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

时间:2024-06-04 17:11: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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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1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职业:××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职业:××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年××月××日晚7时左右,×××在××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万余元。×××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万×仟元;

  3)×××与×××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万×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年月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2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1996年,杨女士与范先生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范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子,随其前妻共同生活;杨女士早年丧偶,女儿跟随杨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两人婚后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间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内,杨女士并没有外出工作,专心做起了全职主妇,每月要范先生固定给付零用钱。但杨女士并没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顾范先生的起居饮食,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输了钱就问范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闹,不给范先生安宁。

  1998年,范先生单位解困分房,夫妇俩便以租赁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当时的调配单上有范先生、杨女士夫妇、范先生的母亲及范先生的儿子。入住后不久,范先生便将自己原先居住的位于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为他所有。20xx年,范先生在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许后,购置了另一套工农四村的房产,产权登记人系范先生、范先生的前妻和范先生的儿子三人,并没有杨女士的名字,这对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产生。

  杨女士认为范先生此举根本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气,更为范先生经常过分的关心他的前妻而恼火不已。两人还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喋喋不休,双方言语不和,甚至还动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现裂痕。

  不巧的是,杨女士的女儿在那时生病需要照顾,不得不暂时回到自己父母那里照顾女儿。范先生亦不能理解杨女士的爱女心切,便乘杨女士离家期间擅自将市光四村房屋的'门锁更换,不让杨女士进门。杨女士协同姐姐、女儿一同与范先生理论,甚至还想砸门而入,最后范先生还是念在夫妻之情,将新锁的钥匙给了杨女士。可是,杨女士依然满腔愤怒,终于做出了过激的行为。20xx年4月18日,杨女士乘家中无人,将家中所有的水、电、煤气开关通通打开,自己跑出去。邻居在闻到浓烈的煤气味后拨打“110”报警。经居委及时与范先生联系,打开房门,家中一股煤气味,满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三、 杨女士自愿无偿放弃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产权和房屋的居住权,离婚后入住通北路房子。 范先生承诺不会让自己的前妻和儿子再去骚扰杨女士,并赔偿杨女士医药费六百元; 杨女士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向范先生道歉。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3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平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3

  原告:

  被告:

  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______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告与被告______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现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行与被告______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继续履行;

  二、被告______在本协议签订后履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的过程中不再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形(含一期),即:被告______应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月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三、被告______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用___元及案件受理费___元,该款项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四、如被告____违反上述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行仍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对被告______所有的位于长沙市______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届时,被告____仍要再次承担原告建行湖南省分行强制执行阶段产生的'律师费,计算标准为申请执行全额的5%。

  五、如出现上述第四项情形,为避免争议,现将申请执行的全额明确如下: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余额为___元,以此数为计算标准,减去申请强制执行之日期间偿还的贷款本金,为强制执行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部分从逾期付款之日其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七、本协议生效后,提交______区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八、本协议书一式陆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原告贰份,被告李洪壹份,被告湖南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份,法院留存壹份。

  原告:

  被告:

  日期:

人民调解协议书4

  1)使用对象不同。合同常用于经济方面,协议书则更多用于一般工作特别是科学研究方面。

  (2)约束力不同。合同一经(依法)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除作为补充合同所签订的意见和实际上等于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以外,未形成最后正规文本,双方未签字盖章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3)宽严不同。合同正文中每一条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完善。尤其是“违约责任”,要订得非常严格、准确,以免发生争议纠纷。协议书的不少条款,则可订得原则一些,宽泛一些,允许有一定的机动性。

  上述区别,写作时应予注意。应根据事项性质,正确选用合同或者协议书。

  协议书的结构与合同相同。

  (1)协议书常常是作为正式合同的基础。合同往往不是谈判、协商一次就可签订的,双方常常要经过反复地磋商后,对合同的'基本条款才逐步一致、明确。为了肯定初步商谈的结果,双方常先签订协议书,便于进一步洽谈。这时的协议书,内容尚待完整详尽,主要作用在于“备忘”,不具有法律效力。

