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门诊工作计划【荐】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妇科门诊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妇科、产科病种收治范围管理,规范门诊和病房妇产科病人管理,规范相关诊疗行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停经、疑似早期妊娠病例接诊规范
1、门诊患者就诊,患者有权利自主选择挂号科室及选择接诊医师。
2、如就诊妇科,接诊医师认真检查,结合患者病情、血或尿hCG阳性、超声检查见宫内胎芽和原始心管搏动,明确是否为早期妊娠。若确诊为早期妊娠,并且患者要求保留继续妊娠,需立即转诊至产科进一步检查,进行早期风险筛查、评估;若诊断为早期妊娠后,患者要求终止妊娠,需在妇科进行计划生育治疗。
3、针对停经小于14周的患者,如明确为正常宫内妊娠,并且患者本人有意愿继续妊娠的,由接诊科室立即转诊至产科,给与孕妇规范产检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
4、正常宫内妊娠小于14周的患者,如患者拒绝继续妊娠,则立即由产科转诊至妇科,按照计划生育要求终止妊娠。
二、妇科诊治范围为:
1、所有妇科相关疾病的诊治。
2、外院分娩的产妇异常产褥期疾病。
3、门诊计划生育工作。
4、妊娠小于14周的中期引产、流产患者的诊治。
5、异位妊娠的诊治。
6、妊娠合并妇科疾病,在妊娠期间需治疗妇科疾病者(如:合并卵巢囊肿、子宫肌瘤等)。
三、产科诊治范围为:
1、产前检查及孕期保健、产前筛查技术、妊娠特有疾病、妊娠晚期出血性疾病、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正常分娩、分娩期并发症。
2、妊娠大于等于14周的中期引产患者的诊治。
3、先兆流产保胎、先兆早产保胎、妊娠剧吐的诊治。
4、在本院分娩的产妇异常产褥治疗。
四、工作要求
1、妇科和产科建立接诊及转诊登记本,及时确认并双方签字;如实规范记录门诊电子病历,同时要求登记患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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