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合伙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2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3
绵阳双星翻译社长期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双星(Double-star)翻译社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绵阳双星翻译社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绵阳双星翻译社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绵阳双星翻译社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合伙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___元(______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 所
第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 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 ),委
托 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6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住址:
一、 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日起至年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 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 出资额: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债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失误,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账利润核算股份退役。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一个月不把
亏损额补上,则不赔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役,在股时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元);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院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为/月,丙方为/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地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他股东不知情的公式相关给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账目一小查,一周一盘账、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的发展,上限可调整)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账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担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账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密码,现金流水账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及库存的管理。
6、员工工资等账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紧致在合同期限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顾客。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
①合伙期满;
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 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转 载 于:wWw. 书 业 网:美容院入股合作协议书)担赔偿责任。
合伙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购买客运长安车,总投资为154395元(大写:壹拾伍万肆千叁百玖拾五元);甲出资51465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乙出资51465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丙出资51465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各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三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在日后中经营获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即各三分之一)分配。
2、三方约定以甲方丈夫(江华强)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并聘请江华强为驾驶员,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丙三方按份额共有。
3、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4、合伙车辆由三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6、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合作开办________培训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单位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目的和合伙的范围:____________高中、初中、小学课后辅导、文体培训、综合考试培训;教育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营销管理及培训、教育投资及礼仪服务。
第三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第四条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____________
(一)甲方以场地使用权,办公设施,固定的货币资金( ________万元)作为出资(其具体出资数额及在合伙资产中所占分额由其双方另行协议确定),并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履行完毕。
(二)乙方以对该培训学校招聘的管理人员,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师的培训技术作为出资,该出资在合伙资产作价________万元,于每次招聘结束之________日内履行完毕,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履行。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____________如若项目亏损,甲、乙双方不得互相追讨经济和责任,甲、乙双方无条件的以各自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双方必须本着诚信互助的原则,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由甲方出任( ),乙方出任( );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培训学校的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
1.对外代表学校开展业务;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八条 入伙与退伙:
如有转让、退出发生,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培训学校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培训学校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培训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一)违约责任;双方就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欺骗对方,不得做有损于对方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背,过错方需赔付损失;
(二)经营期限:____________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法院起诉。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9
退伙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其他合伙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XX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 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 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 2. 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 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甲方退伙后,XX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 甲方退伙后,XX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非因法定事由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0
甲方:**,女,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女,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兹有甲方和乙方是多年好友,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房产一套,面积**。现就合伙买房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于**房产一套(房产证号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但实际为甲乙双方按份共有,各占产权50%。
