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6-21 10:12: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用电安全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用电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用电安全协议书

用电安全协议书1

  总包单位(全称):_________(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对各自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临时用电,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其范围内临时用电进行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杜绝临时用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

  2.工程:_________

  3.分包范围:_________

  4.分包方式:_________

  二、协议有效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及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三、临时用电管理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临时用电防护配置达到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四、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甲方xx从总配箱到二级配电箱的供电电源,供乙方生产及临时生活用电的电源。(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GB50194-20xx)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3.负责现场从总配电箱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督检查。

  4.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乙方负责xx,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xx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GB50194-20xx)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自行xx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乙方自行xx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xx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权禁止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自行xx用电设施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在进场前一周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报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根据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或批准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周内负责将本单位专业电工人员名单和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专业电工人员人员必须持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7.发生有碍整个系统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xx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电源,以防止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10.乙方使用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必须主动报与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凡未经甲方验收上述电气和用电材料,私自使用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11.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用电交底。

  12.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xx必要的合格的用电防护用品。

  13.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或对xx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造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xx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七、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一)管理规定

  1.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做好记录存档。

  2.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xx、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3.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4.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xx,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6.乙方电工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以下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二)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处罚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xx)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2.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4.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5.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一经查出施工用电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9.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4).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5).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6).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xx。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7).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8).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劣质电热毯取暖,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

  八、附则

  1.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企业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存档。

  甲方单位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单位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2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各类触电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验证,并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各种闸箱和线路)管理和维修工作,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用电情况。

  3.甲方负责提供符合JGJ46-__标准的电源和一级配电箱。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后必须将电工、电焊工的操作证交甲方审验,并将操作证交甲方安全员保存。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

  3.乙方必须自备开关箱及电源线,符合规范要求。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现场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5.乙方操作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开关箱、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开关箱箱体箱门必须完好无损,并做好保护接零。

  2)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得私自更换电动工具的负荷线的长度。

  3)施工现场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钨灯必须是封闭的。

  4)电焊机应用专用开关箱,并设有二次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应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6.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现外分包或外施队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不符合JGJ46-20__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凡违反各项用电管理规定和违背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外分包或外施队自行负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日期:

用电安全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

  :_______________

  xx人:____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雇员姓名)

  :____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自愿,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雇佣乙方从事电工工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电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线布线、设备安装、维修等工作。

  二、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为每天从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工作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工资及支付方式

  1.乙方的工资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工资将于_______________(具体日期)支付给乙方。

  3.工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乙方应xx相应的收款账户信息。

  四、劳动保护

  1.甲方将为乙方xx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工作条件,并确保乙方的和健康。

  2.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甲方将负责xx相应的医疗救治和赔偿。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在工作期间可能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乙方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具体日期)。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用电安全协议书4

  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好的保证可靠的供电和电网的安全,协议如下:

  一、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分界点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二、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用电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用电方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高压入网证上岗,严禁无证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3、用电方必须向供电方的用电检查部门报送变(配)电值班人员名单;如值班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供电方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

  4、未经供电方用电检查人员同意,用电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5、用电方必须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用电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供电方对用电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供电方不承担因用电方电气设备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责任。

  2、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用电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导致电网不安全运行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电方承担。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用户产权的线路发生任何事故,供电局不承担责任。

  7、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四、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一份。

  供电方:(签章)

  地址:

  用电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5

  单位名称:xxxx

  施工队:xxx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负责在生活区域无水域地方。

  2. 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 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和各个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 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 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餐饮、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员工家属和小孩严谨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 严禁家属及孩子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 严禁随便动用和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 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居住,都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因自身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搬离厂区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员工或小孩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s的漏电保护器。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用电安全协议书8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

  工程地点:清华大学院内东柳村

  承揽项目:

  二、 供、受电方式:

  受电方式:

  三、 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人,受甲方统一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 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 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第1页(共3页)

  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用电安全协议书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监督方:

  见证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下洼镇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村居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监督本村用电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制止用户私自违章作业。

  2、 检查用电户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非法操作、违章操作。

  3、 协助乙方做好用电安全教育。

  4、 协助乙方监督检查用电作业和用电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经乙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由甲方负责督促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5、 介绍用电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用电安全作业条件。

