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协议书
在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收购公司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收购公司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人:股权持有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3、甲方的股权持有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持有甲方%的股权,__________持有甲方%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将所持有甲方共100%的股权以及甲方的办公及仓库的全部设备、设施通过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全部股权及办公和仓库设备、设施(不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即应收应付款项全权由甲方负责)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转让。
第一条、先决条件
1、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应满足下列先决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2)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且甲方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书面声明及保证。(3)甲方负责向乙方委托的会计、审计组织审计甲方财产、资产状况相应的财务资料,以便于乙方对甲方进行资产、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股权持有人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__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__公司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元整。此款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待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办理完本协议2第四条及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后,由甲方的股权持有人持乙方的确认书向公证部门支取。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事项:
(1)将__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2)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负责办理__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业监督管理机关等变更登记手续;
(3)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证明及享有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4)负责办理__公司迁址手续、向乙方指定场所所有人以甲方名义租赁场地,并进行迁址、办理迁址的变更登记。租赁地为:甲方办理本款约定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股权持有人承担。
第五条、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2)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依本协议之规定,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行业管理等变更登记以及__公司迁址等手续。
第六条、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将股权及资产转让款全额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行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迁址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的股权持有人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__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保证其就该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__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的股权持有人对甲方股权、甲方对公司的资产均有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__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⑧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__公司的一切资产;维护__公司公司的现状,防止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⑨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未按约定完成本协议第四条及第五条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所产生的损失由其自担;且甲方其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及时向公证部门提存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之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附件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并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且对双方终有约束力。
第十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变更、补充部分以及本合同附件均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协议之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__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甲方: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人:股权持有人:
乙方:
签字日期:
本合同附件:
收购公司协议书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娱乐城转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宜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将 娱乐城(以下简称企业)整体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当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企业资产享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若企业资产存在瑕疵并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15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甲方不再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乙方作为投资人并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企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现有企业承继。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通过诉讼(由企业注册地法院管辖)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提交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1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市签订:
被投资方:
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
原股东: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投资方:
,住所为,委派代表为。
鉴于:
1、被投资方系于年月日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投资方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为: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证明书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
(1)属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订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及本协议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1)原股东拟向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以下简称"转让股权"),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方或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受让方",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除非取得届时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或者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引入其他投资方对公司增资,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创始人对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经营指标向投资方作出如下承诺: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万元、万元,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未完成,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奖励比例(如2%)
(2)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家、家中心的建设,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未达到建设指标,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3)如公司同时未达到销售收入指标和中心建设指标,则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种补偿股权比例较高者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如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指标和中心建设奖励指标,则投资方承诺按照上述两种奖励金额较高者向创始人进行奖励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当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本条第5款约定的当年销售收入指标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2)如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发生违背承诺,严重违约的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如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公司上市计划,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4)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协调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视同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5)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支付投资方全部回购价款,投资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应配合公司、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6款约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如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有权通过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发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收购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对此创始人承诺如下: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方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递送所有与公司出售股权有关的文件并积极采取支持行动;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资方及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及时提供公司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接受投资方委派人员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阅: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2)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当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资方希望知道且与投资方利益相关的;②为投资方自身审计目的而需要的;③为完成或符合有权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关公司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关于全部或部分收购公司、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任何下属企业的正式报价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项下的信息应于投资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投资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照要求向投资方及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投资方可能要求该等信息以特定格式汇报,如果该等信息不为公司所能即时提供或者无法以要求汇报格式提交,公司应当尽其所能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编辑此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得到投资方及股东一致通过方可实施: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权;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员工期权计划的设立和实施,包括授予数量、授予对象、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
(6)公司的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决策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下列事项需经包括投资方委派董事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实施: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处置公司的重要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对公司业务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
