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4-07-16 17:19:1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代理协议书必备(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协议书必备(15篇)

代理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邮:

  电邮:

  为了规范各项目招生咨询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双赢的目的,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项目招生事宜进行合作,特拟订以下细则,具体约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

  (一)代理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资料,协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违犯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甲方负责教学管理和授课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进行审查。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在协议范围内为招生报名工作积极开发市场,并确保其招生人员不做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不得夸大宣传,不得随意承诺,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如果乙方有网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为甲方在乙方版权所有的“ _______”网站上,制作招生宣传网页和网上报名平台,发布 招生信息和相应的推广服务;

  3、乙方不得以此项目的名义做其它与招生无关的活动或事宜宣传;

  4、乙方不参与教学活动及涉及到的'课程事宜;

  5、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负责招生工作,直到招生的学员资料(报名申请表及其它报名 所需资料)以及学费汇款(须提供学员汇款凭单)到校、到帐为准;

  6、在招生过程中学费原则上不优惠,若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若擅自 给学员优惠,优惠部分由乙方承担;

  7、杂费由学员到教学现场交纳,乙方不得向学员收取额外的费用。乙方有义务把学员 学费催缴齐全;

  三、利益分配:

  (一)乙方利益项目提成标准如下:

  1、乙方代理甲方项目包括:

  2、 利益分配:

  A: 乙方为甲方以上项目推荐学员,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课程收费标准的40%提取,若乙方给学员优惠,则优惠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课程收费标准如下:

  B: 企业内训价格根据所派讲师再具体商定。

  以上提成标准以一个招生周期为结算单位,一个招生周期的计算以每次开课为准。

  (二) 乙方招生提成的获取

  甲方返款方式为一次性返款,返款时间为学员上完第一单元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如学员已全额交费,且已参加课程并无退费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产生款项将以支票、汇款、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推荐学员需甲方开发票者,乙方所得利润40%金额的发票税则自行承担,税费为5.5%。

  若乙方推荐学员在乙方处办理交费,则乙方须在开课前七天把应付甲方70%的学费打到指定帐户,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学员。

  四、非独家性原则:乙方在协议范围内非独家代理甲方该项目的招生代理事宜。

  五、保密性原则: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涉及到的全部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向对方出据书面通知,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将遵守国家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八、自协议书签定之日起,双方合作生效,至合作终止日期为合作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作书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并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以备留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系该村低保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因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____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事实和理由:20___年6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二社村民____________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__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________的要求下,6月20日申请人向______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________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_________叔叔_______________家。后于7月23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8月2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_____________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______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代理协议书3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就乙方授权为甲方在互联网和通讯网络上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授权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甲方为本合同产品的网络销售商,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直销、面对网站的批发、网上团购、网上分店等。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是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已经取得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其它必要的销售许可,并提供本合同附件说明的有关资质文件。本合同须加盖合同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受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签署时必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商品销售的直接买卖关系双方为乙方和消费者。乙方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承诺和必须的咨询、服务并自理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产品必须与乙方提交的图片、质量、品种、规格等说明完全一致,并保证以最惠代理(出厂)价格与甲方结算。结算价格如有变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4、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上架新商品、下架缺货商品。通知方式为:

  5、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包装要求等,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6、乙方就委托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该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否则乙方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

  7、乙方应尽量在其商品或服务的宣传、传播、广告、海报中提及本合同约定的网络地址。在有关宣传中,应申明的网上官方网站为本协议规定的网址。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承诺尽力通过自己的互联网资源推广乙方形象、合理的商务信息和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乙方商品。

  2、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商务联系,积极响应乙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3、甲方全面免费负责受托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在网站上的信息制作与维护、对消费者的技术服务、定单生成与管理等。甲方保证不把属于乙方的定单转移给第三方并对此负保密义务。

  4、甲方同意在自己的推广、宣传中,尽力宣传乙方与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

  5、甲方在设计、制作网站等工作中产生的网站、创意、设计、程序代码和其它著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存续期内,为履行本合同而无偿使用。乙方的产品资料、定单资料等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商品的配送

  1、产品定单的详细资料由甲方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定单载明的定货人以定单载明的方式发货。但甲方与第三人所签订单中约定的发货方式应与甲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媒体发放的广告中发布的,先期经由乙方认可的发货方式相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的商品以本合同附件“供应商品清单”中所列的商品为准。该附件内容如果发生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商品、减少商品、变更价格、变更商品资料等),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生效。

  3、关于运费:

  1)甲方为运费的最终承担者;

  2)接到订单后,乙方发货到甲方公司,乙方须先行垫付将商品安全运送至订单的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在客户验收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结算时,将乙方垫付的运费全额支付给乙方。