  6、 协助乙方定期召开用电安全工作会议,对用电户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农电安全规定及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用电户及人员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2、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用电安全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征得监督方同意。

  3、乙方应熟知《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

  5、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电力公司的各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村配变台区一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和农户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包括二级、三级保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和动作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7、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职发生的人身触电事故与甲方无关;

  8、依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三、其它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监督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监督方(盖章):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10

  甲方:青岛康太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

  乙方:青岛琨鹏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临电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郑庄社区改造D4—02地块西北区商品房项目的临电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项目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此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说明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电气伤亡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3、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二、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临电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体系。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现场所有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3、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甲方定期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常识教育。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提供用电电源及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系统设施,负责组织临电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系统,组织其验收并上报项目安全主管部门。乙方负责自行提供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

  3、乙方负责现场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督检查。

  4、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所用电单位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5、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权禁止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电设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7、乙方必须在进场前一周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

  报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根据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或批准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周内负责将本单位临电人员名单及低压电工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所有临电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未经项目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得乱接拉电源。一经发现,甲方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处理。

  10、建筑物内不得随意设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如需设置,必须提前向甲方报请用途及批准后方可设置。

  11、乙方宿舍、厨房、库房等场所照明用电严格按照临电规范和项目规章制度,禁止随意使用220/380V电压照明,其他生活用电在经甲方同意并有用电批准单后方可使用。乙方负责本单位节约用电工作,人走灯灭,杜绝设备空载、超载运行。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就使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每间宿舍内安装了漏电配电箱及220V插座1个,此插座用途为提供手机充电及夏天电风扇、冬季电暖器用电,限定负荷上限为1KW(单相),此插座严禁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用于电炉、电热水器、电热毯、电饭锅等用电,严禁超负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插座位置,严格遵守《生活区宿舍用电管理规定》。乙方不遵守本条规定内容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不得私自移动、改动现场的一切用电设施、设备和线路。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线路及设备,防止触电及火灾的发生。如确有需要,必须经甲方电气专业工程师查看同意后,通知临电电工接线安装,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人员不得砸撬破坏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服从甲方项目及临电人员的监督管理。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由临电专业人员巡回检查,发现电气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甲方,确保安全用电。

  15、施工现场配电箱、柜周围3米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16、乙方负责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17、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临电负责人负责。乙方领导及现场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每个在场人员用电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甲方的用电规定。

  18、乙方在完工退场前,必须把从甲方领取的设备和剩余材料按收发记录量退回,如有丢失和损坏,按实物采购价格的`两倍扣罚。

  19、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机修人员及电工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米,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米。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21、现场每台电气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室至各支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

  22、施工现场照明用的流动性碘钨灯应采用封闭式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严禁采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2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电焊机,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漏电保护器。其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应使用专门的焊把线且必须使用快速插头,其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4、施工现场设置配电箱,其前后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响电工的维护和操作。

  25、配电箱、柜放置应平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

  26、维修时应切断电源,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字样)或一人工作、一人看护。

  27、如发现电气出现烧蚀、松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检修。任何人均不得将任何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直接勾挂在电气装置上,一经发现应立即加以制止。

  28、施工现场地下室、潮湿场所、施工作业面等处照明使用36V低压,楼层、楼梯低压照明干线,低压照明支线、低压灯泡及行灯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现场配电箱需上锁并由临电人员负责维修及保养,所有施工人员不准擅自撬、拉、拽配电箱门,违者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接受罚款。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任务结束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放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1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见其他约定)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付(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金、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每月1日前一个礼拜支付下一月租金。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安全协议书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电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

  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

  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13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l、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五、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

  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用电安全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工区长及工区各科室的管理、领导和教育。

  第三条 乙方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用电特点及施工作业的特殊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为电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必须服从甲方电工的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和个人安全。

  第八条 乙方应自发地对施工现场用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保养、检修和整理,甲乙双方应督促电工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劳作业。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或因乙方作业人员作业不合格及疲劳作业造成的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条 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要在乙方进场作业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甲方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电安全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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