫。

  此外,工会组织未发挥其应有职能。目前,多数工会工作也往往受制于经营者,工会活动缺少必要独立性。在一些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中,如工伤事故、随意解除工人、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工资等,很少看到工会在维权方面的作为。只以分散状态存在的工人无力抗拒掌握较多资源的管理者,工人们缺少诉求的渠道,劳资关系无人协调,结果往往会导致矛盾激化。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权中,又难免会与企业发生矛盾,因此造成工会干部自身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日益增多。相对于劳动关系的巨大变化,现有工会组织体制和传统的工作方式显得不适应,工会原本是劳动者权益的维护者,应该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的,而在我国工会更多的是变成了中立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的不是一个中立的工会,而是一个强有力的维权使者。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为进一步减少劳动争议,切实保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全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强化沟通渠道,赋予员工充分自主权,实现双赢管理。沟通是和构建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和有效方式,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博弈,博弈论研究的重点就是人们的交互行为,而沟通就是交互行为。对于企业领导而言,沟通首先要做的就是“换位思考”,从员工的角度去思考企业的问题。应该充分赋予员工的自主权,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不是所有事情都要领导事必躬亲,而是由管理者把一部分权力授予有能力的人,任由他们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去工作。这样管理者和员工之间就会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并能够形成有效的授权和责任机制,从而实现和谐管理,进而才会有和谐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就业是民生之本,致富之源。加强教育事业的建设,增强普法知识;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宣传贯彻《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为广大求职者和用工单位进入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自主择业、自主用人创造良好的环境。实行免费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用工申报、求职登记、就业准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社会保险接续等"一条龙"、"一站式"等服务;多多鼓励创业,放宽门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统筹城乡就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规范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活动,及时查处和纠正侵权行为;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劳动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和争议;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大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信息平台和举办"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实行劳动者、工会和企业三方联动,切实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

  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增强培训。扎实开展创业培训,而且要重视新技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技工学校主阵地的优势,重点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的复合技能和创新能力。

  全国各个地区,都应该建立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如: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不仅能给当地劳动者解决各种劳动争议与纠纷,维护地区乃至社会的稳定,而且可以定期开展一些免费的法律教育,培训课,增强当地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也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使当地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一个多月的实习,稍纵即逝,在期间,见多太多的劳动争议与纠纷的案件,深感现实劳动领域之复杂,劳动关系,剑拔弩张,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还任重道远,但是,我作为劳动关系专业的学生,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广泛涉猎其他相关知识,锻炼自己,以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实践经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4

  xxxx年暑假,我有幸参加了xx大学法学院组织的“法律乡村行”社会实践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地是xxXX市xx绥县。在具体的活进行当中,小组成员选择了在xx绥县城以及岜盆乡和渠离镇等几个有代表的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调查。

  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为此组员之间交换过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在xx绥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普法宣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但我们在渠离镇的集市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民群众显然沉迷于xx的现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在xx绥县城也曾遇到过,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吧!在岜盆乡,我们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权的积极性受挫,进而产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在xx绥的几个乡镇中我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更是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但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就是这个道理。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他们的法制观念就必须要有这样一个内因在起作用。在这样一个环节上,我们可以寻求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即靠农村地区的企业就地转移劳动力或是向发达的城市地区输送。二是提高农民群众的劳动技能,为农民群众勤劳致富寻找新的出路。这就要求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农村行政或自治组织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有了这么两个手段,提高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再配合前三点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那么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水平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未来的展望

  在社会实践的日子里,我发现农村地区法制宣传面对着许多的困难,必须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面对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要有足够的耐心,也要有改变现状的决心,同样要有把工作做好做长久的恒心。只有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走下去农民群众才会心悦诚服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才能旧貌换新颜;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拥有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时我也在思索,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能为这些农民群众做些什么有益的事,以发挥我们所知所学。实际上,我们当中有很多是来自农村地区,对这块土地上的农民群众并不陌生。只不过我们对这块土地上出现的问题缺乏了解和理性的分析,更不用说是能找出其根本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所以我们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将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继续发展下去,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变“法律下乡”为“法律常驻乡”。另外,在鼓励法学专业学生扎根基层,参与农村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这样才能建立起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才资源体系,并不断延续下去,开创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面。

  农村地区物质上是普遍落后的,精神文化水平也相对落后,面临的问题还很多。但我们坚信在三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只要我们能切实转变思维多真抓实干,

  那么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不在是梦。而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也将蒸蒸日上迈上一个新台阶,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精神也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5

  【社会实践目的】

  走出课堂,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调查有关大学生生活状况的实际问题,并通过对该现状的进一步了解加深对所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培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与技能。

  【社会实践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4日

  【社会实践内容与收获】

  一.大学生消费现状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

  首先,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流行时尚的影响下,他们往往更容易被那些新潮,时尚,趣味的事物所吸引,相对于其他群体的突出的特点是更易于受自身情感因素的影响。在这一阶段,大学生自我独立性逐渐增强,对家里及身边的人的依附性逐渐降低,使得他们往往会根据自身的喜好来选择商品,这种更加注重感官上的满足的消费方式很容易造成盲目消费,浪费钱财的后果。

  其次,由于所处的社会地位所限,他们的消费行为受到自身所处的位置所影响。大学生接近于社会,但他们还没有完全进入到社会,这就决定了他们绝大部分在钱财上的支配是受到不自由的。据了解,95%的大学生生活费来自于家长的给予,极少数的学生的生活费来源于助学金,奖学金及兼职。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生活费(按月来计)在500—800元的同学除了日常吃喝等基本开销外,用于享乐的花销就比较少;生活费在800—1000元的同学可支配的钱财相对来说就可观很多了,他们绝大多数追求于物质更好上的享受,往往更容易产生攀比现象。不管是消费多的,还是少的,均存在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即消费超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许多同学又不敢再问家里人要钱,可能就会选择兼职这种方式去缓解经济压力。