  (2)协议书有时作为合同的补充。在履行合同中,双方如感到合同有修改补充的必要,可经过洽谈协商,把一致的意见用协议的形式写下来,作为合同补充。这时协议书已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协议书有时等于合同。对一些难以确定隶属于国家规定的合同种类的事项,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了“协议书”,后来也未再签订合同,双方均按“协议书”上的内容履行义务和权利,这时“协议书”实质上就是合同,具有合同的同等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两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 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支付乙方家长一次性赔偿费用 元整。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乙两方之间不再有任何相关此事的权利、义务。甲乙两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学校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本协议为两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两方真实意思表示。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两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两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两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经两方签字后生效,甲乙两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见证方:(签字)年 月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6

  人民调解协议书 ( )调字第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

  甲方当事人:程峰,男,77 岁,汉族,农民,住址:浠水县绿杨乡土桥村五队,身份证号:无

  袁大娇,女,7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程峰之妻),身份证号: 无

  乙方当事人:张细娥,女,49岁,汉族,农民,住址:浠水县绿杨乡土桥村六队,身份证号:422127196704091020

  上列当事人于______年月日发生遗产纠纷,双方于 年 月 日请求我委调解,我委于 年月日开始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前,我委已告诉各方当事人有关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和参与调解的权利、义务。经我委调解,各方当事人认同纠纷的简要事实情况如下:张某的丈夫程某因病于20xx年3月去世,当时公婆健在,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女儿毕业在家务农,夫妻共同财产为砖瓦房4间,家具一宗,粮食一宗。鉴于当地的'风俗和家庭实际情况,当时并没有对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此后,张某为了晚年有所照应,决定改嫁。他公婆认为,张某改嫁应将四间房无偿留下。张某则认为,自己是程某的妻子,虽然改嫁,但是伺候丈夫和公婆那么多年,有权住在房子里,坚决不同意搬出去,双方矛盾激化。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张某当场付给两位老人现金5000元,作为老人继承份额的补偿;

  2、张某付清补偿款5000元后4间钻瓦房及家具归张

  某所有,程××夫妇××日内搬出该房屋。

人民调解协议书7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67条关于“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所表达的意思来看,申请执行的期限又似乎是时效期间,但只发生中止,而且须以达成执行中的和解为由。

  对于未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和解,是否可以使申请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这一司法解释却未作规定。

  由此导致债权人为了避免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不管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都向法院申请执行。

  这样一来,大大增加强制执行案的数量,结果造成执行积案越来越多,执结率不高,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导致人们对法院的失望和不满,也增加国家司法资源的消耗。

  此其二。

  其三,本来已经进入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纠纷却被搁置在法律轨道之外,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为法院所抛弃。

  债权人由于权利再度受损而得不到法律保护,而这种损害是由于债务人拒绝履行和解协议所致,债权人产生双重受骗的感觉,这就可能出现另一种更为严重的后果:由于得不到法律保护,债权人采取极端措施进行私力救济。

  这是法律的指引和评价功能所决定的。

  这将使法律纠纷激化为暴力冲突。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应从正反两方面考虑,给予保护和不给予保护所出现的结果,哪一种更接近社会公平和法治精神。

  因此,对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应给予法律保护。

  三如何给予保护?

  有的观点认为,自行和解协议属于对原判决确定的债权债务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在付款期限(或数额)的变更,双方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债务人未能履行,债权人可以和解协议这一新的案件事实和未按延长的期限付款这一法律事由,再次起诉①。

  这不失为保护途径之一。

  但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笔者认为,这一观点违反了民诉法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判决已生效的案件,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起诉。

  这一方面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新订立的和解协议并不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亦非新的事实和理由,而是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和履行,债权债务关系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无论是期限、金额或其他内容的变更,并不当然导致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和新债权债务的产生。

  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是经公权力介入的债权,已经具有公法性质,并与争议前或争议中的民法债权区别开来②,无论是否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都是执行债权。