  4)每单运费按邮寄、快件、特快三种方式,由甲方制定应向消费者收取的运费金额。

  第五条价格

  (一)商品价格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供应商品清单”、以及合同存续期内,此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变更所约定的结算价格结算。除非乙方另有书面要求,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商品的销售价格和促销策略。

  (二)结算价格:见附件四

  第六条、结算

  1、双方依据附件三结算价格表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月结:每月24-26日(或周结)

  1)甲方将线上付款部分的结算款及配送费整理,与乙方核对;

  2)如有货到付款部分,则乙方将线下付款部分的结算款及配送费整理,与甲方核对;

  3)甲乙双方将上述对冲后的差额,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汇至对方指定账户。

  2、甲方结算前提:

  (1)双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2)乙方发货存根联原件;

  3、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4、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请注明具体开户行):

  账户:

  5、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如需要更改付款资料,必须在付款前两周书面通知并经甲方确认。

  6、双方各自承担有关的费用和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1、如果因乙方的商品或者服务引发消费者三次以上严重投诉或者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依约定。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以下事件时可在存续期内立即终止本合同:

  1、一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

  2、因政府的规定或干涉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经另一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单方终止。

  第九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前,双方如果没有书面表示异议,则协议自然延续一年。协议终止通知应在到期前一个月送达对方。期满前如需继约的另行协商。

  2、双方同意,双方将来可经对方同意,以与其相关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等)取代其在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但本合同的约定内容自然延续。

  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附件清单

  附件一、提供的文件清单

  附件二、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附件三、结算价格表

  附件四、对帐单

  附件五、发货通知单

  附件六、售后保障及服务承诺

  附件七、授权书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网络销售代理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拓展销售渠道,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委托给乙方进行网络销售。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产品的区域和期限:

  (一)委托产品:“________________”产品。

  (二)销售区域:在互联网上进行直销和分销。

  (三)销售期限: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网络的产品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是否使用甲方的商标等。

  2、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_____天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甲方积极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的产品修改意见等。

  4、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质保承诺。

  5、甲方享有乙方对甲方产品拍摄图片的使用权。

  6、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拥有独家的外观设计和版型的相属权利。

  (二)乙方

  1、乙方应根据互联网的特殊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必须公平,公正的对甲方产品进行网络推广、宣传、销售。

  3、乙方不得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外观,花型,版型进行模仿,抄袭或者修改细节,原料等进行独自生产。

  三、付款、运输方式:

  (一)乙方付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二)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与仲裁:

  (一)乙方如私自模仿甲方产品外观,花型,版型等,私自进行生产,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违约金根据乙方实际违约销售总额_____倍赔偿。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协议内容

  甲方作为软件代理的委托方,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乙方地区(阜阳、亳州市)的唯一代理销售商,乙方负责在该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的档案类管理软件和售后对该软件的市场维护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产品销售的赢利情况进行利润分成,具体比例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软件的生产方,应在软件性能、功能需求上不断地升级。

  2、因软件产品设计缺陷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是甲方指定的合法的'唯一代理商,甲方不能再和第三方在该地区签订代理销售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甲方指定的唯一销售代理商,乙方必须全力地在该地区做好市场宣传、推广,不准再同时销售其它同类型的产品。

  2、乙方必须全力地作好该地区用户的售后使用技术维护,处理不好的可要求甲方协助解决。

  第四条:该协议签订后,即请甲方先行将20____年度市场合作推广开发费用在3个工作日内打到甲方指定帐户,用于市场开发推广和之前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其它

  1、此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解决,如需变动或补充,经双方同意可另行条款作为附件,此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协议书5

  协议书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6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合同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之间因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一、二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代理。

  乙方负有对与甲方本案相关事宜的保密义务。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

  若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时,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或解除)本代理协议,并依本协议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以退还给甲方。

  四、若乙方无故中止(或解除)本代理协议时,则乙方依本协议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

  若甲方无故中止(或解除)本代理协议时,则乙方依本协议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以退还给甲方。

  五、甲方委托的乙方姜山赫律师代理权限:

  1、代为承认、放弃、进行和解、上诉;

  2、代为调查取证;

  3、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申请鉴定;

  4、代为撤诉、代收执行款(案款);

  5、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诉;

  6、代为向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和纪检等部门反映情况;

  六、律师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二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元);

  2、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约定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律师代理本案结果如何均不退给甲方,即本案胜与败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均不退给甲方;

  七、乙方受甲方委托进行调查而发生的外埠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由甲方实报实销,并采取甲方预付差旅费用。