  第三,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普遍存在节约意识淡薄,浪费资源严重的情况。比如,有同学生日或者考试得了高分,自己可能就会送别人礼物,或者怂恿他人办聚会,这些人际交往上的“潜规则”往往都会消耗一大笔钱。一旦拒绝别人的邀请,便可能被认为不够义气或者不给面子,这些现象实在太普遍了。针对上述状况,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节约资源,合理消费的好习惯。

  二.学习现状

  在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中,我们组调查了,大学身的学习现状。大学生的学习现状,能够较全面的反应大学生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因此我们对我校50名同学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作如下分析:

  一.大学阶段的目标

  有10%的人选择提素质,为人生理想做准备;有48%的人是为了获得文凭;32%是问了一技之长,为就业打好基础;10%的人不确定。

  二.对专业的兴趣

  只有6%的人对自己的专业感兴趣;32%的人可以接受:50%的人不太满意;12%的人完全不感兴趣。

  三.对于自己的现状满意度

  30%的人对目前的现状感到满意,48%的人基本满意,22%的人不满意。

  四.对于考试的期待

  一定要达到优秀的只有20%,不挂就行的有32%,40%的觉得达到平均就行了,8%的人无所谓

  五.对于考试的态度

  64%的人选择重视,30%的`人选择一般,6%的人无所谓

  六.平时怎么准备考试的

  36%的人靠平时积累,48%的人靠考前突击,16%的人靠人品

  七.课外主要活动是什么

  玩电脑的占到了48%,32%的人会哦选择看书,10%的人会参加各类活动,10%的人谈恋爱。

  八.玩电脑主要干什么

  玩游戏的站56%,看电影的占32%,22%选择查资料或写东西

  九,你平均每天的自习时间

  66%的选择1小时左右,22%的超过一小时,12%超过两小时。

  十,去图书馆的情况

  56%的人偶尔去,38%的人经常去,6%大的人从来不去

  十一.逃课情况

  20%的人表示没逃过,58%的人表示逃过几节,12%的人选择性的逃,10%的人经常逃

  十二。上课状态

  32%的人能认真听课,48%的人能基本集中注意力。5%的人进场睡觉,5%的人做其他事

  十三学习的动力

  68%的人表示有,26%的人不强,6%的人没有

  十四学习计划

  48%的人表示有长期的,32%的人有短期的,10%的没有

  十五遇到难题你会

  请教他人的找58%,自己看书解决的占30%,12的人不予理会

  就以上的问卷来看,现在大学生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学习目标不明确;

  2.对专业不感兴趣;

  3.对网络的抵抗力低;

  4.学习的主动性不够;

  5.逃课的情况不容乐观;

  建议

  1.对大学生进行教育,树立一个目标,并为之奋斗,树立良好的价值观;

  2.加强对专业的教育使学生充分的了解专业,是指爱上自己的专业,或者建立良好的专业机制,允许学生自由转专业;

  3.加强对适当玩网络的教育,让学生不至于无法自拔

  4.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习;

  5.机枪对到课率的检查力度,促进学生的到课情况向良性发展.

  三.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一种很严重但又很普遍的现象,许多大学生在毕业后都面对这很重的就业压力。我想,这其中出来社会因素和学校因素之外,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能力也是很大的原因。

  什么是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不仅指其获取就业岗位的能力,还应包括维持就业岗位、重新选择和获取新的岗位的能力。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应由通用能力、个人素质、专业技能和求职技能构成。通用能力包括适应环境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等;求职技能包括就业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自我定位、机会分析与把握、自我决策与营销等方面的能力;个人素质包括时间管理、诚实、自信、责任心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精神,是大学生成功就业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是用人单位挑选大学生的首要标准;专业技能是大学生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后,具备的将本学科、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大学生就业能力存在的问题有以下6点:

  1.职业目标不明确,职业决策盲目;

  2.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应有的职业道德;

  3.缺失沟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差;

  4.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拓展能力差;

  5.专业能力不足,实践能力低下;

  6.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缺乏。

  这些问题使得大学生的就业能力的不到提升,而想要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就业能力的培养应贯穿于整个大学阶段,并渗透到专业教学中去;

  2.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这是提升就业能力的基础;

  3.提醒学生既要重视知识学习,更要重视社会实践,这是提升就业能力的关键;

  4.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这是提升就业能力的根本。

  社会是一个残酷的竞技场,只有不断适应、不断成长的人才能成功。一味的怨天尤人,也不可能成功。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增强自己的能力,不断地充实自己,才能在社会上有所作为!四.道德现状

  大学生经历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各个年龄段的教育。内心从对世界充满幻想发展为对社会国家世界的独立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个儿已经形成独立的道德底线,只要不低于道德底线,大都认为自己是个不错的好人。但每个大学生的道德底线都不一样,于是就形成了校园大学生参差不齐的道德现状。

  大学生在看着别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会想:

  A:“别人?不关我的事,忽略之。”这是道德底线低于正常水平的一类人。“自我“就是这类人道德底线,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犯,饭照吃,觉照睡。

  B:“嗯,太可怜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这是道德底线于平均水平几乎齐平的一类人。“心里想”是这类人的道德底线,仅仅停留在心里如何的叹息,慨叹事实。

  C:“不行啊,得过去帮忙,太不公平了”这是道德底线高于正常水平的一类人。“助人为助己”是这类人道德底线,心想实作为,帮助别人同等快乐自己。

  如果大学生抄袭,会想:A?B?C?