二、购房金额为**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细致表述)
**
三、房屋出租收益、增值贬值后买卖、拆迁补偿等盈亏权益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共同承担,且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行使上述处分房产的行为。
四、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有“第三条”处分房产的行为,即使乙方处分房产行为于形式上有效,那么甲方也可以向乙方主张房产实际市场评估价值50%的权益,且乙方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房产实际市场总价值的10%予以赔偿甲方。
五、如一方中途不愿意合伙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对方房产份额的权利,具体价值按照退伙时的市场实际评估价值。如另一方也不愿意购买,则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出售该房产,并除去中介费用后平分房产出售款项。
六、如甲乙双方商定房屋经装修后用以出租的,因装修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因装修施工方侵权而产生的损害及其赔偿也由双方按50%分担和享有。
七、如一方要求自住,那么应按租赁市场价格每月付一半的.房租给另一方。因自住而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自住一方承担。
八、鉴于乙方年事较高,如在房屋存续期间因乙方发生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伤、生病、失踪、离世等)需处理乙方的房屋权益时,在乙方的法定继承人中,由其子女全部享有此房屋之应有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亏损。
乙方的子女继承该房屋的产权份额后,其与甲方的权益享受和风险分担,依照本协议规定执行。
九、双方如因合伙产生纠纷,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其中任何一方皆有权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摁手印后方能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合伙人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与_签订本合伙协议,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贷款10万元,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其中投入人民币万元,购置一辆货车(车牌号),登记在名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经济利益,共同获利,合伙经营过程中的事宜双方充分协商,互谅互解,共同解决。
第二条:使用共同购置的货车,合伙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
第三条:贷款10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
第四条: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减去必要费用是利润;
2、利润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是先偿还贷款,贷款偿还完毕后按比例退还先期的投资款,投资款退还完毕后利润各按50%分配;
3、设立一公共账户,当月偿还贷款后的利润节余存放于公共账户,当存放的款项达到一次性偿还贷款时,双方提前偿还贷款;
4、当公共账户无任何资金,但需要偿还当期贷款或其他必要的经营支出时,甲乙双方按50%追加投资;
5、公共账户内的资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资金时要经双方共同同意;
6、公共账户甲乙双方按时进行对账。
17、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追加的投资款按本条2项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五条:由于在偿还贷款和退还投资款的期间,甲乙双方没有收入。甲乙双方按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取生活费,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暂停支取生活费。
第六条:雇佣人员的工资、保险应协商确定,从营业收入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七条:加油费。由甲乙双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理,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扣除。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乙方应当节约用油,保证用油量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相吻合,不得人为浪费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条:车辆的修理费和添置新的用具费,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九条:业务经费是指乙方用来开发业务时请客送礼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当时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实际支出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条:车辆运输途中,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双方事先沟通。
第十一条: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轻微事故(赔偿款500元以下)的,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车上的公用手机,由乙方携带和管理。手机费按每月_元的定额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条:除以上列举的必要费用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原则上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条: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由甲乙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2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全权负责该车辆的业务承揽。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查看行车记录,审计合伙的经营双方账目,互相监督双方的伙经营行为;
2、甲、乙双方尽全力开拓货运业务,任何一方开发的运输业务,都应当将自的开发业务的费用、业务数量、运输价格等信息公开,不得隐瞒,任何一方弄虚作假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虽然乙方投资较少,但利润分配双方平分,主要考虑甲方无法实际跟车进长途运输,而乙方平时跟车运输,并要保证爱护车辆,按时检修;应当保护运输途中的货物,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1、根据收入情况,每一年一次性奖励乙方总利润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无责或赔偿20__元以下的我方有责的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如丢货等),那么奖励乙方200元,司机和跟车人员给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造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第二十条:其他
31、如退伙,需事前天内说明情况。
2、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 工程,对外以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xx%,计人民币(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以及各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均占。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成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间出现的`有关处罚,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偿还,合伙盈利不足清偿时,以押金承担责任各占xx%。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项目地与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时退伙。
5、如合作双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2倍赔偿。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各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前期资金承担。
第八条 纠份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3
目 录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三章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 付期限
第五章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及变更事项 第十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单店的解散、清算 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投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合作投资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作投资双方及单店合伙人按照相关的投资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五条 合作投资项目名称 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 第六条 经营区域:
