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21 07:06:1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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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调研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调研工作总结

法院调研工作总结1

  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有利于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对解决某一个时期最突出的问题提供普遍性的方法和指导或者对某一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理论的辨析,从而在理论上为司法实务找到可支撑的依据;另一方面为树立法院系统在公众面前的良好形象制造宣传舆论。但是法院调研毕竟不同于学院的学术论文的制造和政府的新闻宣传,他有着自己独特的总结宣传方式。笔者认为法院调研的开展最主要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第一、是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司法调研工作重点

  应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的“三服务”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提升法院工作依法服务大局成效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在审判实践中切实利用好、开展好调研工作,要突出调研工作的实用性,形成以审判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审判的良好格局。其次是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坚持“司法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这一工作理念,把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作为司法调研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研究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在司法调研工作中,应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注重总结典型经验。第三是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谋划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由于调研工作所针对的问题具有典型性和并且是针对本单位的实施情况,因此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在作出重要决定、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下发重要文件前,都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周密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第二、要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作用

  司法统计以最真实的.数据反映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第一手的资料,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更好的说明问题,并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一是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丰富统计数据资源,增强对第一手资料的占有能力。司法统计分析的最大特点在于用数据说明问题,分析原因,因此要讲司法统计工作和调研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避免资源的浪费。二是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充分发挥各方合力优势。一方面要针对调研人员拥有较深法律理论功底、业务庭法官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统计人员掌握大量案件数据和统计方法的特点,着力通过有效组织协调,使这三部分人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从而不断提升司法统计分析的质量;另一方面是以服务实践为目标,有效实现成果多元转化。始终将司法统计分析的成果转化作为检验和评价司法统计分析成效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将“决策之前,统计先行”予以制度化、常规化,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对法院管理和决策的参考作用;另一方面,着力丰富成果转化的形式,拓宽转化的途径和渠道,做到“人尽其才,文尽其用”。

  第三、抓制度抓机制实现调研工作科学规范化

  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实现法院调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调研机制:一是调研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应当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这样可以清晰的认识到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和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二是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要注重发挥研究室作为专职调研机构对全院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引领作用,形成研究室牵头、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他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新格局。三是调研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出台一系列鼓励调研的政策,在人、财、物等方面对调研工作适当倾斜,把调研工作同干警的考核、奖励、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责任到庭与责任到人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五是调研成果转化及利用机制。建立调研成果评价制度和效率快、层次高的调研成果转化机制,依据调研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成果转化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规范调研成果转化的方式、程序。

  第四、坚持调审合一强化服务审判的职能

  审判与调研并重,是我院历任领导班子的共识和一贯作风,始终强调让调研为审判工作提供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法院改革提供思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一个统筹”,落实“四项覆盖”。“一个统筹”——统筹调研和审判工作。深刻认识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之间的和谐互动和共生。一方面,围绕审判中心找准调研的切入点,从司法审判反映的难点切入,从法律适用的困惑点切入,从统计数据的异常点切入,使调研工作更多地贴近审判实践,更多地贴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多地贴近基层,服务于审判的需要。另一方面,审判工作为调研提供源头活水,使调研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调研工作本身就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统筹审判与调研,是司法审判活动的特有规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四项覆盖”即实现调研对个案审理、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审判延伸的全覆盖。一是调研覆盖个案审理。可以确保法官在遇到法律难题时,及时根据轻重缓急予以启动,为案件正确裁判提供智力保障,尤其有助于把好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质量关。二是调研覆盖审判管理。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是我院进行审判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在调研基础上,我院改进信息反馈方式,将该体系细化、落实到每位承办法官,定期在全院组织召开案件质量效率讲评会,并增加反映审判效果的若干指标,使这一体系真正成为审判工作的“风向标”和“晴雨表”。通过调研,我院进一步完善司法统计台账,实行统计周报、审判工作情况月通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变滞后、静态的司法统计工作为主动、前置的管理手段。三是调研覆盖审判指导。针对案件审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订执法规范性意见,统一执法尺度,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逐步探索符合中级法院审级的案例指导制度,力求“同案同判”。制订案件审判、执行各流程环节的规范指引,确保“阳光审判”。四是调研覆盖审判延伸。将调研的触角延伸至裁判之外,通过拓展多种调研载体和平台,全面展示我院法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法院调研工作总结2

  调研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总结过去、了解现实、规划未来,这本来就是一个桓古不变的进步过程。不管是一个集体亦或个人,他的每一个进步过程都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形式去发现规律、认识规律、总结已有的工作、预测下一步的目标,这是调研工作的形式要件,也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而在此基础上,加深理性化的思维,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来实现预期目标,达到实效,把调研成果通过各种形式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纠正既住错误,把智力成果结合运用到审判实践工作当中,使之发挥作用,提高实效,并在实践中近一步的检验真伪与完善提高,遵循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想,这才是调研工作的实质价值,也正是我们法院开展调研工作所欲达的精神追求。

  明白了什么是调研工作,我们还要近一步的了解自身现状,搞清楚现实所面临的问题,近后一定量的时间内我们将怎样发展调研工作才会更加合理有效。这很多的问题都是急待我们解决的。由于我接触法院调研工作时间不长,几乎没有什么经验,在此仅谈一点点很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多加指正和批评。

  一、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我认为法院调研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此,我在篇头用了重墨极力表明了这一观点,力求把这一重要问题放在文章的最显要位置,以求重视。在此段落里,就不再重点铲述。仅谈一个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准确定位,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调查研究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

  根据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关注全局性,又重视工作中的每个具体方面,将调查研究融合在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法院管理的.每个环节,防止大而化之,调而不研,研而无果。

  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上级要求部署相结合。

  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过程中,针对其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的特点,按照调研先行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增强目的性,把上级提出的任务目标框定为具体的调研课题,深究细研,化指导意见为具体措施,使之与本地实际有机统一起来。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形势的变化相结合。

  根据形势的变化,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应对,在揭示和把握法院发展规律、审判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公正与效率、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前瞻性长期研究,做到思之在先,谋之在前,争取调研的主动权,提高了工作的预见性。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

  1、当前我们的调研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名列农垦法院前矛,通过这几年来的重点课题调讲答辩会及法院调研工作,望能够创造一个没有级别、没有身份限制、可以畅所欲言、大胆交流的平等平台,寻求一种无所顾及,不怕说错话,直言表白、群策群荐,在争鸣中互相借鉴的良好环境。

  2、还有一个区域就是公共区域,在这里大家可以随时查找到相关的资源信息和审判数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资料、先进的审判经验交流、调研成果的展示和评议。

  3、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大调研格局。我认为调研工作不应当是上级安排着去做,而应当是积极主动的去做。另外调研工作也不是一两个人就可以完成的,要实现群策群力,就需要全体干警积极动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经过民主而得来的观点才会最接近于正确观点。建议适时进行调研培训,提高调研工作者调研工作的能力和各基层单位的整体实力。

  4、近一步落实激励机制,完善目标管理。奖励不是目的,而是措施。这项措施会激励干警的积极性,增强干警的成就感、荣誉感,会增强干警写作的信心,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每名干警的调研能力都会不断地得到提高和完善。

  相信我院的调研工作会在主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群策群力的积极参与下,继续大踏步向前,完善我院大调研格局,全方位转化调研成果的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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