  如果大学生不还贷款,会想:A?B?C?

  如果大学生图乐费学,会想:A?B?C?

  ..

  大学生文化水平高,善恶分明,丑恶知晓。大多数都是B,C选项,像长江大学的救人的大学生,湖北大学生救人事件等等都展现了大学生的风貌,但不乏一些A选项的人才像卢刚,马X之类,让人叹息。五.大学生休闲娱乐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休闲娱乐活动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休闲消费市场日渐成熟,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人群,日益受到休闲娱乐产业商家的青睐。

  现代大学生出去平时上课时间,闲暇的时间越来越来,因此我们组以“大学生休闲娱乐现状”为主题对周围同学进行了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我们总共随机在校园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男女各25份。最终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0份。课题问卷统计方式采取数据与总调查人数百分比,以及分类统计方式。

  调查内容如下:

  男生中:80%宅在宿舍玩电脑;12%体育锻炼;8%在图书馆自习。

  女生中:40%宅在宿舍看电影;32%出去逛街:20%在图书馆自习;8%体育锻炼。男生中:68%认为生活中的娱乐非常重要;24%认为生活中的娱乐重要;8%认为生活中的娱乐可有可无。

  女生中:72%认为生活中的娱乐非常重要;24%认为生活中的娱乐重要;4%认为生活中的娱乐可有可无。

  男生中:92%认为自己休闲娱乐方式是满意的;8%认为自己休闲娱乐方式不满意。

  女生中:96%认为自己休闲娱乐方式是满意的;4%认为自己休闲娱乐方式不满意。

  经过以上调查我们组得出如下结论:

  1现代大学生的休闲时间比以前宽裕的多。

  2现代大学生休闲娱乐的方式比以前的广。

  3现代大学生都普遍缺少体育锻炼,身体没有上一代的好。感想:

  希望校方能够加强对大学生的身体素质要求,多安排点课外活动加强学生锻炼,争取培养出一个不但学历过硬,身体也能过硬的现代大学生。

  六、大学生恋爱现状

  离开高中步入大学,每位学子都脱离了父母的管束与高考的压力,也有了较为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处于大学时代的人们,各种生理机能逐步的增长直至成熟,在此基础上,大学生发展出对异性的渴望和追求,希望了解异性,因而恋爱关系有可能因此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大学生进入大学生活,远离了家人朋友,少了许多的关爱和照顾,因此,会寻找一位身边的伴侣,来补偿这身边角色的缺失。很多在校大学生都没有类似高考一样的课业压力,课余时间丰富,但是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未来生活的压力逐渐加大。在这种表面无所事事,但无形当中又感到压力重重的情况下,难免心中烦闷堆积,形成寂寞的心理。再加上如今大学校园恋爱成风,当看到身边的同学都出双入对,自己便很容易跟随大流,开始为自己寻找伴侣,希望以此来排遣内心的寂寞。

  经过调查,有的同学为爱而爱。这部分同学为了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他们的情感大于理智的成份。一旦有爱的心声在召唤,则犹如“寂寞梧桐”般从心底发出幸福的回应。他们的信仰是“不要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或者是“只求曾经拥有,更求物质占有”,只注重恋爱的过程而不考虑结果;也有的同学是有的同学为满足虚荣心而爱。这部分同学认为在大学期间没人追求或追求不到对象,则是自身价值不高、低人一等的象征,心里产生自卑。只有追求到了或被追求了,才能显示出与其他同学是平等的或高出他们一等。更有的同学是为摆脱孤独寂寞而爱。这部分同学认为在大学读书是苦行僧,非常寂寞孤独,只有谈了恋爱,才能解决临时的困难。

  然而在大学里,适当的爱情还是需要的,但我们不要过度的沉溺在爱情中,不要在热恋中迷失自己的方向,毕竟大学生活是我们学习和适应社会的关键时期,不能为了一时的快乐而把一生的幸福都抛弃了。对于爱情我们要始终保持一种平稳心,正确面对爱情。

  大学生心理现状

  如今进入大学,中学生一下子转变为大学生,心理状况当然也随之发生大大的改变。这也是环境改变的结果吧!步入大学,面对着许许多多的事情,面对着大大小小的事物,面对着各种诱惑,“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是怎样?”——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约为:15%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经常有心理方面的困扰,70%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偶尔有心理方面的困扰,仅有5%的大学生表示没有过心理困扰,另有10%的大学生选择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此,可以总结为大约9成的大学生存在心理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发现,大部份的大学生的心理困扰主要为居然是上到大学感觉失去人生目标,感到迷惘,并且感到没什么压力,听课想去听就去,不想去就逃。小部分人是由于上到大学,自由爱情造成的烦恼。由调查结果可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9成以上的大学生有过心理方面的困扰,应引起教育部门、学校、社会、家长和学生们的足够重视。并不是随便打发打发就行,这些心理问题不仅影响到学生的情绪,而且可能引发一些疾病,甚至引发一系列的校园消极面,再甚至出现关于人命问题——马X就是一个大家不愿接受的现实的例子。

  因此,大学应该开设一定的心理调整课程,并应该设立一些专门的心理医室以供同学倾述并解决;上到大学大部学生都是背景离乡的,但是家长也应当给予大学生一定的督促和关心,多与子女沟通;学生自身也应做好本分,自己知自己事,学会自己走出心理的困惑,就算自己解决不了,也应及时向身边的人求助或倾述。

  结束语:

  总而言之,针对大学生现在存在的问题,社会各界需要增加多一些良性的引导,给予他们更加宽松的成长环境;同时大学生也应该正视自身存在的各种不足,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将来为祖国的繁荣强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6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实习时间:20xx年10月22日—20xx年11月20日

  实习地点: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法院

  根据博州电大的教学安排,我于20xx年10月至11月,在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法律实践活动。首先,我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指导老师致谢。

  上诉人:(原审被告)崔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某某

  按照博州电大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要求,我到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时间从20xx年1月15日,在实习期间我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在实习中使我开阔了视野,并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我的努力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参加了多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亲身经历了真实准确的司法程序,细致地了解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了解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范围。在这实习期间,我还跟随干警捉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讨犯罪的心理、动机,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工作。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

  法律其实是一门很高深的科学,它几乎一直伴随着人类历史发展历程。如对于我国最重要的实体法《刑法》。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刑法是国家最严厉的法律之一,是打击违法犯罪最奇效的工具。再往深处说,可能就之知不深。在我实习中我接触到很多鲜活的案件,强化了我对刑法 1

  的更深刻理解,我认为这是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学不到的知识。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认为法学教育应当在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法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体,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时间与平时实践关系,以实习实践为主要的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社会真正需要的法学人才。

  有一个案件,在20xx年8月一个炎热的夏天,张某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运动服,脚穿一双白运动鞋,带着一付黑墨镜。在一家金里来金银珠宝店门前走来走去,偷窥很久很久了,当认为有机可趁,就在此日的一个中午2点时,他便用早已用最价廉的钱从其它店里购买了几条假项链和珠宝店柜中成列的真项链,然后到了这家金里来银珠宝店,他走到珠宝柜台前要求工作人员拿出两条金项链挑选,然后他趁在店工作人员招呼其他顾客未注意之际,悄悄地将预先装在口袋中的两条假项链偷偷与真项链进行调换后,便说店员说:这不太合意招呼工作人员收回,便想便起身要走,这时店员见这人神色很慌张,眼神很不正常的样子,就觉有问题,这时便对他说请等一下,此时的张某急急忙忙地向外前走,店员看此情况很异常,忙喊抓住这人“他是贼:!张某见事情败露,也无可奈何的,就急忙想逃穿,于是同时就被群众和店内的保安人员擒获。使张某的阴谋没有得逞。使得金里来金银珠宝店的货物没得到损失。

  为此,对张某的这种行为,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张某构成诈骗罪,一种是认为张某构成盗窃罪;对于张某的犯罪形态也有两种意见。有人认为是犯罪未遂,有人认为是犯罪既遂,有人问我的意见时;我一时也慌了。在电大学习刑法分则时觉得诈骗罪和盗窃罪有很大的差异,怎么

  一结合具体案例好象都象,一下子拿不准,我觉得自己学得其实是多么肤浅,最后资深得检察官统一了大家的分歧,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犯罪形态为既遂。盗窃罪的最典型特征是“秘密盗窃”,在窃取过程中会伴随很多方式。如“调包”以假换真等。诈骗罪的最典型特征是捏造虚假事实骗取,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自愿交出“财物”。 该案张某虽然在手段上有骗的'表现,真实的表现形式还是趁被害人不注意,偷偷窃取财物,张某的犯罪形态,很显然张某构成盗窃既遂,盗窃罪的既遂通说为“控制说”只要使财物脱离被害人的控制,为犯罪嫌疑人所控制就是既遂。此案中张某已经秘密窃取的财物装入口袋为自己控制,使财物脱离了被害人控制范围,先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对于其将偷窃的财物投掷向珠宝店工作人员只是反还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不影响其犯罪既遂形态,该行为只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对于这位经验丰富的警察官分析我大为佩服,我发现理论和实践还有很远一段距离的。

  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工作中,我深深感觉到所学的知识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为我走向社会起到了桥梁作用,也是我人生的一点重要经历。

  通过法律实践活动和实习,使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法律实践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想向所有为我这次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博乐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表示衷心致谢,感谢你们为我顺利的完成这次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是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把我学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7

  一、引言

  作为法律专业大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是提升自身能力、拓宽视野、增加社会经验的重要途径。今年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项法律援助项目,深入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实践锻炼和学习,对法律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服务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二、实践内容

  在这次暑期社会实践中,我们团队主要围绕贫困户和弱势群体展开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先是在社区举办了一场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了常见的法律常识和权利维护方法。随后,我们开展了一场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前来咨询的人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给予解答和建议。通过这些活动,我们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法律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实用的法律帮助。

  三、实践收获

  通过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我收获了很多。首先是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在实践中,我不仅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还与实际问题结合,为群众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这让我对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其次是锻炼了我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在与群众交流和与团队成员合作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表达和协调,这对我的能力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是激发了我对法律事业的热情。通过亲身经历,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给人们带来的权益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这让我更加坚定了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

  四、实践反思

  在实践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首先是对待问题的缺乏耐心和细心。有时在解答咨询问题时,我可能急于求成,导致解答不够全面和细致。其次是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有待提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我可能会遇到处理困难或矛盾矛盾的情况,这时需要更加冷静、客观和理性地去思考和处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认真思考和努力改进。

  五、结语

  通过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提升了自身的能力,还感受到了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身能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公民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更多的大学生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不断成长和进步,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8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 文秘范文整理)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更多精彩文章来自“优习网”)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9

  一、实践规划:

  社会诚信现在看来是最重要的,诚信做人才可以做的冠名磊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诚信是每个人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本。恪守诚信是每个大学生每个人应当有的生存和发展理念之一。诚信的人必将受到人们的信赖和尊重,从而享有做人的尊严和发展事业服务社会的机遇。每一个大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都应该认真地分析评价一下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理念,把诚信这两个字刻进我们心灵的深处,用一生的言行去实践它。只有当我们对于诚信的修养提高了,我们的人生才有可能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好地抓住每一个宝贵的人生际遇,让自己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可是随着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的缺失,诚信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这才是目前最值得去我们去注意的事情。诚信开始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大的裂痕,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更大的发展,这才是最的重要的,将诚信进行下去。诚信即诚实守信,是民族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美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诚信度在逐渐下降。这种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到了青少年一代。为了了解大学生的诚信现状,现对本学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希望从中可以发现问题,并找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实践过程:

  为进行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五月三日下午在沁园广场特意对全校学生进了这次问卷调查,旨在更加详细地对当今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做以了解。从调查问卷表中显示,中学生的诚信现状不容乐观,主要是由于代社会风气不正,虚假事物过多,严重腐蚀了中学生的健康思想,使中学生对社会事物的诚信度逐渐下降。现从中学生对社会、学校、家庭三个方面的诚信现状进行归纳总结。

  1.大学生对社会的诚信现状:

  在调查问卷表中,关于中学生对社会的诚信问题,共提出了五个小问题,问题及结果如下:

  (1)如果你走在街上,发现乞丐或残疾人在路边讨钱,你会不会向他(她)投钱?结果认为“会”的占50%,认为“不会”的占50%。

  (2)如果你走在街上,突然有人走上前来,要你帮他(她)照看行李,你会不会帮他(她)照看?认为结果“会”的占37%,认为“不会”的占63%。

  (3)如果你走在街上,突然有人走上前来,说自己远在外省,钱都用光了,不能回家,要你资助他(她)车费,你会不会给他(她)钱?结果认为“会”的占15%,认为“不会”的占85%。

  (4)你讨厌不守信用的人吗?结果认为“讨厌”的占100%,认为“不讨厌”的占0%。

  (5)你认为你是个守信用的人?结果认为“是”的占93%,认为“不是”的占7%

  2、中学生对学诚信现状

  在调查问卷表中,关于中学生对学校的诚信问题,共了提出4个小问题,其结果如下:

  (1)你对你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诚信度是多少?结果认为诚信度从70%——100%的占70%,70%以下的占21%。

  (2)如果你班同学找你借钱物时,你会不会相信他(她)一定会还给你?结果认为“会”的占88%,认为“不会”的占12%。

  (3)你相不相信学校的收费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的?结果认为“相信”的占6%,认为“不相信”的占94%。

  (4)你对你所就读的学校诚信度是多少?结果认为诚信度从70%——100%的占48%,70%以下的`占52%

  3、中学生对家庭的诚信现状

  在调查问卷表中,关于中学生对家庭的诚信问题,共了提出3个小问题,其结果如下:

  (1)你认为你的父母对你信不信任?结果认为“相信”的占93%,认为“不相信”的占7%。

  (2)你认为你父母会不会对你说谎?结果认为“会”的占18%,认为“不会”的占82%。

  (3)你对你的父母诚信度是多少?结果认为诚信度从70%——100%的占98%,70%以下的占2%

  三、实践效果:

  从调查问卷结果来看,中学生对调查中的诚信对象诚信度高低的顺序是家庭、学校、社会,其对社会的诚信度较低,对家庭的诚信度较高。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1、父母爱——人类的天性,是中学生对家庭诚信度较高的原因。

  家庭是中学生的港湾,是中学生的温床,人一出生所接受的教育是家庭教育。父母对自己的儿女是真诚的,对儿女的关心和照顾也是无微不至的。在父母眼里儿女永远是长不大的,好象山中的小树苗长得再高大,也永远离不开那座山。儿女对自己的父母也是信任的,也知道自己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怎么会不心疼呢?

  2、社会不良思想的入侵。

  由于中学生正处在模仿性极强的年龄阶段,对社会事物较强的好奇心,非常容易接受外界不健康的思想,对于不正当行为具有的强烈的模仿心态。中学生的思想可塑性较强,并具有一定叛逆心理,对于好的事物不易接受,而对于坏的事物却接受较快。所以,稍不注意正确引导,就会使他们走进思想的误区。

  3、学校内部管理不善,形成了中学生对学校诚信度下降的结果。

  有些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注重学生的道德教育,让学生形成不思进取、散漫的学习、生活,并产生了厌学的情绪。有些教师对学生声色俱厉,讽刺挖苦学生,违背教育规律,肆意增加学生负担,片面追求考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师职业道德失范,有损教师的光辉形象,也降低了学生对教师的诚信度。此外,学校收费方面不太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学校的诚信度。

  四、实践感受:

  提高中学生的道德意识,培养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全社会都应该来关心的话题。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要求高目标,但要从低起点,从基本行为抓起。要培养大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平等竞争的意识,独立自主人格和对规则的虔诚态度,让他们在日常的同学交往中、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做到言行一致、拒绝作弊、诚实守信,并逐渐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学校树立以诚信为本的观念,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种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停留于课堂灌输,停留于形式,而应从学校管理、教师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大学生是社会高素质人才,将担当社会重任。而面对另人担忧的大学生诚信问题,解决大学生诚信问题迫不及待。

  五、结语:

  调查中反映出种种诚信缺失问题,让我们担心,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各个领域的骨干,如果大学生诚信缺失了,我们还怎么谈社会的道德建设呢?国家还能有什么发展呢?诚信对创业如此重要,我会让它伴我永远!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0

  在理论学习结束之后,我进入社会进行社会实践,法律社会实践报告。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一些案例表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践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社会实践报告《法律社会实践报告》。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1