以下若干投资人就投资创办地址位于 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投资项目名称、地点、负责人、合作期限: 6.1项目名称:
6.2法定地点(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 6.3工商登记形式: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6.4合作期限(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准):合作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作投资目的:为了保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使本合作投资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投资经营期限为 年。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时尚火锅类及其加盟管理、商业辅助管理、广告文化创意。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合作投资人共 个,分别是:
投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缴付期限: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管理
11.1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内,该投资项目全权委托 威海市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峰苑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标、商号、名称、CIS(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等技术产权归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资人共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该店仅享有使用权。
11.2当投资人投资收回60%后,所产生实际利润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润,全体投资人占80%的利润。
11.3合伙期内该项目的'资金交由项目带头人指定的账号,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资带头人共同管理使用。
11.4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共同推举的财务人员对该店进行独立核算。在该店开业后30
天内,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开该店投资决算会议,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明细表;每月 15号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损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及债务清偿原则 12.1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12.2利润分配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当该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投资总额10%时,商讨利润分配方案,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12.3债务清偿原则: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投资份额的转让
13.1合伙期未满三年时,合伙人的投资份额不得转让,合伙期满三年后,转让价格不能高于该单店原始出资额。
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3.3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提取风险准备金
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60%后,按净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时或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时,不再提取。风险金按月提取。
14.2该资金管理: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由翠峰苑公司认可的账号统一管理,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14.3该资金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突发以及应对不可抗拒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投资人会议
15.1召开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一年召开一次,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并主持。每月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主持月度分析会,对店面的营运等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利于改进各种管理水平。
15.2表决方式:投资人按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项目的增、减投资,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经营管理形式以及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其代表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投资人同意,其他事项经其代表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投资人同意即可。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织形式
16.1投资人投资的翠峰苑火锅项目,经投资双方共同商榷单店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第十七条 针对翠峰苑公司在单店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的特别声明。
17.1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系指翠峰苑公司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品牌知名度、商业信誉、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经营资源(但不包括开店网络渠道与进货网络渠道);
17.2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的价值无需经过评估,其所占单店出资比例20%的价值系全体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最终在本协议中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定,不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中的17.1条和17.2条的规定仅适用于翠峰苑公司以运营管理等无形资产资源在单店的出资、收益情况】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单店合伙人的投资款以单店所产生的净利润按比例返还,返还顺序如下,
18.1 先按季分配单店合伙人的相当于其60%的比例的出资。在此期间,翠峰苑公司不参与分配利润。
18.2上述目标完成后,单店所产生的利润分配再按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润,其它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润。
18.3 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备选店址是否适合开设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同时向单店合伙人说明备选店址的情况,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确的投资判断。 第十九条 流动资金的缴纳分配方案
19.1 其他合伙人投资中包括单店流动资金:单店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用于产品采购和羊肉储备。该流动资金不在返还之内,由翠峰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须按同期的1.5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按季度结算。
第二十条 当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单店合伙人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 提取比例:在单店投资收回60%后,于单店运营的净利润中需先提取5%的净利润,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金,当累积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或者达到十万元时,不再提取。 21.2 该资金管理:需经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风险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的指定账户内,投资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21.3 该资金使用,风险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亏损以及应对不可预见、突发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单店合伙人对单店执行投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单店投资人决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执行人)执行本合同经营项目,管理单店运营事务。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单店开业前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设计费、装修施工费、单店固定资产采购以及开店所需要采购的其各种物品的采购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单店投资预算及其明细】,但需要经过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通过翠峰苑公司的协调管理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翠峰苑OA系统)进行网络审批付款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单店开业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运营,资金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统一进行管理,由双方分派会计、出纳监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经营(也需按翠峰苑OA系统进行审批执行),正常经营之外的资金支配需要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单店投资人有权监督单店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事务执行人应当定期向单店投