(3)在年度预算之外的、一次性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4)任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酬体系;
(6)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7)委托或变更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8)修改公司的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权
公司发生清算、解散、结束营业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原股东享有优先受偿权,按照下列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果中较高者获得受偿:
计算方法一: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公司对投资方的所有欠款+投资方在公司已公布但尚未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红利以及应付而未付的利息
计算方法二: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所享有的分配额
任何兼并、收购、改变控制权、合并的交易行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授权予他人的,均构成本条意义上的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第七条 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与原股东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对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或变更需经投资方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按公司董事会规则办)
2、为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在会议召开通知之日同时将会议资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件方式向投资方指定的收件方发出。
4、公司建立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 承诺及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如下:
(1)对于任何由于公司历史债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等)造成的、审计报告中未能体现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由公司原股东承担,在本次投资完成后发现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创始人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型业务及存在关联交易的业务;
(3)在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执行及拟执行的分红计划。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4)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转移、转让、质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如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资需创始人提供担保支持的,创始人同意无条件为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支持;
(6)本次投资完成后,创始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除外)签署相关承诺,保证自本次投资完成后3年内不主动从公司离职,如在此期间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7)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经营情形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公司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而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所涉股东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历史沿革过程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如发生股权纠纷而给公司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方向公司作出声明或陈述如下: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的最终批准;
(2)投资方完成商业、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投资方满意;
(3)投资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相关问题;
(4)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领售权及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递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自动恢复。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1)本次投资完成后【1】年内,创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补足资本金,补足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2)本次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创始人向投资方提供本次投资前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凭证或转让双方签署的声明,确认历次股权转让款已付清、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股权或债务纠纷;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经投资方认可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 交易费用的支付
1、本次投资过程中,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发生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文件制作费等;
2、如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为完成本次增资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用")由公司最终承担,上述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万元人民币。
3、如投资方未进行投资,则上述中介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骚动、暴乱、战争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明文规定且对外公布的上市规则变动等)影响而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终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以至于其他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创始人发生违约行为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予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补偿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方出资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回购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1)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则投资方有权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增资到位之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公司或原股东存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在投资方增资到位之前,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另行向公司或原股东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投资方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3、本协议及任一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的规定)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冲突法原则)。如若因为执行此协议产生任何争端,败诉方都应承担相应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公司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2)原股东,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4)投资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5、公司根据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之用。
(以下为本《股权投资协议书》附件及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本《投资协议书》签署页)
协议各方签署:
被投资企业: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原股东:
投资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4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A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_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本次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_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及____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经营范围为:。
2. 乙方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庞华辉;工商注册号为: 。
3. 甲方拥有丙方公司90%的股权,____女士拥有1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甲方持有丙方公司总计8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____女士已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情形下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三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股权的决议(通常为股东会决议)的副本;
② 甲方提供的丙方真实、清楚的财务帐目;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乙方对转让前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④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向丙公司投入现金 万元,甲方就相关手续应经乙方委任的相关审计机构(或乙方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本协议所涉转让股权的对价条款方可生效。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另行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80%股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80%股权,乙方在受让前述股权后,依法享有_公司8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甲方保证负责在本协议签订30日内收购股东DD女士所持的10%股份,所收得股份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持股比例。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丙方公司80%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第四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后年内,丙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第一负责人仍由甲方担任,甲方不得作出有损丙方及乙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派员参与丙方管理,财务、税务人员由乙方统一委派。
在本协议生效15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自丙方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税务申报文件等所有能反映持续经营的财务档案资料原件等全套资料移交给乙方委派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丙方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全套手续;
4.3将本协议附件中的相关约定材料交付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将丙方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转让价款之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 元于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在 年 月 日之前再行支付余款 元至前述账户,乙方共计支付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丙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本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丙方公司承担。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丙方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丙方公司80%股权。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之背景及丙方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该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方承诺已取得妻子的同意函。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80%股权。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且相应条件成就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各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第四份备存于丙方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丙方公司章程》
附件二:DD女士放弃优先购买权之申明
附件三:甲方妻子同意股权转让说明
附件四:丙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决议
附件五:丙方公司自成立至今账目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情况
附件六:丙方公司现存资产情况及经营现状说明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方应乙方要求,接受乙方委托,代为办理收购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该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收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乙方须提供下面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公司相关事宜:
如变更公司名称须提供公司商号,变更地址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变更
股东的,乙方股东要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亲自到场,变更经营范围的需要审批的需提供相关批文。
乙方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股东出资比例:
公司法人:
公司监事:
公司总经理:
甲、乙双方在委托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妥善代理上述事项,乙方应按甲方收费标准付给咨询代理费和公司转让费共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真实的一切资料,以供办理上述事项。
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后,乙方向甲预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委托,定金如数退还乙方,如因乙方原因终止委托,定金不予退还。
3、到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签字时应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元人民币在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国地税、公章、财务章变更后付清。
甲、乙双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与委托不符,应以审批部门的核定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纠纷。
注: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名或签章后生效,均具法律效力。
2、甲方收取的咨询代理费包括公司委托书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甲方办理委托应以乙方全部材料备齐开始计算。
4、乙方委托项目,如果审批机关暂停审批或限制,甲、乙双方应立即解除
合约,双方不得有异议。办完后甲方应交给乙方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执照正副本
2、刻章登记卡、所有章
3、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卡
4、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公司新章程
7、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购证卡、剩余支票、查询卡
8、国税密码、地税光盘及密码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联系手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均系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公司)的持股股东。现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_______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_______持股比例为______%、_________持股比例为_______%。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费_____万元(___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
开户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等手续。
第四条 双方确认,乙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_______公司股权不发生转移,仍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费后,乙方派人进入_______公司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维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如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_____公司资产损失、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共同对________公司资产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之一。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双方按清单交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交接的,_______公司资产发生贬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为_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______万元,对等的资产包括xx公司的设备、彩钢板房、土建工程。其余资产、负债由甲方20日内自行完成清理。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2、自本协议书规定的股权转让交付日起,受让股权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方应乙方要求,接受乙方委托,代为办理收购深圳市 有限公司事项,该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实收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乙方须提供下面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公司相关事宜:
如变更公司名称须提供公司商号,变更地址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变更股东的,乙方股东要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亲自到场,变更经营范围的需要审批的需提供相关批文。
乙方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深圳市 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股东出资比例:
公司法人: 公司监事: 公司总经理:
甲、乙双方在委托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妥善代理上述事项,乙方应按甲方收费标准付给咨询代理费和公司转让费共 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真实的一切资料,以供办理上述事项。
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后,乙方向甲预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委托,定金如数退还乙方,如因乙方原因终止委托,定金不予退还。
3、到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签字时应付 元人民币,余款 元人民币在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国地税、公章、财务章变更后付清。
甲、乙双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与委托不符,应以审批部门的核定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纠纷。
注: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名或签章后生效,均具法律效力。
2、甲方收取的咨询代理费包括公司委托书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甲方办理委托应以乙方全部材料备齐开始计算。
4、乙方委托项目,如果审批机关暂停审批或限制,甲、乙双方应立即解除合约,双方不得有异议。办完后甲方应交给乙方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执照正副本
2、刻章登记卡、所有章
3、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卡
4、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公司新章程
7、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购证卡、剩余支票、查询卡
8、国税密码、地税光盘及密码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联系手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8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甲方收到价款后,为乙方出具收据。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河北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一方违反合同,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经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9
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___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 100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 1 %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收购公司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前 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业已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下称“意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xxx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xxx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xxx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xxx公司现股权结构
1-1xxx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xxx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xxx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xxx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xxx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xxx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xxx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xxx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xxx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xxx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xxx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xxx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xxx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xxx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xxx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xxx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xxx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xxx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xxx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xxx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xxx公司享有《公司法》及xxx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xxx市xxx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xxx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1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份、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份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份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份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份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份比例享受股东份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份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份对价,导致股份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份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份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方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为规范乙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签订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甲方有权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费。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布,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甲方负责提供股票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安排乙方股票挂牌,组织乙方股票转让活动。
甲方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安排乙方首次挂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票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票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挂牌时和挂牌后作出的承诺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保证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承诺文件。
(四)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费。
(五)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六)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挂牌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挂牌费:
(一)挂牌费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由甲方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乙方应当在挂牌日前缴纳按照挂牌首日总股本计算的挂牌初费,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的本年度挂牌年费。
(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的总股本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与挂牌初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票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