  今年的7月11日和12日,在xx老师的带领下,我们10级法学班全体同学在xx摆点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此活动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为人们解答样各类法律疑问的时候,我们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咨询律师,把他们当作我们的当事人,这样能使我们更好的锻炼自己。

  在这一个咨询活动的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这就是此次咨询的意义所在。

  本次实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准备阶段。

  因为本次实践的实践性比较强,从实践的前一周开始我们就开始准备次次实践可能要涉及到的理论知识,为此系里领导还特地召集我们10级法学班所有同学举行了一次动员大会,并结合往届的同类实践的经验,知道我们按照各部门法的类别进行分组。在实践的前一两天,老师还安排了班干部们去进行实地准备和展示宣传板,为此次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做足了准备。在此次实践中,我是刑事组的组员,顾名思义,我为群众解答的大多是刑事方面的问题。

  第二,进行实践活动。

  在实践的当天我们才得到消息:老师特地请来了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辈们来为我们坐镇,这让我们原本忐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不少。当天早上前来咨询的人并不多,可能是看着一个个前来咨询的人满意而归的笑容,让原本不大在意的人们一下子来了信心,相对于民事组的组员来说我们这一组要清闲得多了,大家在自己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都知道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对于很对的民事权益,很多人都有不少的疑惑。

  第三,总结与评价。

  在经过了两天的实践活动结束后,魏老师按照惯例对我们此次的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虽然老师对我们在次次实践中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所幸的是,我们不会气馁,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法学是门博大精深的学科,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迅猛飞速的发展而不断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会是在长足的发展,法学亦在不断的进步。对于到城南公园进行法律咨询,阐明之:就是对前来咨询的人提出的问题,用我们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的解答。在咨询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咨询这个活动,使我自己的法律应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活动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说实话,在为期两天的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这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成了那些有权有势有钱人的保护伞,甚至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感到悲哀的同时也深深感到维护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需要我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这次的咨询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们已经现场给了他们很明确的答复,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关记录。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理论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法科学生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断或为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寻找解决措施的时候,除了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亦需要缜密的思维以及敏捷的逻辑。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担着一份责任,我们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我们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们应铭记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颗拥有责任感的心爱岗敬业,体现出法律人的价值。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与理论的差距,同时亦坚定了我学习法律的信念。

  并且,在这两天的法律咨询实践中,我进一步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

  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此次实践不仅扩大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增进了学生和普通民众对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也是我们对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加进一步的掌握透彻,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出了属于我们的微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咨询是每一个合格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学习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才干,加深我们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与学习。在短暂而充实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在这个拥有纷繁案件的环境中,我认识到了自己前进之路的方向,我认识到了作为法律人需要精湛的专业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但我也明白,前进的征途中,任重而道远,练就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导并支撑我前进的基石和保证。

  有梦才有远方,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皎洁。梦是永恒的微笑,我怀抱着为法律奋斗终身的信念和梦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为翅膀腾飞,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做出精彩的自己!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2

  春华秋实,岁月潇湘。转眼期盼许久的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就过去了。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在父亲的介绍下,我去到了我市的湖北横空律师事务所,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整理文件,打印各种法律文书以及跟随我们的杨雄刚、赵海涛律师学习办案的技巧,感受法律工作的氛围,等等。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提高自己的能力,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需要!

  一、实践过程中的认识与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识显著提高

  之前在还未到横空律师事务所实践时,猜想在我们这样的一个中小城市,应该没有很多案件纠纷需要处理。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也仅仅只是在办公室翻翻报纸,聊聊天而以。等真正到了办公室的那天,才发现原来在办公室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案件需要办理。实践的第一天,我所在的办公室的赵海涛律师就忙于办理在孝感的一起案子而出外。

  每天从早上到下午的实践,一直都不断会有人到办公室来,他们或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这一个月里,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其中,在这些案件的原告当中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识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

  当然,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党提出"德治",号召全国人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仅仅靠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而只有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比社会舆论手段更为强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规则、履行义务,并能够强化这种履行义务遵守规则的法律意识,方可实现。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即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发展,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我市乃至全国的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二)、有关工伤、交通事故索赔的案件多

  在这一个月实践所接触的案件中,类似于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占多数。天有不测风云,务工者在劳动的过程中,难免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即所谓的工伤。工伤得不到赔偿,与老板发生纠纷等事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无任何保护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各种伤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这一个月中,我所知道的类似案件就有:一孝感中年妇女杨某在其务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断,被坚定为九级伤残,要求其负责人赔偿医疗费及各种损失费;我市黄滩镇一从四川随工作队来完成工程的男子范某,也是因为工作时造成右眼失明,要求赔偿等等。

  这类案件发生之多,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自己的家庭环境而言,显然是不能够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到这些受尽岁月洗礼的农民,为自己本应得到的赔偿、保护而奔走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还是很不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他们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和文明进步密不可分。我们的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他们的领导,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全社会上下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协调好他们与各阶层的关系,进一步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结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考虑到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抓好《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应对农民工适当做出特别规定;还可以制定适用于农民工的单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标准。由于城乡结构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因此,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这一个月的实践,每当看到这样的案件的当事人进到办公室来时,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对于他们的合法利益的保护显然国家还需做很多的努力。

  (三)、遇事要注重问题本身的解决

  在实践的过程中,不管对于自己将后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两位律师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是很受益的。大多数的案件当事人,在前几次进到办公室时都习惯于把自己的案件从头到尾一味的讲述,特别是会反驳对方提出的各种说法。每当这个时候,杨律师和赵律师都会的耐心告诉他们:现在事情已经出来了,对方肯定会找各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反驳,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听着他们讲这样的话,确实很实际。我们要的不是事实的再现,而是怎样很好的解决案件,最大限度的寻求自身的利益。