  和解协议只不过是基于执行债权,债权人对其权利进行主张和处置而债务人对其义务作出确认和承诺的载体。

  《执行规定》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这是指法院执行中的和解。

  笔者认为,除履行义务主体的变更值得商榷之外,其他变更同样适用于自行和解协议,无需再次起诉。

  另一种保护途径是,承认自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这更符合民诉法的立法目的和民法的基本精神。

  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可凭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则应予扣除。

  这样既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节省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亦是对原生效法律文书效力的确认。

  自行和解是判决生效后没有法院的参与和解,既不是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也不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的和解,其协议的效力程度与范围如何,修改前和修改后的《民诉法》均未见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自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协议的内容必须以原生效法律文书所认定的法律事实和判决内容为依据,属于执行债权,不能超出原判决,超出部分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换一句更专业的话语来说,该执行债权须是民事执行根据即生效法律文书中所记载的`债权人的权利③。

  比如,原判决是支付30万元货款,自行和解协议把另外未经审判的5万元借款或者其他不同法律关系的债权也写进去,那么未经审判的部分就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

  2、协议必须是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的内容合法,不能损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四自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范围如何?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和解协议时,是强制执行和解协议还是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有观点认为,和解协议是实践性的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则该协议就无法律约束力,这时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的话,应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④。

  其依据是《民诉法》关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规定。

  笔者不完全赞同这一观点。

  首先,和解协议是诺成性协议还是实践性协议,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是强制执行和解协议还是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权在遵守协议的一方,要看执行何者更能保护该遵守方的利益。

  非强制执行中的自行和解,是在案件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达成的,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和权利处分原则,如果一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反而成了对和解协议的否定,也不一定有利于保护遵守协议一方的利益。

  再者,《民诉法》这一规定用的是“可以”,是选择性规定,如果一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与后面条文关于执行担保的规定在逻辑上有矛盾。

  是强制执行自行和解协议还是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分四种情形:

  1、在自行和解协议中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比如放弃或减收债务利息,放弃部分本金,延长还款期限等等,如果债务人违反和解协议的,则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此种情形居多数。

  2、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让步却又违反协议的,宜执行和解协议。

  在非金钱债务纠纷中或者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出现债权人违反和解协议的可能性较大。

  3、以债务人追加利益给债权人为和解条件的,比如债务人以加付债务利息或担保换取延期,或者附加其他条件,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或作保证,或者以物抵债等,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违反和解协议的,则仍可执行和解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则对债权人不公平,而债务人则可从其违约中再次获得不义利益。

人民调解协议书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案当事人自愿将纠纷申请

  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条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下,达成本协议。

  基本案情:

  协议内容:

  履行协议的方式:履行协议的`.地点:履行协议的期限:本协议经本案当事人签字、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调解协议。

  本协议一式份,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调解员(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___年__月__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20____年1月6号,因为施工在浙江小商品市场发生纠纷,经商场王总友好协商,现双方愿意就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不再追究相互任何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谅对方;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医疗及其他一切费用。

  二、被何贵春用拐杖打伤鼻梁骨的冯文渊的医疗费用由谢珍负责1000元,何贵春负责1000元,冯文渊收到钱后不得再追究何贵春的一切责任。

  三、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后双方再无瓜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机关一份,见证人一份,四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见证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10

  甲方(肇事方):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甲方驾驶_______车由_______行至_______县_______公路_______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_______相撞,造成_______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_______元医疗费。

  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_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___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_______的主持下并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损害赔偿金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_______元人民币。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通过主持调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陆万元人民币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即时完结,甲方确认乙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_______元收条,一并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_______元的收条,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乙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甲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四、,双方需在本协议书的每一页下方签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于调解机关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11

  申请人:陈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xx镇xx村x组。职业:垃圾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郑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xx镇xx村x组。职业:垃圾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20xx年12月15日晚7时左右,陈xx在垃圾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柒万余元。郑xx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陈xx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郑xx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郑xx一次性补偿陈xx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壹万贰仟元;

  3)陈xx与郑xx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郑xx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陈xx现金壹万贰仟元。

  2)在20xx年3月31日前,由郑xx为陈xx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xxx

  调解员(签名):xxx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20xx年xx月xx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12