  八、本案涉及的鉴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与本案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九、本案甲方需对被告财产进行诉前或诉讼中保全或账户冻结时,则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发生的担保费由甲方承担。

  十、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至本案一审、二审判决结案之日止(包括和解、原告撤诉、案外和解和执行和解等一切方式结案)。

  十一、若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时,则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应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乙方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合并,导致其法人主体资格发生变更时,则本案由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继续代理。

  十三、若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则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代理协议书7

  甲方(受托方):xx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xx]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x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xx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三、非xx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签名):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x年xx月xx日 年xx月xx日

代理协议书8

  合同编号:委托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9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和/或经营的船舶的代理人,船名:。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和义务

  2.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尽量使船舶减少在港时间,并安排进港、清关、靠泊、装卸和其他甲方指示的工作,例如提供燃油,水,食品,备件和安排船舶修理和其他船员事务等。

  2.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可代表船方/船长签发提单,提单格式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为此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为全部运费金额的____%。

  2.4乙方将通知甲方所有关于港口条件和船舶动态的信息,并且将尽量在各方面减少成本开支。根据甲方的指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和港务当局签署qda协议(速遣协议)。

  2.5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按照分配的运费清单情况在港口合理谨慎地收取所有进口货物的“应收运费”以及所有出口货物的“预付运费”。一旦不能正常收取,乙方应迅速将情况报告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

  2.6一旦发生任何索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查,并报告给当地的船东保赔协会的代表。

  2.7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安排交船还船。

  2.8乙方在船舶驶离后应将所有有关的航运单证交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履行代理人职责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每条船舶的一套完整的船舶规范,以便乙方制作船期表和其他相关文件作参考。同时,甲方应尽可能早地将每个航次的细节用电报方式通知给乙方,通知应注明船舶名称,呼号,国籍,登记港,预计到达时间,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描述,吨位/数量,满载/空载集装箱的数字,大件货的体积和重量,危险货物在imo号码的名称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果对于有关的计划有任何修改,甲方应及时发出进一步通知。

  3.3甲方应该在船舶到达每一个要挂靠的港口前个工作日将所有航运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复印件、货物清单、积载图、集装箱摘要和危险货物清单等)以及船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单证都分发给乙方。

  3.4甲方或者船长应该在船舶到达挂靠港前小时、小时和小时和到达前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乙方,告知船舶的吃水深度和任何特殊要求,一旦有其他的船舶到达时间,那么相关的港口情况必须及时进行通知。

  3.5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指示/要求/通知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限于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且应当明确、可辨识。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准备金,以便支付在挂靠港发生的港口使费等。该准备金在整个合同期间不得少于_______美元,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行为,因此导致船舶延误或者引发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4.2在船舶到达港口前,乙方应电报通知甲方预计的港口使费和qda费用,甲方应在船舶到达前给予确认。如没有收到甲方的答复,乙方将视为已经被甲方确认,并将需要的金额相应地从准备金中扣除。

  4.3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4.4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支付一笔总金额为______美元的款项,来支付乙方为每条船舶作代理所发生的通讯费用、银行费用、邮寄费和其他小额开支费用等。

  4.5甲方同意,在乙方提供有关凭证和说明的前提下,为了甲方利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乙方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

  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10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编 号: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玛尼苏”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 北京市地区 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云南“玛尼苏”普洱茶有限公司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代理费(品牌保证金)为:人民币 0 万元。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为:北京市地区 。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普洱茶系列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9)、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QS认证、以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3)、区域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 3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六、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 北京市 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

  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成交货款的10%(即1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3)、乙方在北京专门设立玛尼苏品牌展示中心,用于玛尼苏品牌的展示推广,茶叶的储藏安放,并定期举办品牌推广活动,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月 1500元 的推广费,为期12个月,按季度支付。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区域代理商:

  A、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目前甲方尚未设定区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和发展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B、乙方在该区域内任何城市设立区域代理商,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人民币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在甲方备案。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代理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所指定的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开展代理甲方经营的以下业务:

  第二条代理资格确认

  甲乙双方签署业务代理协议书,乙方代理提供乙方个人详细资料,甲方认可乙方代理资格后,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资格关系即确定建立。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代理的业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代理业务的条款、细则及执行进行调整或修改。

  3、甲方在同一个地区只设一个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内没有完成约定业务(x万交易营业额),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

  4、甲方负责提供各项服务给顾客。

  5、甲方有权在代理期内修改代理价格表。

  6、在完成每宗客户业务后,甲方在收到客户全部费用后,须在x小时内支付客户费用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x万或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xx万或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x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业务。