  当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这些。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说话处事的技巧,自己将后来的专业学习还需怎样的努力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这里要感谢两位律师对我的帮助,相信通过这次实践,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法律的兴趣,对以后的学习也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实践过程中的看法与思考

  (一)、加快我市律师办公的现代化步伐

  当然,要实现律师办公更加现代化的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上至国家各机关组领导,下至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以科技提高工作质量、以科技提高审判效率、以科技增强综合实力的环境。因此也真正为办理好自己的案件服务。

  (二)、律师应真正做到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己任

  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算完事的,他们看似在来往于天堂和地狱之间,但最重要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个人认为在这点上,广大律师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而不是象某些拜金主义者样,处处朝钱看齐。我相信大多数律师在思想上都还是保持着绝对的先进性的,我也希望广大的律师都能真正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公正有效实行。相信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我国才能更快实现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三、一个月实践对自身的影响

  俗话说得好:经一事长一智。通过这短短的一个月实践,耳濡目染律师办案的环境,让自己懂得和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首先,我从之前的一名在校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实践的工作人员,这是在角色上发生了转变。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变化中。我们需要在这种不断转换自己角色的过程中,努力适应这种环境的改变,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从而学到更多的不同的东西。其次,深感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化社会目标的艰难。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最后,通过这次短暂的实践,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虽然这一个月的实践结束,相比自己对探求法律兴趣的增加更多的是一种不解和思考。但是,我相信我会以此为起点,更加努力的学习理论知识,为将来走上社会工作的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个月的实践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未承担过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却也坚守本职,勤于学习,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与做人的道理。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从实践中得到锻炼。实践,不仅锻炼着我们的意志,它更大的作用是丰富着我们的知识,让我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磨练成才。

  我们说我们今天的学习,不仅仅是为自己,更是为千千万万个亲人,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肯定是可以激发自己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了跟党走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念。还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应该振奋精神,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人才,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辜负时代的要求。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小花了,通过这一个月的社会实践的磨练,我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在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社会就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一片叶子属于一个季节,年轻的我们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谁说意气风发,我们年少轻狂,经受不住暴雨的洗礼?谁说象牙塔里的我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也会努力为自己书写一份满意的答卷。也许在今后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不会从事法律工作,但这样的实践经历肯定会对自己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3

  我这次实习所在的部门是梅州市法院办公室部门下的档案室,两个月的实行经历让我获益匪浅。

  尽管档案室的工作和法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存在很大的差别,作为司法系统的组成部门,档案工作同时具有司法工作的共同点。首先,法院作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主要机构,虽然存在专门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等多种途径监督,但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工作人员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和监督这一外在的压力相比,自我约束注重的是内心的自愿、自发的遵守,它是以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为前提,以正确的社会价值作为指导,彰显的是对公平和正义的信仰。外在的监督不可能做到疏而不漏,法律责任作为威吓亦有失灵之时。只有工作人员树立对公平和正义的信仰,内化为自我约束的道德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档案室的工作节奏相对平稳,诸多工作需交由档案管理者自行安排。工作如何安排的有序、恰当,这主要靠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认真的态度和对责任的承担。

  其次,法院工作强调工作人员的沟通和协作。法院工作并非事事都有相关规定或领导批示。其中道理并不难理解。正如法律一样,法律并非自足且完备,法律同样存在着诸多漏洞,这可能是由于立法者有限的理性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的变动之间的矛盾而导致法律的滞后,亦有可能是立法者有意只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将自由裁量权交给后来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等等原因。因此,在某些工作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就至关重要。以档案室的归档工作为例,归档工作需要归档人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人同时在场对照清单,检验归档的卷宗的案号、所属年份、册数等卷宗的基本信息。两人共同核对的主要目的在于卷宗责任的明确。在归档前,卷宗出现的问题的责任由负责卷宗的工作人员承担,卷宗归档后卷宗责任承担的风险则转由档案管理人员承担。若只是由一人核对,在卷宗归档这一期间,卷宗可能出现问题后的责任承担则不明确,易出现责任推脱等新的问题。从上述原因来看,尽管卷宗归档的具体程序无明文规定,工作人员之间如何沟通和协商以保证诉讼卷宗不出现问题或尽可能少出现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沟通和协商的主要目的并非站在个人的立场而推卸工作,而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保证诉讼案件在各个环节不出差错。沟通和协作的核心是效率,所谓“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案件得到有效、及时、公正的审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实现,以致正义真正得到实现。

  再次,法院的工作需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精神。要做好一份工作的.前提是能够真正的热爱自己从事的工作。不论工作是多么单一、琐碎,还是多么繁重、复杂,只要能从心底热爱自己从事的工作,工作不仅仅是为了完成,更是一种享受。甘愿做一颗螺丝钉,在工作中享受工作的乐趣,我觉得是一个人工作的最高境界。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远远不够。在档案室实习的两个月里,尽管我努力的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但是在实习期间还是出现了一些差错。看着档案库里积压的卷宗慢慢的被打盒入库,数量一点一点减少,直到全部放入盒子里再整理入库,这是我最大的喜悦。

  对于快要离开校门,即将踏入社会的我,实习的经历不仅给予了我在工作能力上提高的收获,而且让我对未来的工作有了初步的体验和感悟。将来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部门,都会谨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这八个字不是一种口号,而是一种鞭策,激励着我用切切实实的行动来真正实现。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4

  【社会实践目的】

  在当代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如何把自己手中有限的资金花得合理等值理性已经成为了人们日益思索的一个问题。我们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而特殊的消费群体,更是对这个问题有着自己特殊的见解与体会。自从我们踏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离开了父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生活自理。不同于其他社会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以及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这些都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个人消费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就成了人们所关注的重点。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情况,我们选取了这一主题展开了问卷调查。

