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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加强公安队伍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对于弘扬正气、凝聚警心、铸造警魂、激发广大民警的斗志,打造xx公安铁军品牌,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选树培养先进典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程度重视不够。部分领导没有认识到培养树立典型的重要意义,对先进典型选树培养持得过且过的态度,不争取、不主动。仅仅把记功授奖、给予荣誉称号当作对单位或个人一段时期、某一方面成绩的肯定,不会用先进典型来引导和教育民警队伍。同时选树的标准低,把标兵能手、记功授奖当作平衡各种关系的一种手段轮流坐庄,特别是个别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后,拉不出、站不住、打不响、树不长。
(二)典型宣传力度不大。一是典型宣传深度不够。有的单位对典型人物(单位)、先进事迹不会宣传、对队伍中的闪光点司空见惯,使许多典型事迹得不到很好地挖掘,造成了典型资源的流失。二是典型宣传广度不够。有的单位热衷于报道先进典型人物在侦破重特大案件中的破案过程,忽略了先进典型人物在破案中敢打敢拼、能征善战、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精神。三是宣传的途径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宣传先进典型,没有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
(三)长效培养机制不健全。一是对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不够,缺乏旺盛的生命力,导致老典型不能常树常新、失去光泽,新典型没有土壤、缺乏培养的被动局面。二是在选树、培养先进典型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不够科学。三是选树典型仅凭主观想象,带着设计好的固定框子去寻找典型,用想象出来的典型模子去现实中的典型对比,使典型的发展受到限制。四是在总结和推广典型时,过于追求完美、全面,不能准确、深刻地反映先进典型的闪光之处,使培养树立典型的工作走偏,导致典型树起来后,不可信、无法学。五是树典型思路不宽,选择角度单一。六是选树典型工作缺乏长效机制。有的单位在选树典型上缺少长期规划和阶段性培养计划,对本单位表现突出的民警不推荐、不宣传,缺少激励机制,完全依赖上级政工部门。
二、典型选树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力戒乱拔高。先进典型是从工作实践中涌现产生的,是从现实中脱颖而出的真实典型,其事迹能够深深根植民警心中。选树典型要在真实的基础上把握其可塑性,对不够标准的典型,决不能人为地拔高、塑造,把过去的说成现在的,把一时的说成一贯的,把一般的说成特殊的。因此,必须端正选树典型的根本态度,政工部门要认真深入了解情况,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把好真实这一关。
二要切忌随意性。当前典型选树工作,仍然存在看风头、赶浪潮、凑指标等随意性错误做法。典型的选树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提高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就的。随主观意愿快速选树的不够条件的典型,往往是昙花一现,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因此,选树典型要切忌随意性,应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挖掘、总结、提炼,使选树的典型立得住叫得响。
三要避免大撒手。当前选树典型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重选树轻管理,有的部门及领导对选树的典型采取撒手不管的态度,认为把典型放到哪里都不会出问题,用的时候抓一抓,不用的时候就放一边,不管不问,等典型不典型了,或出了问题时才大吃一惊。典型的影响力大,一旦出了问题,负面效应也越大。有的对进入更高层次的典型,缺少进一步的持之以恒管理,不能很好运用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对队伍建设的推动作用,使典型的影响力逐渐淡化直至销声匿迹。
三、选树典型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善于挖掘。俗话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如果一个单位、一个领导的头脑中缺乏学习先进典型,运用先进典型的作用与意识,就不可能具备发现典型的敏锐洞察力,更谈不上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对于先进典型的识别不能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有做到系统的看待,才能全面深入地把典型看透选准,进而才能选出好的先进典型人物。发掘出先进典型后还要注重培养,要开展多种立功创模活动,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与表彰。特别是应定期与他们进行思想和工作交流,认真帮助他们分析自己的长处与不足,不断提高、完善他们。
二要善于选择。先进典型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甚至全社会的学习榜样,起到标杆和旗帜的作用,对他们的选树是至关重要的。要在严肃、谨慎的基础上,通过考察、考评、评议推选出先进人物代表。而眼下,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树立先进典型中具有随意性,他们打着树立先进典型的大旗,随意树了一些所谓的先进典型。把树立先进典型当成了硬指标,搞成了形式主义。因此,我们的政工部门要建立宁缺勿滥的评先机制。对于那些推选出的先进典型,要通过实际考察,工作考评,民主推选的办法使先进典型成为真实意义上的先进典型。在选树时,要注重真实性与效应性相结合。所谓真实性就是先进典型的事迹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吹嘘、扩大成分,更不能是凭空捏造的。只有这样,才能具有说服力,站得住脚的,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所谓效应性,就是先进典型的事迹不是平平凡凡的,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代表性,能在群众中得到共鸣,起到榜样、旗帜作用的。
三要善于宣传。成功推出一个先进典型,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和条件,搞好宣传是必不可少。其中包括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内部宣传,首先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会议经常性地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号召同志们向他们学习。其次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善于总结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多在内部的一些简报、信息中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以此来提高他们在内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外部宣传,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向群众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以打动群众的内心世界,得到群众的认可,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四要把握时机。把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也是提高公安工作战斗力不可缺少的有机成份。俗话说:战机决定成败。及时二字就表现出选树先进典型不能沉默等待,要抓住战机,主动出击。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工部门要经常性地深入到各警种、各部门去捕捉广大民警身上的闪光点,深入挖掘发生在他们身上可歌可泣的鲜活事例。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某些方针、政策,履行上级部门交代的某项任务时,更要及时地挖掘出一些先进典型的事迹,对他们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概括,不断提高先进典型的含金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以此来发挥他们旗帜与榜样的作用,从而达到提高公安工作整体凝聚力、战斗力的效果。
五要做好表彰。每份成绩的背后都蕴涵着广大民警的辛勤与汗水。对于选树出的先进典型,我们要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表彰。这也是体现从优待警的重要方面。同时还要让广大民警感受到先进不白当,老实人不吃亏,激励广大民警不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营造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面对重大的紧急事件时还要打破常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六要顺应时代。每个先进典型,都必然要符合当时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因此,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先进典型必须与当前党的事业,国家建设,社会前景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时代代表性、号召力,符合当前社会需求。否则,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就不大,形不成气候。
七要完善机制。一个先进典型的树立,要汇集多方面的力量,单靠一个单位或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树立先进典型上形成共识。基层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本单位人才的状况,对于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要积极向上级反映。政工宣传部门要充分挖掘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并向本局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争取支持。做到对于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汇报,及时宣传,形成发现―挖掘―汇报―引起重视―大力宣传的良好格局。
八要抓好衔接。先进典型不是自动反映出来,而是要靠先进典型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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