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包括以下诸条
24.1投资人对单店享有财务查阅权,可以查阅单店财务账簿,但应事先向单店财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4.2事务执行人应当每周向各投资人提供单店周营业额,接待人数、人均消费等数据信息,每月15号之前向单店投资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a 资产负债表
b 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财务情况表 e利润分配表
24.3 当出现正常营业之外的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损失或支出时,投资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人。
24.4事务执行人应提供前半年投资项目执行人所开新店(包括直营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价格目录作为参考。
24.5单店经营期间,事务执行人依本协议向单店供应的商品如遇市场价格变动,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单店投资人。
24.6事务执行人应在单店工程装修开工前向各投资人提交装修预算报表、工程材料报价单及用料清单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价格变动,各投资人协商后确认。
第二十五条 单店成立后,公司的会计人员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选任,出纳由翠峰苑公司负责选任,资金管理由单店统一执行,执行过程中除正常经营的费用外,其他支出需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 事务执行人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体投资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七条 如果因事务执行人的原因(故意、过失),给投资项目造成损失的,事务执行人要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投资人会议。
无特殊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投资人月度分析会议,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或由双方指定)。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须经单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订立书面的合伙人出资变更协议。订立转让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投资单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单店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经单店合伙人同意,投资协议签订后不满三年,投资人不可以转让其股份,三年后单店合伙人可以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单店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为维护合伙店铺、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业事宜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伙店铺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日期: 年 月 日
类型:餐饮店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 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
(一)甲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
乙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
(二)在店铺经营期间,任何出资比例,各合伙人均为50%。
(三)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店铺清算之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及挪用。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以货币形式予以返还。
(四)本店铺所有公共账户银行卡均以法人身份办理(即甲方),各合伙人对公共账目银行卡的卡、卡号、密码等信息有知情权和使用权,各合伙人使用公账资金时,需向另一方合伙人提供资金使用情况证明,告知另一方合伙人资金使用用途。各合作人对公共账户资金均有监督和核查权。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给其他合伙人银行卡密码,银行卡绑定手机的验证码等信息,则其他合伙人有权选择退伙。
(五)店铺正式开业前,各合伙人应当做一次资金清算,清算店铺开业前准备工作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房租、装修、前期采购及其他费用),清算完成后各合伙人应当于清算当日按照各自应承担的缴付比例完成缴付工作。
(六)每月店铺利润计算完毕后各合伙人应当向本店铺公账转入 元(共计 元)资金,作为店铺流动资金(店铺采购及日常开销使用)。在店铺实际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数额无法满足店铺当时使用时,经各合伙人商议后,确定补充资金数额,于商议当日或次日,按照各自承担缴付比例完成缴付工作。
(七)各合伙人应当于店铺房租缴付截至日期的前两日完成各自缴付工作。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本店铺应当于次月一日计算上月度店铺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合伙店铺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50%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本店铺的亏损及债务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50%的债务额度。店铺如对外产生债务,优先使用合伙资产进行偿还,如合伙资产不能够进行债务偿还的,由合伙人进行偿还,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则每延长一日即向相关合伙人赔付自己应负担债务金额的5%作为补偿。
第六条 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店铺所有证件均以甲方名义办理,乙方对该店享有合伙人同等权利。
(二)经合伙协议约定及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聘任甲方为店铺常驻店长,每月派发工资 元,工资由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店长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三。
(三)甲方管理职责为:
1.负责店铺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铺的整体运营过程监督,确保店铺按照既
定经营目标正常发展,有责任提高店铺的经营效率及营业额度。对店铺经营的异常情况,有义务向其他合伙人进行汇报、沟通。
2.负责店铺日常的货物采购和产品销售,做好进货数据和票据的整理及保存工作,所有金额与资金用途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任何采购条目都要明确采购名称,采购单价,采购数量,采购商名称,采购商地址,采购商联系方式,以便于乙方进行进货台账统计制作。
3.对店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对乙方制作的财务报表、进货出货台账进行核查,发现财务异常状况,有权对乙方制作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核。
4.应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的其他事由。
(四)乙方管理职责为:
1.负责店铺的账目整理和总结,每周进行一次店铺财务梳理总结及进出货台账制作,每个自然月末,对本月店铺财务进行全面统计梳理,制作财务报表,提供给甲方进行核查。
2.在进行财务统计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进出货数据、票据有误或内容不全,则与甲方进行沟通后,甲方无合理理由解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相关进出货数据、票据。
3.负责店铺电子信息化系统管理,如收银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及营销宣传等系统的管理。
4.负责店铺宣传及营销策略的谋划制作,并与甲方进行协商后确定店铺宣传及营销方式,并付诸实施。
5. 应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的其他事由。
(五)除协议中约定的合伙人职责外,其余所有合伙店铺事项均由所有合伙人商议决定。