  2、乙方负责在委托地区推广业务。

  3、乙方在开展有关业务时所发生的宣传费、通讯及所有业务费用自理。

  4、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执行,执行价格不得低于代理价格表上所标明价格。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交换、使用对方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商定是否续签。

  2、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附则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代表:日期:

代理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研发生产的环保花盆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代理商品:甲方研发的环保花盆及系列产品。

  2、目标市场:双方商定乙方前期主要代理亚洲(主要是日、韩)市场。根据上述市场的开拓与销售情况,再逐步考虑其它市场的代理事宜。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再在上述目标市场推广和销售上述产品,也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商代理上述产品,也不向上述目标市场客户提供报价及相关的商业资料,上述目标市场若有客户向甲方询价时,须将询价客户推荐给乙方;同时,乙方也不在上述目标市场推销国内其它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

  3、产品定价:双方商定,通过乙方销往国际市场的上述产品,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销售价格也由乙方根据国际市场上本产品及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自行确定。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同一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价格10%的优惠。

  4、销售数量:根据乙方的市场开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数量。

  5、甲方(委托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用于出口货物的中英文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及时向乙方通报上述产品价格调整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按出口销售合同约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单据等。

  (2)、若需办理出口商检、原产地证等相关文件,需要甲方办理时,甲方应及时办理并及早提供给乙方。

  (3)、确保上述产品出口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交货,保证上述产品的质量符合对外合同规定的标准,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运输上述货物到乙方指定仓库或堆场。

  (4)、承担因交货误期及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退货、换货等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5)、承担对外合同规定的对外技术服务。

  (6)、甲方保证委托出口的'上述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

  6、乙方(代理方)责任:

  (1)、负责上述产品在上述目标国际市场的开拓与推广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宣传与推广费用。

  (2)、负责上述产品出口时的对外联络、报价,以及支付条款等的协商与洽谈工作,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并完成出口合同的跟单操作。

  (3)、与甲方配合,全程负责上述产品出口的所有商务操作,包括仓储、运输、通关,以及委托国际货运等。提供出口核销单、转发运单,商检单,原产地证,保险单;做出口发票、箱单、接收货款、议付、结算、核销等手续。

  (4)、负责上述产品在出口过程中所有国际法律事宜。

  (5)、通知国外买方准时到码头换单、接货,及按时付款。

  (6)、承担出口操作中如港口、通关、代理费、银行费用等所有费用。

  7、其它

  (1)、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的任何更改,均须双方授权代表协商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更改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有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有效证明后,可视情况免除责任。

  (4)、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的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三年,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邮箱: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在甲方办理自助委托(包括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要按照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甲方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意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结果负责。如果甲方的相关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承诺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因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使用电脑或电话时需谨慎操作,根据屏幕或语音提示进行操作。甲方需承担所有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的`后果。

  四、乙方对于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无法预测或无法抵御的因素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情况。

  五、所有自助委托(包括电话委托、刷卡委托和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相关数据将以乙方电脑系统中的资料为准。

  六、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券账户卡和交易磁卡,如若不慎丢失,必须立即向乙方提出挂失申请。在挂失受理生效之前发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是《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未提及的事项,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14

  合同号:

  合同签约地:

  日 期: 20xx年xx日

  合同生效日: 20xx年xx月xx日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采购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乙方)代理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以下称供货方)采购钢材,由乙方代理甲方并以乙方名义与供货商签订《 》(合同编号:)。双方就代理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甲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上述合同中的钢材采购,有关代理采购的货物详情由上述合同确定,且最终以供应商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二、货款、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包括供货商未发货部分和供货方应退的余款;

  2、代理费按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总金额-保证金”*“0.6%”*“承兑汇票期限的月数”计算收取;

  3、款到发货,现款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之前付清货款并提清货物,如果甲方以银行承兑支付货款提货,甲方必须按支付承兑当日的市场利率支付给乙方银行承兑贴现利息。

  4、相关费用:本合同中所称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为履行本合同及上述由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或相关第三方支付。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采购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以现款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收到保证金后按产品购销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行采购。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前述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向供货方支付货款和拒绝履行代理采购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乙方在采购合同项下被供货方追责或索赔或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发货、货物在途、在港及仓储期间)出现钢材市场价格下跌,为防范风险和止损,乙方有权依照市场行情(行业网站我的钢铁网)确定下降幅度,若市场价格跌幅达到5%以上(含),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追加相应的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告知后2个工作日内,立即以现款支付,甲方不追加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置该批货物。

  2、甲方付清货款并提清货物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超过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甲方未支付货款及按规定计算的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乙方无需通知甲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上述代理采购货物并没收保证金。

  3、代理费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一次性支付,并在第二个月的月底之前支付,否则视为违约。

