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26 11:19:0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一、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管辖区内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及时掌握本辖区学校卫生、生活应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到达100%。

  (2)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一年不得少于2次。

  (4)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每月初村卫生室将上一月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所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收到汇总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5)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安全。

  (6)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7)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协管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知识、综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9)强化社区、村级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效果。

  (10)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三、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上报审查工作

  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协管巡查、协管文书书写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要求,分类建档、按期巡查、按时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督。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3.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协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职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

  20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20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全年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3、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成立新桥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闫国成 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院长 副组长:董高岭 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主管副院长

  张彦 卫生院防保站副站长

  成 员:郭向东 朱领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董高岭担任,成员郭向东和朱领杰负责日常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协调联系。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服务流程

  (一)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二)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围绕我市20xx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xx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五、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六、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健全完善;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业行为,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加强卫生管理,重点突出卫生制度建立、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要严把卫生许可关,做到“达标一户,许可一户,量化一户”,严格杜绝降低许可标准发证现象,提高审核、验收效率,按时限发证。

  (三)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五病调离率100%。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五)积极实施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达到100%,其它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共场所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①卫生许可证持证及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情况;

  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③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④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记录及检测情况;

  ⑤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⑦公共卫生用品(产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⑧是否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方案。

  (三)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署,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督促已发证,但未达到相关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培训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主动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罚,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做到底子清、指导到位,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坚持打建并举、标准兼治的原则,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上台阶,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9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x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0

  20xx年,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区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克难求进,切实推进项目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一、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能力作风建设

  (一)加强能力建设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xx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xx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xx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六)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八)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四)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稽查工作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五)卫生监督科教宣传工作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3、围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整合宣传资源,构建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打造宣传品牌,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形象,为我区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明确专人(1名信息员)负责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通过区公共卫生网站及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及时公布卫生监督动态,报送卫生监督信息稿件每月不少于2篇,全年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等录用工作信息不少于6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强社会宣传,通报卫生监督动态,报道案件查处。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农村、社区、学校、广场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社区行”活动等宣传活动。

  4、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运用新载体,创造新机制,增强卫生监督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提升卫生监督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1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2

  半年来,我县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布署的中心工作,本着卫生监督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项卫生监督工 作走在全市的前列。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我县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咨询指导、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项监督工作依托乡村协管体系实现了全县全覆盖。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丰硕,为保障全县人民身心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

  现就前半年我县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副科级建制全额单位,编制39人,实有36人,拥有专业卫生监督人员36人,监督业务用车8辆(其中卫生应急专用车辆2辆、卫生监测车1辆、稽查车1辆、执法用车4辆),办公用房1100平方米,业务用房900平方米,饮用水、室内微小气候等现场快速监测设备6套,摄像机、照相机等现场调查取证设备7套,现场处罚出证设备5套。办公电脑28台。

  截止年6月25日,全县各类卫生监管服务对象其中:医疗436家,学校57家,公共场所137家,放射13家,职业健康检查2家,采供血1家。此外我所还承担着全县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诊疗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现场审查和发放工作,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年,我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联动管理,不仅有效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而且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有力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

  二是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整体水平提高。

  一是去年省厅为我所配备了60台办公电脑全部配置至所及乡镇一级,投入卫生监督工作一线,配备饮用水、放射、室内环境监督设备、执法记录仪和摄(照)相机等30余台件。我县卫生监督监测设备条件大大的改善。

  三是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大大提升。

  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监督、监测业务能力的培训。充分利用干部学法用法平台和国家级卫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加强对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使每位监督员每年在线学习时间达40学时以上,截止目前,我所已经有30人完成了全年上级下达的在线学习学时任务。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和卫生监督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一、三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四是强化责任、规范服务,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一是加强全所人员服务规范、服务意识的学习。增强服务的自觉性;二是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了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3

  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方案》(仁教科字[xx]13号)精神,为使全市教科系统爱卫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市委、市人民政府创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以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创造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素质,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

  4、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5、开展创建“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工作,挂牌率分别达30%以上和100%。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好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和蛔虫感染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点及办法

  (一)加强爱卫组织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爱卫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爱卫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爱卫专管员专门负责,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经费到位、条件保证。提高爱卫工作质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卫指标和资料档案的归档整理。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人人参与氛围

  1、切实加强“爱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展板、校园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校园环境保护、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宣传爱卫工作意义、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爱卫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爱卫的良好氛围。

  2、重点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xx年4月是第2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结合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广泛发动师生,全面整治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卫生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

  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学校环境卫生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教室、宿舍、厕所等校园环境清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师生宿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开展每日清洁扫除、卫生评比等活动。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市爱卫会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蟑灭蝇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杀灭活动顺利开展;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厅、垃圾场、下水道等部位进行重点灭杀。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三)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1、严格规范健康教育课程。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周0、5节健康课,做到“六有”(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常规,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严密课堂组织,提高教学质量。健康教育教材内容不足的,可自行充实校本教材,重点抓好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控烟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和膳食营养教育等。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第26个爱国卫生月”、“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12月 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围绕《健康66条——公民卫生与健康知识手册》内容,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的教育功能,扩大健康教育的辐射面,通过发倡议书、请家长进学校、组织宣讲队进社区、“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形式,让健康知识进万家。

  3、认真组织健康教育评价。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工作,通过学校自查和市教科局评价,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认真组织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机关人员和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积极开展“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利用多种形式传授创建知识,进一步优化学习和工作环境。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创建成功。

  5、重视近视眼防控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落实每学期2次的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使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四)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建设。

  1、全力推进各学校“旱改水”的改厕工程。认真清理重点区域学校的厕所情况,xx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改厕任务,使之合乎《中小学厕所建设标准》。

  2、搞好种草植树工作,改善校园环境。改善教室照明、增设水龙头洗手池等,使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加强教育系统在建工程管理,按照文明规范施工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相关管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卫生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管理。

  1、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置凉菜制作专间和二次更衣间,完善消毒和餐具保洁设施,实施食堂规范化管理。

  2、加强学校及教育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收集汇总近三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资料齐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并严格落实。

  4、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贮藏符合卫生标准,有防鼠和防蝇设施;加强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学校饮用水日常管理,杜绝学生饮用生水。

  1、重点做好校园桶装水索证(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和净水器定期消毒工作,做好桶装水索证、检验相关资料收集和净水器定期消毒记录,禁止净水器摆放脏乱的环境,坚决杜绝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2、扎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各项工作,杜绝学生饮用生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七)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预警能力。

  1、积极做好重点时段的季节性流感、禽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督促出现流感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学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2、加强传染病易发季节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开展传染病预警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并按规定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八)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完成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配合疾控部门做好蛔虫感染监测工作,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内。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1、各学校校长务必加强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合作,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在本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各学校可创新性开展其他爱卫工作;爱卫工作资料收集、报送请按仁教科创卫[xx]2号文件执行。

  3、积极开展爱卫宣传,向教科局创卫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邮箱:。联系电话:。

  4、市教科局创卫工作督查组采取平时与集中的形式对各学校爱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市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 20xx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 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 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

  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

  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______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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