(六)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该合伙人本人自行承担。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若出现争议,则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则本店铺自动解散进入清算环节。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解散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且是在本店铺有新的资金需求及拓展规划的前提下。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签署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店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店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若退伙人为店铺法人,则法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名下该店铺的所有证件转让给第三人或全部注销,证件手续办理期间,法人依然为店铺的合伙人,应承担合伙人职责,享受合伙人权利和义务,对店铺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③每月除去店铺所有开销后,分摊到每个合伙人的盈利额低于或等于1500元,连续持续4个月及以上时长,则合伙人可以选择退伙或出资转让,具体情况如
下(注:此条款不适用于店铺成立初期申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后6个月,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此条款适用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
⑴合伙人退伙时,另一方合伙人愿意继续经营此店铺,则退伙合伙人可以
将出资转让给另一方合伙人,另一方合伙人给退伙合伙人给付相关退伙资金(退伙资金按本公式计算:退伙资金=[前期装修费用x(1-损耗率)+店内所有软硬件财产x(1-损耗率)+剩余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x50%-对外负债x50%;损耗率从产品购买之日起算,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0%)。
⑵合伙人退伙时,有第三方人员愿意入伙,则退伙合伙人可以将出资转让
给第三方合伙人,第三方合伙人给退伙合伙人给付相关退伙资金(退伙资金按本公式计算:退伙资金=[前期装修费用x(1-损耗率)+店内所有软硬件财产x(1-损耗率)+剩余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x50%-对外负债x50%;损耗率从产品购买之日起算,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0%)。
⑶合伙人退伙时,另一方合伙人不愿意自行经营此店铺和接受退伙合伙人
的出资转让,也没有第三方合伙人愿意入伙的,则此店铺进入停业清算环节,清算后各合伙人承担50%亏损,店铺剩余财产各合伙每人占有50%份额。
⑷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店铺的事由。
协议规定的自愿退伙事由发生时,退伙合伙人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店铺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店铺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店铺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店铺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②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店铺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店铺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除名时应当按退伙时的店铺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同时被除名合伙人应当对其行为造成的合伙店铺损失进行赔偿。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或电话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擅自退伙撤资给合伙店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5.退伙时所有的财产份额均以货币方式结算。
6.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店铺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店铺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店铺的合伙人。
(四)合伙解散
合伙店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店铺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店铺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解散。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条 合伙的继续和清算
(一)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为均同意继续开展合伙事业,但应当在合伙协议到期后三日内签署新的合伙协议。若有合伙人不愿意继续开展合伙事业,则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其他合伙人提出书面文书,并将己方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其他合伙人。若无合伙人愿意继续开展合伙事务,则本合伙店铺自动进入清算环节。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⑴清理合伙店铺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⑵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店铺未了结事;
⑶清缴所欠税款;
⑷清理债权、债务;
⑸处理合伙店铺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⑹代表合伙店铺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3.合伙店铺清算结束后,应当在90日内以货币方式返还各合伙人清算后剩余的50%资产。
4.合伙店铺清算后,其中有法人身份的合伙人,应当在30日内注销以本店铺名义办理的所有证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证件。合伙店铺注销后,原所有合伙人对合伙店铺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各合伙人承担50%亏损。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违反《合伙店铺法》,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获得了利益,则利益归合伙所有。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店铺相竞争的业务。若造成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对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劝阻不听者可对其进行除名除名。
(六)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店铺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
合伙店铺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店铺清算前,不得转移、分割、处分合伙店铺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店铺清算前私自转移、分割、处分合伙店铺财产,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合伙店铺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劝阻不听者可对其进行除名除名。
(七)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若造成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对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劝阻不听者可对其进行除名除名。
(八)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店铺利益的活动,若造成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对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劝阻不听者可对其进行除名除名。
(九)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店铺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损失对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劝阻不听者可对其进行除名除名。
(十)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店铺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损失对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劝阻不听者可对其进行除名除名。
第十条 其他
(一)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各合伙人不得聘任直系及旁系亲属为店铺服务人员,任意亲属和朋友对本合伙的事宜没有决定权。任意亲属和朋友不得直接给其他合伙人提出本合伙的改进意见及建议。
(五)从 年 月 日开始,除店铺聘任的包餐的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进店用餐均需付费(包括所有合伙人亲属朋友及非甲方合伙人在内),如发现违背此项约定,则由相关责任人对本店铺进行两倍赔偿。但对于所有合伙人共同邀请进店用餐的人员,则此费用由所有合伙人平摊。
第十一条 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件
附件一: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店铺店长岗位职责及奖惩措施
附件四:入账公共银行卡复印件,取款密码,绑定电话,网银登录密码
附件五:收款公共银行卡复印件,取款密码,绑定电话,网银登录密码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县______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
【合伙协议书】相关文章: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10-02
合伙协议书06-18
合伙协议书06-08
创业合伙协议书05-30
合伙创业协议书09-25
合伙创业协议书07-18
创业合伙协议书07-29
合伙协议书样本06-22
合伙投资协议书06-20
合伙经营协议书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