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本协议自终止挂牌之日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年____ 月__ 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13
XX公司收购转让(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样本)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以此论推,换上股东名字、地址、号码、出资比例,公司名字排下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 让 方: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 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转 让 方: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 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受 让 方:XXXXX (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 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受 让 方:XXXXX (以下简称丁方)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 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XX市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XXXXXX年X月XXXX日成立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XX万元。甲方占XX%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XX万元。乙方占XXX%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XX万元。甲方将其占公司XXX%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占公司XXXX%的股权转让给丁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的价格.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XXXX%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投资人民币XXXX万元实际投资XXXX万元人民币,现甲方将其占公司XXXX%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占有公司XXXXX%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乙方应投资人民币XXXX万元实际投资XXX万元人民币,现乙方将其占公司XXXXX%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丁方。
2. 丙、丁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给甲、乙双方。
二、甲、乙双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由甲、乙双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 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转让前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承担转让后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丙、丁双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如因违约给甲、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收购公司协议书14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甲方自然人_________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三、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1、目标公司资产合计_________元*;
2、目标公司负债合计_________元;
3、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_________元;
4、上述资产、负债及明细详见甲方提供的目标公司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资产负债表及明细。(该目标公司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资产负债表及明细为本协议之必要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四、甲、乙一致同意,目标公司_________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进行股权重组。该作价是各方基于目标公司****年**月资产负债表及明细的真实性,并充分考虑到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各项损益、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协商的结果,各方不得以作价与报表不符,或以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市场行情变化、宏观政策影响等理由反悔。
五、重组方式以目标公司_________%股权作价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出让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的方式进行承债式重组。
六、应付账款已列明的部分由新股东承担,附件中未列明的由原股东承担,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对外担保及未列明事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以股权做担保。
七、考虑到目标公司为_________年成立的公司,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发生过多次转让,因股权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引发目标公司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价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股权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支付给甲方的协议股权转让金 按以下的约定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向甲方支付。
1、在工商股权变更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股权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交割程序
1、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为股权交割基准日,基准日之后的目标公司的经营收益或亏损按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交割基准日之前的本协议及附件未披露列明的债务或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后,丙丁_________己方派员立即进驻目标公司与甲乙方人员办理资产、资料核实交接。
3、在交接完成后,甲乙方立即着手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批准、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确认、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文件、目标公司章程的修改等一系列工作。
4、甲乙双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
一、出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出让方必须按本协议书规定出让其持有的协议股权。
2、出让方必须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出让方必须协助受让方办理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即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持有_________%的工商登记手续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
4、在协议签订当天向乙方移交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车辆、库存产品、银行存款等。
5、出让方保证本协议及附件所披露的资产、债务的真实性,交接后发现资产缺失或未披露的债务(包括担保责任)出现,受让方有权在后续的应付股权转让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如剩余股权转让款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并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二、受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本协议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股权转让金。
2、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出具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必需的各项文件。
3、及时办理协议股权转让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乙方交接后及时签署交接确认单。
第五条 税费承担
1、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所需支付的法定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收由出让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足额赔偿。
2、如乙未能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金,则从逾期之日起,乙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股权转让金每日千分之五 的违约金,如逾期90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回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拖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变更、过户手续,如甲方拒绝办理或拖延时间超出90天,则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7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_________己六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对本协议内容的覆盖、变更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附件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资产负债表》、附件二、《固定资产表》、《其他存款清单》、《应收帐款清单》、《库存清单》、《应付帐款清单》等明细表是本协议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基于本协议双方签署供工商行政机关变更登记之用的相关协议、文件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规定之货币单位统一为人民币。
5、本协议规定之履行日均指日历日,并非工作日,履行日期均指公历。
6、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收购公司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资料
1.1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2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51%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51%;
1.5.1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49%。
第二条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涉及的甲方资产以____会计事务所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职责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职责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职责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三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3.2.2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
3.2.3剩余的10%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收购步骤及安排
5.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带给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带给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及职责
6.1甲方保证其带给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证其带给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状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状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及职责
7.1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带给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带给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税费安排
8.1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职责及救济
9.1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违约方就应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时,甲方应负连带职责。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0.2‰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透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协议变更、解除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能够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我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带给不可抗力事件状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职责,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能够对本协议资料作必要披露。
12.3双方能够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3.1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务必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3.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就应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4.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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