  【社会实践时间】

  20xx.11.20至20xx/11/27

  【社会实践内容与收获】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伴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从1998到XX年,短短7年,中国大学生仅总数就从108万激增到XX多万。大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愈加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出现。同时大学生在同龄人中是文化知识水平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相对较好的群体,具有表率和示范的作用。他们既具有青年前期的年轻人消费观的新变化,又具有不同于同龄人的消费观。重视大学生消费的新变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不仅有益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将会对社会消费的正确引导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因此全面细致地了解大学生的消费状况已成为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正确引导大学生的消费观则成为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生的重点。

  当代大学生不仅消费能力在提高,而且在消费结构方面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除了基本的生活消费、学习消费外,当代大学生会选择将越来越多的支出用于网络通信、交际、恋爱等诸多方面。针对在校大学生消费较高的现象,太原师范学院教育系副教授相力对他所教的niit052班的'43个学生做了一项“在校大学生月生活费多少”的调查,调查发现,月费用1000元以上的人占20%,月费用500-1000元的人,占50左右%,月费用500元以下的人,占30%左右。在他们班的学生当中,超过35%的学生拥有电脑、约60%的大学生拥有手机,因此网络与通信费用支出较以往在大学生的消费支出中占据了更大的份额。

  调查表示,在中国,一向都是“再穷也不能穷孩子”,孩子考上大学了,就要钱给钱,要物买物,这不仅导致部分家庭财政透支,还容易使孩子养成大手大脚花钱、贪图享乐的坏习惯。他的研究发现:大学生消费中的趋同心理、攀比心理。大学生的消费心理由于所处的环境以及他们由于自身的群体化特征,往往采取与大多数人相一致的消费行为,多数同学在消费过程中“从众”性较强,这也就是大学生消费时的“趋同心理”。趋同心理表现为消费者看到别人购买某种物品时,哪怕这一物品自己本身并不那么需要,也会随大流购买,以保证自己与群体的一致性。而趋同心理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就会发展成为攀比、炫耀心理,攀比、炫耀心理实际上是一种超越自我价值的自我虚构,表现在对物质生活的高欲望——追名牌、追流行。许多大学生就是这样以拥有各类名牌(而不是用优异的学业或特殊的才华)作为炫耀的资本!

  总结:

  我们发现目前同学们的消费重点较过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整个消费结构中人际消费恋爱消费所占比重过大,成为消费大头,电子产品消费也逐步上升。而学习之初伙食费支出相对下降,虽然同学总体消费偏低,但是消费结构内部出现不平衡,根据问卷调查情况有以下各项消费支出总额与其所说的总消费支出两者并不一致,从侧面反映出同学对自己平日开支没有数。

  虽然从我们现实的消费层面上看不出有明显重品牌的倾向,但不代表以后没有,毕竟目前得消费方式极大程度上受到客观经济条件制约,作为一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特殊消费群体我们大学生应该更多的追求一种精神上舒适物质上合适的生活,无计划的消费方式,不平横的消费结构不利于我们形成比较规律,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状态

  在被调查对象中34.6%的同学说不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消费类型,33.9%的同学是超前消费型,“今朝有酒今朝醉”形的消费方式,不考虑长久,他对我们得生活影响就更加严重了,我们反对超前消费,也反对铺张浪费和攀比性消费提“量入为出,合理消费”。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了健康的消费观念,同时我们也建议,学校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同学们的理财教育提高我们的财商,通过不断努力使我们大学生能够合情消费。更好的去适应社会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15

  20xx级法学专科李祁安

  一、社会调查时间:20xx年9月至10月,利用工作之余及周末时间。

  二、社会调查地点:祁门县司法局小路口司法所

  三、社会调查问题:主要是通过具体纠纷、案件及司法程序处理的过程,了解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

  四、社会调查方式:

  1、了解农村普法普法情况;

  2、协助处理民事纠纷,参加案件援助;

  3、为社会弱势群体写法律文书;

  4、为来访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五、社会调查经过:利用空余时间到小路口司法所进行调研学习,主要是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学习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处理农村民事纠纷,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检验自已所学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性。

  六、社会调查结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我在自己的法律专业领域有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的法律学习,也真正认识到了农村普法工作和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调研期间,我了解参加了一些纠纷的处理工作,参与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且对部分纠纷、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我也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

  七、社会调查分析:在学习调研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我国法律知识的的普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法盲,比如我在调研过程中,就接触到这样一件事,一位组干部,落选后,经手的一些账务不愿意移交,最后是我和司法所的干部,共同做许多工作,向当事人讲明许多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然后才交出了所有账务.这说明了农村普法任务还很艰巨,部分群众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自身以法维权的意识还很薄弱,加上有些群众的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用法律去护自已,这也充分体现了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在我国它仍然是一项新生事物,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于本世纪初刚刚起步可却以极快的速度迅猛发展着,自《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近135万件,20xx年办案量达42万件,是20xx年13万件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人次,是20xx年123万人次的`3.3倍,平均每年以27%的幅度递增。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八、社会调查心得:调研期间我努力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调查活动,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和以及对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了解,因此实习中涉及多个法律,其中运用比较多法律有劳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在调研期间,我参加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写法律文书,参加调处矛盾纠纷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感到法律条文和实际运用有许多不同之处,有些法律纠份从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有法可依,但在实践工作难以做到,如果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是做不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以前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结合起来。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所以我今后的目标是更加努力把法学学好、学透、学精。成为一名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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