  4、履约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代理费、贴现利息及相关费用。

  5、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乙方开具发票不视为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货物所有权转移证明。双方所有权转移证明以双方开具的提货单及经签字确认的仓储公司发货单为准。

  四、运输、装卸及仓储

  1、费用承担:货物的所有运输、装卸、仓储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方。

  2、甲方承担所有阶段中有关运输、装卸及仓储中的风险,包括出现保险不能覆盖的风险,并应为承运和仓储单位对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货物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由乙方垫付款项代理采购的货物应存放在乙方指定的仓储单位,仓储费用由甲方跟仓储单位商讨确定。

  五、提货及货权转移

  在甲方付清全部垫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货物入库后,乙方对仓储的货物进行特定化管理。在甲方提货时,应先支付相应金额的货款,货款支付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手续由乙方根据乙方的提货流程办理。甲方货款支付后,甲方怠于办理提货、货权变更或转存等前述手续产生的风险、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并以乙方自己名义进行仓储,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甲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后,乙方应及时给予甲方办理提货。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但甲方不能以此为由,迟延或拒绝支付乙方垫付货款、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乙方先行支付的,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甲方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或直接支付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对本合同所涉及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向乙方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立即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货款及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6、如遇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质量瑕疵及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正常的情况,为防范风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提前支付该部分货物货款及相关费用,乙方也有权选择自行终止或解除产品购销合同,乙方向供货方主张退还货款并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对供货方的退款和赔偿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日内应立即无条件付清相应款项,否则即为甲方违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货款和费用将视为代供货方支付的退款和赔偿部分。在本合同下,无论采购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如何,一旦乙方根据采购合同对外支付了货款,则甲方负有按照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7、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甲方必须通过自己的账户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垫付货款之日起180天内未收齐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将支付乙方逾期金额10%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约及时追加保证金或到期未支付应付款项的,除已支付的所有保证金由乙方没收外,为防范风险或止损,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有权自行定价处置代理采购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处置货物所得价款和所有来款优先偿付甲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欠款及乙方其他损失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若不足以补偿的,乙方仍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3、若甲方没有按乙方的提货流程而擅自提货或抵押、质押、出租、出借、转让及具有其他损害乙方权益行为的,甲方除应立即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货款、代理费及仓储等相关费用外,应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货值的20%违约金,并且乙方选择将剩余货物转移仓储仓库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移库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

  保证人愿意以其全部财产对甲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证人愿意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甲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九、联系和送达方式:

  1、甲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2、乙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3、保证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4、甲、乙、保证人三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均按上述通讯方法进行联系,若通过上述方式发送的往来的合同、函件等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的书面形式,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则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对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签约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仅适用于甲、乙、保证人三方,甲方不得基于本合同要求供货商向其供货或接受供货商向其供货,以及不得要求或接受供货商直接向其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保证人一份,经三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保证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款项直接抵扣或处置或暂停交付本合同下货物,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如甲方要求增加供货商,甲方、乙方、保证人应签订协议,书面明确该供货商的采购合同及相关合同适用于本合同。

  5、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乙方承若:在20xx年度内如果甲方委托代理采购,乙方垫付的银行承兑总额超过5000万元(含前次合同及后续签订的合同),代理费将按95折收取。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

  保证人身份证号:

代理协议书15

  一、凡委托我公司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广告公司或广告主到我公司联系广告业务应出具下列手续:广告主给广告公司的广告委托代理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其中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医疗及器械、农药(种子)、招工(生)信息、房地产信息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合法证明。

  二、我公司发布广告一律实行款到后播出。广告的'播出、变更及撤销须提前与我公司联系。撤播的广告,按合同金额扣20%的违约金。

  三、凡由我公司修改的广告,酌收服务费。需我公司拍摄、制作的广告,应提前三天联系,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拍摄和制作费。

  四、指定具体位置播出的广告,首尾头条加收20%,第二条加收15%,第三条加收10%。

  五、凡委托我公司发布的广告提前或延后未超过20分钟的,视为合同约定时段,如超过20分钟,则视为最邻时段,并按最邻时段收取费用。

  六、委托我公司发布的广告一律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广告长度。

  七、委托我公司发布的广告,其质量必须符合市广播电视台各项技术指标。

  八、我公司的广告播出记录即为播出证明。广告提供者对广告播出情况如有异议,必须在播出后一月内提出。如有漏播、错播广告,提供者必须出具国内注册的广告监测公司的监播报告,我公司在相应时段补播同数量的广告。因市广播电视台节目临时调整或机器故障及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广告正常播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规定从二o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以前印制的有关广告发布规定停止使用。

  十、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市广电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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