  当事人:

  兰花玉(继母,继承人),女,19**年**月**日生,汉族,现住上海市**区**路**弄**室。

  佘敏方(继子,继承人),男,19**年**月**日生,汉族,现住上海市**区**路**弄**室。

  佘亦蓝(继女,继承人),女,19**年**月**日生,汉族,现住上海市**区**路**弄**室。

  原西北工业学院毕业、1995年元月退休于**解放军****工厂的佘茂林(兰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蓝父亲),20xx年11月18日过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书遗嘱内容包括:一是安葬费、工作单位有关补助,均由兰花玉领去;二是大光路58号29幢208室归佘敏方,但须交15万元于兰花玉以作补偿;三是吴康四村49号208室房产,可让兰花玉居住到过世后归还,否则应按房价升值和原有购房出资比例,扣去其用于我治病费用后分给兰花玉全权处理;四是我原工作单位有关对老职工福利分房的处理,由兰花玉与佘敏方、佘亦蓝共同商议处理。

  现三方当事人对如何落实被继承人佘茂林遗嘱意见有悖,请求居委会等有关调解组织给予调解。调解人员指出,首先,该遗嘱形式要件构成齐全,内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吴康四村49号208室房产,由于权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孙***,并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该条内容应属于无效。再次,安葬费、遗嘱人原单位有关补助,亦不是遗嘱人生前合法财产,而且遗嘱只说“领去”,并没有明确权属处置。

  经居委会等调解组织主持,三方当事人遵循互谅互让精神,根据被继承人佘茂林遗嘱和继承法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继承人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补助费以及被继承人原单位有关补助或者其他不可预见补贴,均由兰花玉领取并归兰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号29幢208室房屋产权归佘敏方所有,兰花玉和佘亦蓝应当协助佘敏方办妥变更登记手续,所需各项费用由佘敏方承担,佘敏方支付15万元人民币给兰花玉以作补偿。

  三、尽管遗嘱人对吴康四村49号208室房产遗嘱处分无效,但佘亦蓝仍自愿支付给兰花玉人民币3万元补偿,以表达诚意。该3万元人民币补偿支付后30日内,兰花玉搬出该房屋。

  四、遗嘱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单位福利分房的.期权,如果原单位能够兑现,由兰花玉、佘敏方、佘亦蓝三人均等出资购买,产权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该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继承人还有其他未列入遗嘱的遗产,一经发现均由兰花玉自行处理和所有,与佘敏方、佘亦蓝无关。但如果办有关手续需要时,佘敏方、佘亦蓝应当给予协助。

  以上遗嘱继承分割,三方当事人再无其他争议,主持调解的居委会等调解组织予以支持。三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此协议书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

  兰花玉(签章) 20xx 年 月 日

  佘敏方(签章) 20xx年 月 日

  佘亦蓝(签章) 20xx年 月 日

  调解组织1(签章) 20xx年 月 日

  调解组织2(签章) 20xx年 月 日

  调解组织3(签章) 20xx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凌晨,__________酒楼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__________打伤,造成________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__________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_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_____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_____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____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____日前付_____万元,八月_____日前付_____万元,九月_____日前付完最后_____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协议书14

  患方代表:

  姓名:性别:年龄:岁婚姻:电话:

  身份证:住址:

  【代表与患者(身份证:)为关系】

  医方代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

  协议原由与内容:

  患者,岁,住。因“”于救治于医院,患方对诊疗过程存在异议,医患双方遂发生纠纷。经射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各项费用计人民币:圆整。

  2、双方承诺本协议为最终解决办法,本协议生效后,该医患纠纷终结。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向他方主张权利,并且不得影响双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有损双方的声誉。

  以上内容医患双方代表已阅,调解人员也作了详细解释和说明,本协议为医患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并履行,今后别无其它纠葛。

  (本协议一式叁份,医方、患方、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壹份)

  患方代表签字: 医方代表签字(盖章):

  射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15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职业:××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职业:××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年××月××日晚7时左右,×××在××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万余元。×××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万×仟元;

  3)×××与×××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万×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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